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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要回到历史现场?史学的首要在于求真,主张历史无所谓真相者,大都不是讨论历史问题。而史实有多面,史料有多种,记述不一,均反映历史真相的一面。即使有心作伪,其有心亦为历史真相。学人往往强调史料的一手二手主料辅料直接间接之分,实则任何史料,哪怕是当事人的记录,也只能反映其相关的一面,而且还会受到相关人事利害关系的制约。四面看山均为真,不宜以某一面否定其他各面。这还只是对客观景物的描述,虽有主观,并无利害。而历史事件、人物言行等等,则存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具体的相关联系,只有亲临现场,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所有当事人全部有关言行,并将各种不同的记录相互印证,从而揭示言行的所以然,才有可能整体把握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通过人物心路历程之真逐渐接近历史真相。换言之,历史真相就在于对所有相互纠葛甚至相互矛盾的相关人事了解之同情的基础之上。而要达到这样的深度,只有回到历史现场,和所有的相关者共同经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一切,知道其思维行为的一般规则或习惯,并且了解每一位当事人一言一行的具体原因、对象和目的。
如何才能回到历史现场?考虑到这一概念的时空双重意义,不能指望仅仅通过实地作业来获得穿越时空隧道所必需的全部信息,从而达到临场的效果。如葛兰言、顾颉刚等人研究现代民俗旨在理解古代社会,就只能起到参照比较的作用。治史的依据还在于史料,人类学提倡田野调查而反对依赖文献,恰恰是由于他们所使用的外来者的记述无法令他们亲临现场,始终只能站在一个旁观者的立场。而中国虽有大小传统之分,并存互渗已久,所有文献仍为内部的记录,小传统的记录反而更难验证。傅斯年强调史料之于史学的极端重要性,提倡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材料,突出扩张新材料的意义,并且区分了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官家记载与民间记载,本国记载与外国记载,近人记载与远人记载,不经意记载与经意记载,本事与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史料与箸文史料等八对范畴,但史学的资料形态,除实物和口说外,主要还是文献,包括图像和文本。不论何种形态,“必于旧史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注:《史学方法导论》,《傅斯年选集》,第216—217页。)
治史既然不能脱离史料,史料的详略多寡及其真伪优劣,必然制约着史学的发展。历史已经过去,不可能像人类学那样,通过实地调查,即可获得正在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各种信息。能否回到历史现场,以及能够在何种程度上重返,不能不受制于史料的遗存状况及其开发潜力,不可能在任何时段任何领域任何层面同等程度地回到历史现场。对此,上古、中古和晚近的史料遗存详略有别,凭借史料能够回到历史现场的方面和程度大不相同。上古史料留存有限,所以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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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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