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壮族语言调查
民族平等和语言文字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党和人民政府在民族文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51年起,中国科学院先后派出工作组,到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调查壮、布依、傣等民族语言,并研究这些民族的文字创制和改进问题。1952年和1954年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又先后派人赴广西,在中共广西省委和桂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地方的壮族干部一起,组成壮语调查工作队,对47个壮族聚居县52个点进行壮语方言的调查。经过两年的协作,记录了丰富的语言材料,为创造拼音壮文和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准备了较为充分的资料。经过对壮语方言材料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全面对比研究,确定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壮语武鸣音为标准音,采用拉丁字母为字母形式,制定了拼音《壮文方案》草案,并在1956年12月11日的《广西日报》上公布。经过在壮族部分地区试行后,国务院于1957年11月29日正式批准了《壮文方案》,并决定在壮族地区全面推行使用。这一时期出版了《壮语语法概述》、《武鸣壮语语法初步研究》、《壮汉词汇》(初稿)、《壮汉语言语法的几个问题》等,发表了《广西壮语方言分布概况和创制文字的途径》、《壮族文字同壮语的基础方言和标准音问题》③等一批壮族语言研究成果,这次语言调查不仅为创制拼音壮文准备了条件,而且也为以后的广西民族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资料。
4.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调查
1956年8月,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倡议下,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持成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全国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广西调查组设5个分组,每个分组又设2—4个小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首先调查各少数民族的社会生产力、所有制结构和阶级情况,然后尽可能收集历史发展资料和特殊的风俗习惯,进而对各少数民族历史作系统的研究”的方针,到1963年,共完成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30多个县、近百个人民公社(乡)及广东、云南、湖南、贵州等省有关壮、瑶、仫佬、毛南、侗、苗、仡佬、回、水、彝等10个少数民族的调查。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对少数民族历史的若干问题,如侬智高、黄鼎凤、陈开、李锦贵、吴凌云、李文彩、冯子材、刘永福起兵、左右江革命和土司制度、私庄经济、瑶族石牌制、民族起源以及少数民族歌谣、风俗习惯、宗教、丧葬等作了专题调查;以龙胜、南丹、大新壮族社会历史调查和金秀大瑶山、南丹大瑶寨瑶族社会历史调查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并开展了睦边县那坡人民公社(以壮族为主)、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人民公社(以瑶族为主)、七百弄人民公社(以瑶族为主)、宁明县夏石人民公社(以壮族为主)、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人民公社(以瑶、苗、壮族为主)历史的专题调查;开展对革命老根据地东兰县东里屯解放后经济变化情况的调查。此外,还组织了对宁明县境内宁明江畔耀达“岜莱”(壮语,即花山)崖壁画的考察,收集有关崖壁画的故事传说等资料10多万字。到1963年底统计,上述调查共搜集资料2620万字,包括广西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情况及民间传说、歌谣、碑文、出土文物、历史文献资料等。同时完成了《壮族简史》、《壮族简志》、《瑶族简史简志合编》、《仫佬族简史简志合编》、《毛南族简史简志合编》、《花山崖壁画资料集》和《壮族社会历史调查》(6辑)、《瑶族社会历史调查》(7辑)等书稿的编写(内部印行),出版了《广西少数民族简介》、《广西壮族简史》(黄现璠著)、《广西壮族历史和现状》(黄藏苏著)等著作。在编写《壮族简史》过程中,为了弄清壮族历史上的三大问题即族源问题、壮族是否经过奴隶制社会问题、侬智高起兵反宋的性质问题,于1962年和1963年,分别在南宁和北京召开壮族历史科学讨论会。通过这次调查,系统地了解广西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基本情况及经济结构、阶级结构、风俗习惯等,为研究壮、瑶、仫佬、毛南、京5个民族解放前的社会性质提供了大批资料。这次调查对当时正在进行的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制定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方针和政策,以及对形成以民族平等为核心的民族政策体系,都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开展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文化研究培养了一支队伍,准备了大量资料。正如彭真同志所说的:“确定以大力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要求于4年到7年内基本弄清楚各主要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情况,这不仅为民族工作所必需,也可供研究各民族历史和人类原始公社以来的古代史以丰富的史料”。
1953年在广西民族学院设立民族研究室,1956年,在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基础上成立广西民族研究所,隶属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这是广西社会科学战线最早成立的研究所。
这一时期民族学研究的主要特点,一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二是以全面系统调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为主要内容。三是民族学调查与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平等政策服务,但是它本身就是民族学研究,并为后来的民族学发展创造了条件,民族学研究也由此与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二、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1977年:民族学研究从曲折发展到完全停顿阶段
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20年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指导思想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事业也在“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判断下受到严重破坏。在广西,从1957年下半年到1958年,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普遍开展了整风和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在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上,开展了“多、快、好、省”还是“少、慢、差、费”的两条道路的大辩论。辩论的结果是完全否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接着是批判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论”、“落后论”、少数民族工作“条件论”、“渐进论”,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出现了简化民族过程的唯意志论,并刮起了一股“民族融合”风,人为地抹煞民族差别。对这些违背党的民族政策的做法提出疑问或表示反对的言行,均被视为阶级斗争的反映而被加以整肃。这一时期的民族研究工作也受到这种“左”的政治思潮的影响,例如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片面强调经济结构、阶级关系的调查,而忽视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全面了解,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的调查被当作“资产阶级倾向”、“猎奇”等等,从而给以后的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留下许多缺憾。即使是这样,这次调查的科学成果也很快被尘封埋没,而且有限的研究也被强调服从政治,为阶级斗争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被当作应时应景之作,因而学术上没有发展。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使广西民族工作与民族研究全面瘫痪。广西民族研究所也被撤销,人员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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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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