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由典型历注项目看历忌之学之长久承传
中土历忌之学的源流既明,其内容又常见于后世历书中,然而却不可简单地认为历书即历忌之学与历谱结合而成——因为早在汉简历谱中就已屡见历注,故历书之形成尚须待下文继续深入探讨。兹先考察三种典型的历注项目,该三项目在中土两千年历谱历书中一直不变,由此可见历忌之学承传之久实达到惊人程度。
反支。《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九立成将反支单独立为一类,作为“日神按月朔取日数者”。反支属凶煞类,由每月朔日纪日干支之地支决定。出土汉简历谱中,永元六年(94A.D.)及本始四年(70 B.C.)残谱皆注有反支。最引人注目者则为银雀山出土的西汉元光元年(134B.C.)全谱——此为现今所见汉简历谱中年代最早的一份,其中所有反支之日全部注出。
关于反支的历忌在汉代已流行。《汉书》游侠陈遵传载张竦为贼兵所杀事,颜师古注引李奇曰:
竦知有贼,当去,会反支日,不去,因为贼所杀。桓谭以为通人之蔽也。
因信反支日不利出行,反误了性命。故《颜氏家训》卷七杂艺云:“至如反支不行,竟以遇害;归忌寄宿,不免凶终。拘而多忌,亦无益也。”又《后汉书》王符传引述其《潜夫论·爱日篇》云:
明帝时,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闻而怪日:民废农桑,远来诣阙,而复拘以禁忌,岂为政之意乎!于是遂蠲其制。
反支日不受章奏,自然可与张竦反支日不出行同视为迷信历忌之学的表现,而尸位素餐之官僚又可借此少办几日公,亦何乐而不为乎。
反支日推求之法,前人多引<后汉书》王符传李贤注所引《阴阳书》为据。但近已发现远较李贤注更早的文献证据,云梦秦简《日书》甲种有“反枳”章(简742——743反面)如下:
反枳。子丑朔六日反枳,寅卯朔五日反枳,辰巳朔四日反枳,午未朔三日反(枳),申酉朔二日反枳,戌亥朔一日反枳。复卒其日子有复反枳,一月当有三反枳。
以汉简元光元年历谱考核之,与李贤注及《日书》“反枳”章完全一致。其推求之法可列表示之如下:
朔日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第一反支日日期 六六五五四四三三二二一一
反支日地支之一 巳午午未未申申酉酉戌戌亥
反支日地支之二 亥子子丑丑寅寅卯卯辰辰巳
由此又可知《日书》“一月当有三反枳”之语,应是指一月中连头带尾遇到三次地支循环,而不是指一月中有三个反支日(一月中最多可有五个)。
反支之说起源于先秦,在汉代历谱中已成历注项目,此后一直沿用不改,直至清末历书。且此两千余年之间,其推求之法及吉凶含义均无改变。
血忌。汉简永元六年残历谱有血忌历注:
十一日甲午破血忌天李
“破”及“天李”也是历忌项目,此不论及。所谓血忌,义为忌见血,其说在汉代已有之,《论衡·讥日篇》云:
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
杀牲必见血,故在血忌日行之即有祸患。又唐韩鄂《四时纂要》卷一正月云:
丑为血忌,不可针灸、出血。
丑为纪日干支之地支。血忌日之推求依据每月中某一纪日地支来决定,逐月而异,可列表示之如下: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本月血忌日地支 丑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 巳
血忌在唐宋历书中仍为典型历注项目,后世因之,直至清末,其推求之法及吉凶宜忌都无改变。
建除十二直。已出土汉简历谱中永元六年、本始四年、元康三年(63B.C.)及建平二年(5 B.巳)四种残谱皆有建除十二直历注。永元六年谱已将十二直逐日注出,后三种则仅逢“建”日注明——但功效并无不同,因其余十一可类推而得。十二直之说同样起源甚早,如《淮南子·天文训》云:
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已为平,主生;午为定,未为执,主陷;申为破,主衡;酉为危,主杓;戌为成,主少德;亥为收,主大德;子为开,主太岁;丑为闭,主太阴。
但对于这段话,两种传世的《淮南子》古代注本(习见之高诱注本及收于《道藏》中之许慎注本)都无说明。所谓主生主陷云云,语涉虚玄,兹不置论。而将十二直即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与十二地支相对应,则有其理论及规则,2000年相传不绝,数术家多能言之。近年更于秦简《日书》中发现十二直推求法则及其吉凶宜忌之详细说明。
近年先后出土两部内容相仿的秦简《日书》,一出于湖北云梦睡虎地,一出于甘肃天水放马滩。两《日书》又各分甲、乙两部。于相去千里之遥的华中与西北先后发现相似文献已足令人惊异,更奇巧者,两《日书》皆有论十二直之专章,且论十二直推求法则部分竟然文字完全相同!睡虎地《日书》此章原有标题曰“秦除”(甲种,743叫54号),放马滩《日书》此章无标题(甲种,1—12号),兹引前者为例:
正月:建寅、除卯、盈辰、平巳、定午、挚未、被申、危酉、成戌、收亥、开子、闭丑。
二月:建卯、除辰、盈巳、平午、定未、执申、枝酉、危戌、成亥、收子、开丑、闭寅。……
凡十二月。其中盈即满,挚同执,杖同破。其含义为:正月从纪日干支之地支为寅之日起,依次逐日为建、除、满、平……十二日一循环;二月则以纪日地支为卯之日为建,逐日排列;其余各月顺十二地支之序依次类推。此外,十二直推求排列中还有技术性的约定和附则。 ②
十二直与反支、血忌一样,都属历忌之学中典型的日禁之说。关于十二直所主之吉凶宜忌,云梦《日书》“秦除”章中有详细记述——竟比后世唐宋历书中所见者还要详细,颇富参考价值,兹引录其说如下,其中明显的通假字已代以正字:
建日,良日也。可以为啬夫,可以祠,利早不利暮,可以入人、始冠、乘车,有为也吉。
除日,臣妾亡不得,有瘟病不死,利市责磐口口口除地,饮乐,攻盗不可以执。
盈日,可以筑闲牢,可以产,可以筑宫室、为啬夫,有疾难起。
平日,可以娶妻、入人、起事。
定日,可以臧、为官府室祠。
执日,不可以行,以亡必挚而入公,而止。
破日,无可以有为也。
危日,可以责挚、攻击。
成日,可以谋事、起口、兴大事。
收日,可以入人民、马牛、禾粟、入室取妻及它物
开日,亡者不得,请谒得,言盗得。
闭日,可以劈决池、入臣徒、牛马、它牲。
建除十二直之说在先秦历忌书中已如此完备,至迟在汉代又进入历注。又前述汉武时七家辩论娶妇吉凶事,七家中有“建除家”,可知彼时其说颇为流行显赫,而《日书》“秦除”章,当即建除家之说也。此后自唐宋降及明清,历书皆逐日注出建除十二直,与汉简永元六年残历谱相比,两千余年未有改变。
以上反支、血忌与十二直,仅为两千余年间历注中较突出者,其他项目中虽有一些沿革变化,但也不乏类似的长期承传现象。试以云梦秦简《日书》与两千年后之(钦定协纪辨方书)相比较,即可发现两者有许多共同项目,以至于将《日书》视为秦代的《协纪辨方书》,实在不算如何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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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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