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点的田野
长久以来,出于一种自然主义的理想,“田野”一词带有强烈的地域性(geographical)色彩,即人类学的田野工作应当象其他田野科学一样,其研究对象是在“自然环境”中,而研究者则是在这个环境中进行直接观察。而这也就在客观上使得人类学的研究具有了某种离开自己所在的地方或“家乡”的内在必要性,似乎只有远赴异邦他乡才能算是进入“田野”,才能体验到文化的差异性,才能进行参与观察式的田野工作。
在人类学发展的早期,这种远离意味着要离开欧洲白人所熟悉的社会和文化,而到美洲新大陆去,或是到非洲、亚洲的殖民地去。这种强调甚至形成了与几乎同时发展出来的社会学某种意义上的学术分工,即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自己”的社会,人类学所研究的则是“他者”的文化[10]。直至如今,“田野”这个词仍然具有一种强烈的言外之意,即一个远离都市的地方,而所谓“下田野”则意味着到农村、草原或荒野等地方去,总之是更为接近“自然”之处[11]。实际上,这种“异邦与家乡”和“乡村与都市”的二元概念本身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即研究者对于家乡和都市是“熟悉”的,而对于异邦和乡村则是“陌生”的。其实,当我们强调做田野工作不仅要“进去”,还要“出来”的时候,也隐约地假定了这样的一个二元结构。
尽管人类学发展100余年来,其田野已经不断在改变和拓展,最初是作为遥远的异邦的“初民社会”,后来回到自己所在的复杂文明社会,而且不仅研究那些边缘性群体,也进行对主流群体的研究。田野的涵义确实已经不仅仅是异邦或乡村了,人类学研究正在走出“山野”[12],但是细察之下,还是可以感受到一种隐晦的田野等级的观念流传于学科之中。
事实上,维斯沃瓦仁在1994年已经提出,“田野”与“家乡”的区别就在于两者之间的时空分离[13]。这在民族志的撰写传统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作为一种惯例,几乎所有的民族志都会介绍自己是如何进入,又是如何撤离田野的。普拉特也指出,即使没有独立的自传章节,个人叙述也是民族志的传统组成部分,总会有一部分关于作者进入田野点、当地人的迎接过程、缓慢而痛苦的学习语言和克服鼓励的过程,以及离开田野时的悲酸和失落等方面的开场白。尽管这些描述在正式民族志描述中没有占据重要地位,但却不可忽视,因为它们其实是要表明民族志研究者田野经历的深度,目的就在于提高随后描述的材料的权威性,因为大多数材料往往被认为是从观察者客观中立的立场上描述的[14]。而所有这些叙述,其实都在事实上强化了“田野”与“家乡”之间的差异性。
另一个凸现田野与家乡的差异的人类学研究中收集资料的地点与撰写民族志的地点的不同。桑耶克认为,田野笔记是在田野点记录的,是关于访谈和观察的详细的“原始”材料以及“自发”的主观反应,而民族志则通常是在“家乡”完成的,是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推敲、从理论的高度撰写的文本[15]。
这种关于田野与家乡之别的深层观念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型塑了人类学传统的田野选择标准和取向,古塔和弗格森称之为田野地点的“纯正级序”(hierarchy of purity),即越是非家乡的地方就越适合做田野,也更“像田野点”。也就是说,尽管人类学已经不再刻意地强调田野点的自然和不受打扰的状态,但是,田野地点在人类学的研究实践中仍然存在某种的等级性,即根据所研究的异文化与“家乡”的差异程度,一些地方比其他地方更具有“人类学的”味道,例如非洲与欧洲相比、南欧与北欧相比、乡村与城镇相比就更适合做人类学田野[16]。
与西方人类学一样,中国人类学的场景中也存在这种对田野点的隐晦的偏好,即少数民族比汉人社会似乎更有“人类学的”价值,乡村则优于城市。考察中国人类学者的研究,即会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存在这样的倾向,即处于东部的大学的学者很多是研究西部民族地区的,而城市学者则很多是研究乡村的。事实上,一些在西部的大学的人类学者指出,他们任教于少数民族众多的地区正是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不必象其他学者那样为了进入田野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路上,而且他们相对来说也更容易与当地人群建立关系。在一些具体的研究领域中,情形也很类似,例如宗教研究,对民间信仰或少数民族传统宗教的关注就远远多于对基督教、佛教等所谓的世界宗教[17]。而近年来一些学者所推动的中国人类学者到海外做田野工作和民族志研究的努力,也在一定意义上与这个人类学传统的田野等级有吻合之处[18]。
简言之,这种田野等级的概念的实质是将田野还原为一种地理意义上的概念,田野意味着某个地点(site),即“那里”(there)与“这里”(here)。而且,“那里”似乎总是优于“这里”,更适合展开人类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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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类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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