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民俗学和相邻学科的发展,已经到了需要重新反思学科定位、规划学科未来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就是说,需要相关从业人员,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民俗学、民间文学、少数民族艺术、少数民族文学等学科的相互关系、未来发展走向和学科层级归属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学科今后发展的适度调整。
从现有高等教育的运作体制和格局来看,民俗学和民间文学,虽然在归口上分属不同的一级学科,但在实际教学中,使用某些变通的办法,在其它学科方向的帽子底下,培养民俗学领域的学生,这已经是到处都能够看到的现象。这种实际培养与统计归口不统一的做法,已经产生了一些不良结果,就是在教育部的统计口径上,一些原本是民俗学或者民间文学方向的学生,在毕业后,壮大了其它学科——例如中国古典文学等的声势,而令我们自己的学科和学术方向,陷入相当尴尬的境地——每年毕业人数显得不足,威胁到学科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这种情况,在中国少数民族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生培养环节上,也屡屡发生,需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结合对教育体系晚近发展背景的深入理解,因地制宜地思考合理的解决办法。
钟敬文先生多年前就提到,中国的民俗学是“一国多民族的民俗学”。这个论断,来自深入体察中国民俗学学科实际,应当认真领会。中国晚近高等教育中的民俗学学科,与民间文学学科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科,有着深层次的关联。厘清它们之间的关联和区别,特别是如何从学科发展战略的角度规划学科发展的未来,给出某些既有现实针对性,又符合学科发展自身规律的建议,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教学为例:该院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系,这些年来,同时招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方向和民俗学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教学中,这两个方向的学生往往同6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第24 卷第6 期时遴选相同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只是在自己选定的方向上,形成各自专业方向的区隔。例如,文学方向的同学往往会回到导师的专业方向划分上,从事维吾尔、蒙古、南方民族、藏族文学等“族别文学研究”传统上。而民俗学方向,则在制度和规定上,对招收学生的族属和民族语文能力,不做特别要求和限定。考上来的学生,也尊重他们各自的学术选择和兴趣,不排斥民俗学学生专攻汉族民俗的某些领域。
当然,在这个小环境里,无论哪个民族的学生,愿意学习另外民族的语文,都会得到特别的鼓励。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以学术为导向的理念,而不试图建构某种带有政策性倾斜的教育体系。当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少数民族文学系的做法,对一般高校而言,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因为它们在专业方向的设立和人才培养制度的建设方面,有相当的自主权,可以不完全受教育部的钳制。
不过,考虑到当下高校设立博士点的新规定,适度强调“少数民族学科维度”,对民俗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是有利的。如果说,一些原本没有少数民族文学教学和研究传统的高校科系,都因为拥有在中国文学一级学科名下自主设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二级学科的条件,而积极考虑增设少数民族文学方向的博士点,那么,民俗学就更应当这么做。根据有关学者的大致推断,在整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中,少数民族所创造和拥有的遗产,占到总量的80%。民俗学作为专门研究老百姓传统文化的学问,更没有理由不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民俗学了。
加强少数民族民俗学的学科建设,我认为至少有如下几个理由:
第一,按照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创立和发展传统看,它从勃兴之初,就没有将少数民族及其文化排除在研究对象之外。歌谣学的最初实践活动区域,就有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歌谣展示。这个传统,今天就更没有理由不坚守了。
第二,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其中的每一个民族成分,都是这个大家庭不可分割的成员。各少数民族群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血肉联系,它们在参与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地位和作用,都令有关各少数民族的知识和遗产合理合法地、无可争辩地成为国家学术的一部分。在中国的民俗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民俗学,是与大力发展中国民俗学的总目标相一致的。
第三,中国境内的各个少数民族,分属于几大语系——汉藏、阿尔泰、印欧、南岛和南亚等。他们各自所长期居住的自然环境、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产生于其基础上的知识体系和信仰体系、社会组织方式和其它活动等,彼此间差别相当明显。它们是民俗学生长、发展和获得丰收的肥沃土壤。对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深入研究,不仅具有阐释特定文化传统的意义,也有提供观照文化范例并提炼和抽象出文化活动通则的范式意义。
第四,中国少数民族民俗的有关研究,已经有可观的发展历史,形成了自己的某些特色,积累了宝贵的学科经验,如蒙古族,在百多年前就产生了自己的民俗学著作。今天,在内蒙古地区,一些民俗学理论和方法的课程,也还是用蒙古语讲授的。这是中国民俗学学科特色的一个显著方面,是我国民俗学学科建设的难点所在,挑战所在,也是机遇和光辉前景所在。也就难怪有些邻国的学者,钦羡我们是拥有如此丰厚宝贵的民俗遗产和活形态民俗活动的国度。
第五,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人文学界的大力倡导下,人类社会越来越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知识和经验的重要一翼,与作为另一翼的人类有形文化遗产一道,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方面面,恰恰是民俗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民俗学在人类今后的发展和进步中,在总结董晓萍等:反思民俗学高等教育14 年 7人类宝贵经验和教训方面,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当代系统化教育的知识教授体系中,民俗学不仅应当拥有一席地位,还应当拥有发展优先权,享受优先扶持的地位。当前对该领域人才的需求,国家文化建设战略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等环节工作的全面铺开,都对民俗学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比较而言,少数民族的民俗学人才更为缺乏,这方面的需要也就更为紧迫。
第六,国际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历程,对我们有参照借鉴意义。在一些国家中,例如芬兰,民俗学在树立民族自信心,强化民族认同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今天,民俗活动与国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有了更为紧密的联系。美国史密森学会经常举办的民俗学大型展示活动,就是一个新的征兆。另外,在美国民俗学界,有大量民俗实践者积极参与其间,推动和改变了民俗学的发展走向。在美国的教育体系中,民俗学的发展,并没有因为新媒体技术的发展、都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传统生计方式远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而变得失去了血色和动力。这些,都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也给了我们信心。
总之,给民俗学学科注入活力,让它能够更为合理平顺地发展,是我们每个民俗学领域的人都热切关注并希望达成的。
(原载《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第6期,5-7页。)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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