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主义在中国的流行
严复译介的《社会通诠》中有单章讨论“图腾群制”。书中插入了严复自己对图腾的解释:“图腾者,蛮夷之徽帜,用以自别其众于余众者也。北美之赤狄,澳洲之土人,常画刻鸟兽虫鱼或草木之形,揭之为桓表。”接着,严复又举台湾、闽越之土著为例,说:“而台湾生番,亦有牡丹、槟榔诸社名,皆图腾也。由此推之,古书称闽为蛇种,盘瓠犬种,诸此类说,皆以宗法之意,推言图腾,而蛮夷之俗,实亦有笃信图腾为其先者,十口相传,不自知其怪诞也。”[14]
严复通篇使用“蛮夷”称呼图腾社会,用了很大的篇幅介绍图腾社会的群婚关系:“男子于所婚图腾之女子,同妻行者,皆其妻也。女子于所嫁图腾之男子,同夫行者,皆其夫也。凡妻之子女,皆夫之子女也。”书中介绍说:“凡同图腾,法不得为牝牡之合,所生子女,皆从母以奠厥居,以莫知谁父故也。澳洲蛮俗,图腾有祭师长老,所生者,听祭师为分属,以定图腾焉。其法相最古,至今莫敢废。”[15]
据说《社会通诠》发表之后,一度引发立宪派和革命党的大辩论,可见此书当年之影响[16]。可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焦点主要集中在革命或立宪的政治问题上,文化问题并非热点,其中关于图腾的讨论,鲜有附议。
1929年,杨东蓴、张栗原将Lewis H. Morgan的Ancient Society翻译出版:“莫尔甘的《古代社会》,是一部世界名著。出版以后,得到相当的好评。”[17]该书“阿尔袞琴诸部族”一节用人类学调查报告的形式对图腾概念作了实例演示。此后十几年间,该书由昆仑书店和商务书店多次重版。中国图腾学者对古代图腾社会的想像,很大程度上参照了此书对土族部落的描述。“王礼锡主办《读书杂志》,于中国社会史论战诸期刊载关于中国社会史的论文,均根据Morgan之说解释我国古代的图腾制度。”[18]
图腾主义最完整的介绍是胡愈之翻译的《图腾主义》(1932年),该书署名“法国倍松著”[19],是一本关于图腾知识的综述性入门小册子。该书认为图腾可以分为三种:“⑴部族图腾,即全部族所共有而且世代相传者;⑵性图腾,即为部族中女子所共有,或为部族中男子所共有者;⑶个人图腾,这是和财产一般,完全属于个人,而且可以当作一种遗产,由母系交付于后代。”[20]这本小书迅速在国内学界刮起一阵“图腾风”。黄华节在1933年的一篇文章中说:“近年来国内出版界论‘图腾制’的译著,时有所见。学者对于图腾制的一般意义,性质,和形式,大致已经明瞭。但论图腾制者,几于完全偏于‘宗族图腾’一方面,故一般人仅知其一,而不知此外还有‘性别图腾’和‘个人图腾’。”[21]
此后十余年间的相关著述,鲜有不引述《图腾主义》者。该书第5章“亚洲的图腾遗迹”中提到:“葛赖内所著之《中国的跳舞及传说》书中,指出在古代中国存在的图腾主义的详情。中国在周以前已有外婚制的存在。古书纪述夏后氏豢龙并食龙,龙当为夏的图腾。中国古代社会,农业经济发展甚早,故中国古代社会,多以乡野动植物为图腾,少昊氏以鸟命官,便是一例。据葛赖内所述,则中国古代舞蹈,有所谓雉之舞,熊羆之舞,其为图腾仪式之一种,亦无有疑义。”[22] 这段话为《中国的跳舞及传说》做了一则大大的广告,很快,李璜就将此书“译述”面世。
不过,李璜只是摘要地介绍了作者的部分观点,并没有认真翻译其论述细节,前述《图腾主义》介绍的一个重要观点“龙当为夏的图腾”也没有受到李璜的重视,未做译述。书中提到古中国图腾“有鸟,有兽,有怪物,并且如《史记》所述,还有奇怪的故事夹杂于中,都表示图腾旗帜和母系制的意思”。此书被图腾学者们反复引证的,其实只是一句断语:“我坚强的相信图腾社会,秘密神社,波尔打吃这类社会建设是从孔子以后才大部分消灭成为过去的。”[23]但就是这句话,被图腾学者们当作了中国曾经图腾社会的权威依据,而且时间被截止在孔子的时代。岑家梧认为此书“尤足启发国人对于中国古代图腾制度的研究,所以此书虽只是一种节译本,但它与胡译的《图腾主义》的影响都是很大的”[24]。
此外,早在1931年,吕叔湘就完成了对罗维(Robert Heinrich Lowie,1883-1957)《初民社会》的翻译,交与商务印书馆,可惜“九·一八”事变之后,这部译稿连同商务印书馆一同遭到劫难,后来迟至1935年,吕叔湘才将该书重译出版。书中对“图腾制”也有详尽而中肯的介绍,只是失去了时间上的先机,因而很少被图腾学者视做主要参考文献。1934-1936是图腾主义译介出版最丰盛的三年,除去专门的图腾主义著作之外,诸如《经济通史》《近东古代史》《神之由来》等社会史译著,也有大量的关于图腾知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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