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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继承与反思
——记云南三个人类学田野工作地点的“再研究”
  作者:王铭铭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8-30 | 点击数:17442
 
我说田先生的研究对我极具吸引力,正是因为他有这番从“异文化”中发掘正在成为主流的“市场”观念体系的论说。我一直相信,他的这项研究不仅拓展了费孝通在禄村的研究中提出的“消暇经济”概念的文化视野,而且还在一个谦逊的表述中,为我们指出了“边民”异文化的研究能为汉人本文化研究开拓的跨文化对话空间。在指导褚建芳的博士论文研究时,我带着这份期待,要求他在这个空间里寻找自己的位置。褚建芳于2002年3月开始在那目寨展开田野工作,前后历时7个月完成了调查任务。进行一项“再 研究”需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增添。褚建芳到那目寨也带着这个目的。我于2002年5月13日到他的寨子探访他,曾建议将田先生隐晦地表达出来的有关在不同社会形态展开人类学文化评论的思路推到前台,对现代社会中新兴的以学校为核心区位的“文化等 级制”与傣族“地方性知识”中的“等级”在一个具体的地方中并存、矛盾、融合的面貌进行社会人类学的描述。褚建芳最后的研究,具有自身合理性地针对“摆”的内在社会逻辑,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
与田汝康一致,褚建芳所著博士论文的全部,关注的正是“摆”。与田先生不同的是,他认为田先生“仅仅强调当地傣族的施舍与散财”,“而不在乎‘得’与‘积’”(褚建芳,2003:3)。为了补充“得”与“积”的这一面,褚建芳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框架,认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不能以单向的“奉献”来概括,应当存在着某种“交换关系”。换句话说,傣族人在做“摆”的时候,并不只出于“虔诚”,还带有某种期 待回报的心态。人与神之间“功德”与来世所能获得的地位之间的“交换”是“摆”的仪式所追求的。这样说来,在褚建芳的分析中,似乎“摆”与“非摆”一样,具有某种功利的性质,而不纯粹是一种“虔诚心理”的表达。“摆”的“社会功能”也不在于通过“消耗”来平衡社会等级差异,而是强调“功德”的差异与“报应”的差异的对等性,是一个“弥漫着等级的社会”强化自身的等级性的手段。
褚建芳时而又用“互惠”这个概念来表达自己对于“人神交换”的理解,意在说明人神之间的等级差异并非是“不可欲”的。在“互惠”概念的运用中,他还表现出了他对田先生追求的从异文化中寻求“文化评论”的精神的认同。然而,将仪式的等级精神与现实社会的等级特征贯通起来,其结果是给人造成一种“普遍主义等级论”的印象,从而在个案研究的内部“消耗”了田先生那一具有若干相对主义特征的跨文化对话事业的力量。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在否定田先生的“功能主义”时,我们可能在将宗教与巫术同归于“功利主义”追求的同时,忘却一个值得“记念”的历史事实,即,田先生论说中的“摆”与“非摆”,正是傣族吸收的外来宗教(佛教)与本土“宗教”(超自然信仰)。他由此延伸出来的对非实利的“摆”(傣族佛教仪式)与实利的“非摆”(地方性超自然信仰及仪式)的比较分析,有必要被重新放到历史过程中西南地区小乘佛教作为“正统”与“土著宗教”之间的“文化并接结构”(萨林斯,2003)中得到解释。而为了实现 这一解释,历史人类学的综合本应是这项“再研究”的背景。至于40年代以来社会变迁导致的“新正统”与“旧正统”的“并接”,则又本应是“再研究”的核心内容。对我来说,这无非意味着,那目寨的“再研究”,正如不应脱离“魁阁”的学术史一样,不应脱离云南其他田野工作地点的“再研究”。
 
五、“人文区位学”再思考
 
年轻一代的中国人类学研究者,似乎有被传统“纯描述”民族志与“后现代主义文化论”的抽象理论纠缠不清以致被“二马分尸”的可能。在我们当中,关注30-40年代及50年代积累起来的成就的学者不是没有,但真正想在这些成就与我们的研究之间建立学术关系的人实际并不为多。张宏明、梁永佳和褚建芳三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从不同学科走进社会人类学的。入学前,他们对于社会人类学的理解,局限于个别名著的阅读与翻译。这些年来,他们的学术热情又时常遭到“冷水”的降温。加之,从客观的条件看,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展开独立研究,于他们,于我自己,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而,他们做的研究,写的论文,存在大量可质疑之处是自然的。
他们的田野工作地点,我都一一去过。尽管时间短促,所看到的也许只是浮光掠影,但我已满足于在走访的过程中与他们形成的交流与互惠关系。我从他们那里知道了自己以前不知道的,也从他们的诚挚中受到了难得的鼓励。可喜的是,从他们提交的论文看,三位呈现给我们的对费孝通的禄村、许烺光的“西镇”、田汝康的那目寨的“再研究”,追随的确是对于三位中国人类学前辈的成就的继承态度。同时,令人时感欣慰的还有,他们并没有因为要继承而忘记新视野的开拓;他们写的论文,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了形式和内容都有所不同的学术反思。从这些“反思性继承”中,多少年来处于重重困境中的社会人类学家,能够看到创建学术语言共同体的可能。
没有被言明的是,三篇博士论文与中国社会科学的“人文区位学”(human ecology)传统难以分割。这个“人文区位学”的传统产生于上个世纪30年代,与分别于1932年和1935年来燕京大学讲学的美国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派克(Robert Park)和英国结构—功能派社会人类学家布朗(A.R.Radcliffe-Brown)有着密切关系。“人文区位学”的基本方法来自生态学,所谓“区位”,就是“ecology”。什么是“人文区位学”?它指的就是对人类共同体适应于更大范围的社会环境这一过程展开的社会人类学研究。本来,这种受生物学影响的方法,与社会人类学的结构—功能论还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在70多年前以燕京大学为中心的研讨中,却得到了有意义的结合(赵承信,2002/1933)。结构—功能派大师布朗在燕大讲学时,一反过去倡导结构研究的做法,提出对中国乡村进行社区调查的设想,甚至说,“在中国研究,最适宜的单位是乡村(社区)”(布朗,2002/19 36:304)。除了芝加哥学派社会学与英国社会人类学的密切关系之外,邀请派克和布朗来华讲学的吴文藻先生与他的同事与学生,是促成社会学的社区调查与社会人类学的民 族志研究之综合的“本土力量”。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前辈费孝通、许烺光、田汝康,也正是这支力量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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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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