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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继承与反思
——记云南三个人类学田野工作地点的“再研究”
  作者:王铭铭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8-30 | 点击数:17443
 
在21世纪初启动的云南省和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的“省校合作”计划,为我们实现在重访中温故而知新的愿望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到2003年中期,我们逐步完成了对三种研究的再调查。(注:云南民族大学和少英、罗海麟等教授,对我们这个“再研究”课题备加照顾,对课题进行了珍贵的指导,并协助安排调查研究人员前往田野地点。课题主持人之一北京大学潘乃谷教授也曾亲自前往田野地点,并对课题成员加以指导。)实施调查的北京大学博士生张宏明、梁永佳、褚建芳,相继完成了三个调查报告,这些报告已作为他们的博士论文提交答辩。三篇博士论文在专题研究方面各有所长,其研究主题建立在三位前辈社会人类学家的既有民族志基础之上,分别围绕土地制度(张宏明,2002)、地域崇拜仪式(梁永佳,2003)和“人神交换”(褚建芳,2003)展开研究,在继承中反思,从各自的角度阐明各自对60年前人类学家提出的论点的意义与限度的理解。(注:通过答辩后,他们也于2002-2003年间相继获得了博士学位。在学期间,他们三位是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招收的社会人类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由费孝通教授与我联合指导。三篇博士论文的课题设计,是依据北京大学与云南民族学院(现改为云南民族大学)“省院省校合作”课题“民族学重点学科建设”的大纲提出的,属于这一大课题的一项子课题(由潘乃谷教授与我共同负责),申请时课题名称为“云南著名人类学田野调查地点的再研究”。)作为课题的主持人之一,这些年来我配合三位博士生思考问题,也短期访问过他们研究的社区。本文依据三篇博士论文的主要研究收获和个人的零星印象写成,它追求在这些论文留下的可供再辨析和再探讨的空间中提出问题,以期得到进一步讨论。文章属于报告体,它将依次概述以下内容:
(1)个人对课题形成思路及意义的理解;
(2)具体研究的前后情况及学理上的收获,特别是在土地、仪式与交换之间关系研究中 的收获;
(3)对与课题主旨密切相关的“人文区位学”问题的讨论,兼及“历史人类学”的意义 。
 
一、从跟踪调查到再研究
 
课题研究属于“跟踪调查”的范畴。关于“跟踪调查”,国内外在做法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国内学者倾向于比较过去与现在发生在同一个田野工作地点的事情,尤其是社会变迁和发展;国外学者则更多地关注不同的思想方法对于同一田野工作地点的认识产生的影响(张宏明,2002:1-3)。国内称对旧田野工作地点的再次研究为“跟踪调查”,而海外人类学则称之为“再研究”(re-studies)。对于“跟踪调查”这个概念,我们不难理解。费先生对于花篮瑶、江村、云南三村等的“重访”就是典范(参见费孝通,1998),而近期发表的对林耀华等前辈的村庄的继续研究(庄孔韶,2000),也已广为人知。什么是“再研究”?国内则讨论得较少。在海外人类学中,这个范畴里的范例中最有名的包括弗里曼(Derek Freeman)对米德萨摩亚研究的“再研究”(弗里曼,1990)和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与奥贝塞克拉(Gananath Obeyesekere)基于各自对对方论述的“再研究”,针对夏威夷人与英国殖民者船队之间文化接触事件提出的相互批评(参见萨林斯,2003)。与国内的“跟踪调查”不同,海外人类学“再研究”一般沿着学者自身思路的变化展开,如弗里曼从人性与文化关系的思路的变化展开对米德研究的“再研究”,而萨林斯与奥贝塞克拉针对土著观点与帝国主义之间关系的历史展开的争论,则与各自采取的不同“土著观点”有密切关系。
在海内外人类学界对“跟踪调查”莫衷一是的情况下,怎样给我们的课题一个合适的定位?这个问题在课题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出现。(注:知道我将参与主持“跟踪调查”课题的同事,曾跟我提起一个“现象”,他们中有一个人批评说:“现在,国内人类学界有不少人做跟踪调查。他们选择有名的田野工作地点进行跟踪调查。这可能是因为著名田野工作地点的跟踪研究,容易出名。”不可否认,这位同仁说的“现象”,在我们学界确实是存在的;但我们课题组从事跟踪调查的目的,绝不在于迎合这一风气。就我个人来说,“跟踪调查”首先反映调查者对于前人学术成果的尊重。经社会人类学家100多年来的积累,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地区和民族,已全被民族志作者涉及了。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研究都可能是对以往研究的不同意义上的“跟踪”。诚然,为了标榜自己研究的“原创性”,有个别学者将自己对某些既有研究地点的跟踪调查说成是“初次发现”。但是,大多数社会人类学家都能意识到,没有将自己的研究纳入到地区性研究的学术史中加以定位,自己的研究很难有什么新创。)费孝通先生在百忙中拨出时间亲自教导三位博士生的时候,曾多次回忆起“魁阁”,据此延伸出一种对研究方法的一般看法。2003年7月间,针对“跟踪调查”,费先生反复提到两种学术道路,他说:“跟踪调查要么要反映被我们研究的那个社会自身的变化,要么要反映我们研究者自己的理论和心态的变化,这两种选择都可行。”(注:根据录音整理。)也就是说,“跟踪调查”与 “再研究”的做法各有其优点,新生代学者对旧有田野工作地点进行重访时,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者两种并重。就我的理解,费先生的这一席话,也敦促我们避免“跟踪调查”或“再研究”的简单化倾向,辩证地看待对前人的成就的继承与反思之间的关系。
在研究实践中,要把握这种新式的综合性“跟踪调查”的分寸,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研究的地点,都是前人在过去选定过、研究过的,各自研究的主题,也已在60年前由田野工作的“始作俑者”界定过了。(注:值得重申的是,张宏明研究的禄村土地制度,梁永佳研究的喜洲的仪式,褚建芳研究的芒市的“摆”,分别是费孝通、许烺光、田汝康先生曾经关注的专题。)怎样使我们的研究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在我看来,对我们所选定的三个社会人类学田野调查地点,前辈学者的民族志研究是扎实的;新一代学者展开“跟踪调查”,不能置这一事实于不顾。于是,我深以为,课题成员应在不重复“跟踪调查”的简单做法的同时,“慎终追远”,避免像一些海外人类学家那样,追求理论阐释的极端相对化,以推翻前人的解释、揭露人类学前辈的缺点为业。反过来说,我们却也不能停留于“过去”与“现在”的重复论证中,而应结合“再 研究”的学术反思方法,既在资料的搜集方面多做努力,又尽可能在理论创树方面有所作为。为了更明确地阐明这一双重目的的意义,我们可以将课题的总体目标界定为“反思性继承”。何为“反思性继承”?这个词组含有的想法,并非是一种什么理论,而仅是一种学术态度,它的意思无非是说,研究者要在研究中培养学术的自主性,而要培养学术的自主性,就要知道前人的成就及其局限性,“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在意识到前人研究的珍贵价值的同时,对学术的积累提供知识增添(参见梁永佳,2003:3)。所谓“反思性继承”固然很难满足今日盛行的批判性社会科学和“后现代主义”的要求(后者倾向于主张全面的反思);但它对于促进研究者脚踏实地地展开研究,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学科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国社会人类学学科建设,也有着特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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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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