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与美国范德堡大学克尔博艺术、事业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政策比较”研讨会在广东佛山召开,中美两国20多位非遗方面的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有关代表做了主题发言。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黄永林的主题演讲围绕现代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展示和传播共享的重要作用以及数字化技术运用所需注意的问题展开。美国学者就此议题描述了美国当下利用百年以前的传统音乐音像资料的情况,认为技术保存为未来的人们更好地理解、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越来越准确的信息,因此遗产的技术保存是值得展开的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来自美国纽约州艺术委员会的罗伯特·巴龙介绍了美国在开展非遗保护方面的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他说,美国非遗保护工作主要通过作为政府机构的国家艺术基金会来进行,并由其州立代理组织具体执行。在资金问题上,美国也面临着相对匮乏的情况。“在美国尽管有个人、公司与团体投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但来自公众的资金仍比较薄弱,目前民俗学者也正开始寻求新的资金来源。”
与会专家认为,研讨会的举办为中美两国学者搭建了一个对话交流的平台,推动了中美两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管理方面的学术比较研究。会后,双方还共同发表《中美论坛宣言》。据悉,双方明年将在美国举办类似论坛。(钱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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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学者共论非遗保护
《中国民族报》 2011年11月11日
本报综合报道 11月6日至7日,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与美国范德堡大学克尔博艺术、事业与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首届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政策比较”国际学术研究会在广东佛山召开,20多位中美学者出席论坛。
会上,中美双方专家从组织、资金来源、版权法等方面,对中美非遗保护政策进行比较。来自纽约州艺术委员会的罗伯特·巴龙博士指出,美国非遗项目主要通过作为政府机构的国家艺术基金会进行记录、展示与保护,并由州立代理组织执行。在中国,非遗主要由文化部辖下的非遗司进行保护。“尽管两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由中央政府主导,并通过地方政府执行,但两者存在不少差异。”罗伯特·巴龙说。
此外,两国共同面临版权法与文化遗产冲突的问题。在美国,非遗作品的所有权与文化遗产的矛盾,在老唱片、老电影的政策制定中尤为突出。中国也面临同样的情况。有中方学者指出,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背景之下,由于缺乏法律支持与道德约束,投资者往往成为非遗保护的最大获利者,所以产权保护必须进入政策层面。
中山大学高小康教授十分关注在城市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否变成一种“无人非遗”.他列举贵州朗德苗寨作为例子,“朗德苗寨早已被划为国家文化保护区,由于禁止开发,不少年轻的传承人离开家乡,这样的后果是造成了非遗文化主体的缺失。中国的非遗保护往往以国家执行力与支持力作为保证,却面临蜕变成国家行为、体现国家意志的风险。”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教授则认为,在过去,由于缺乏准确定义与清晰的标准,大量无价值的、不合格的或经人为改动的项目被申报,导致“伪民俗”大行其道。苑利说:“非遗是活态的文物,必须保持原汁原味,否则就会丧失其历史认知价值。因此,政府、学者或民间,均不应对非遗进行主观干预或改动。”
论坛最后,双方共同发表《中美论坛宣言》,希望借此推动美国早日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
文章来源:凤凰网-中国文化报 2011年11月22日 02:0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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