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实施有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面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日渐湮灭、损毁和流失的危险,国家本着“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动员各种力量努力予以抢救性的保护、发掘,并适时加以整理和研究。如少数民族的三大英雄史诗《格萨尔》、《江格尔》和《玛纳斯》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60年代即展开了有关资料的调查收集,80年代又成立了相应的研究机构。截至1998年,仅《格萨尔》的藏、蒙古文手抄本和记录、整理民间艺人的说唱本就收集各300多部;出版藏文说唱本70多部,总印数达300多万册。又如,纳西族的东巴文化举世闻名。东巴文是世界上唯一保留完整的“活着的象形文字”,用东巴文书写的《纳西族东巴舞谱》是我国最早的民族舞谱和世界上仅存的象形文字舞谱。因此,1981年在云南省社科院专门设立了丽江东巴文化研究所。经过多年的努力,迄今已把2万多卷1000种的《纳西族东巴古籍译注全集》全部译成汉文,而云南省有关部门也已首次把东巴象形文字输入了电脑。此外,对西藏布达拉宫和三大寺(哲蚌寺、色拉寺和甘丹寺)、青海塔尔寺、新疆克孜尔千佛洞等大批重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都投巨资进行了大规模的维修。同样有意义的是,1984年,文化部和国家民委等几个部门组织成立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筹划编纂《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和《中国歌谣集成》等十部文艺集成志书。这一被称为“文艺学大百科全书”和“文化长城”的巨大工程将囊括56个民族的所有的民间文艺成果,是对包括每个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民族传统文艺的空前完整的收集和展示。
其次,对少数民族文化制定和实施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如文化部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对这些地区实行文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物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四优先”的政策。1992年我国政府在边疆地区开始实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1994年,党中央把这项计划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项目,其后,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又把它作为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目标列入其中。这个计划自实施以来,中央和18个边疆省区及共建部门已投入50.68亿元。国家民委和文化部还曾举办过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年都要请少数民族艺术团体到北京进行文化展演,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定期举办少数民族艺术节。1982年以来,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注:参见方鹤春:《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和发展》,在中国—瑞典第二届少数民族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稿,1998年9月;陈琪林、陆濯儒:《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稳定繁荣》,首都民族理论春季研讨会论文,1999年。)
除了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措施之外,随着人们对保护民族文化自觉性的提高和各民族自我意识的增强,一些社会有识之士及少数民族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也自发地作出各种努力,对各民族不同的传统文化内容进行了保护或弘扬。如1995年著名作曲家田丰以个人力量筹资创办了“云南民族文化传习所”。其宗旨是抢救挖掘云南各民族濒于失传的舞蹈艺术珍品,其方式是由各民族中老年艺人带本族的青年,脱产半年或一年到传习所来系统整理、研习、表演和传授。而由宣科、杨曾烈等纳西族民间音乐家所创立的“大研古乐会”也是着力于本民族音乐艺术的传承。他们的演奏以洞经音乐为主,又融会了纳西族传统民间音乐成分,被称为“活着的音乐化石”。与此不同,所谓的“彝族文化学派”则在学术研究方面开创了文化传承的新途径。最近10多年来,刘尧汉教授带领一批彝族中青年学者,邀约一些传统头人、祭司共同深入田野,以文化人类学、民族史等学科的理论方法为指导,以田野调查、典籍整理、口传史诗家谱的发掘为手段,陆续推出了20余本《彝族文化研究丛书》,成为一种保护、弘扬本民族文化的有效模式。(注:参见黄泽:《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几种模式》,《思想战线》1998年第7期。)
二、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的基本估价
在现代化的强烈冲击和国家及社会各种力量自觉保护的双重作用下,当前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状况是复兴、衰退和变异三种现象并存。
(一)复兴
国家及社会在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取得的成就已构成了一种复兴的景象,此外复兴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了推广。一些使用传统文字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等已经具有了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民族语文教学体系;而使用新创或改进文字的民族也采用了形式多样的双语教学体系。中央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市、县、乡都开办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一些电视台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频道。我国已有民族出版社36家,每年出版各类民族文字图书3000多种,少数民族文字报刊89种、杂志183种。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大量建设,文艺人才大量涌现。截至1998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建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526个,图书馆596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738个,博物馆134个,文化站7129个。全国至少有24所高等和中等艺术院校专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一些国家重点艺术院校还不定期地开办少数民族班。大批的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在全国乃至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至1997年第五届少数民族文学奖评奖时,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作家。(注:参见方鹤春:《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研究和发展》,在中国一瑞典第二届少数民族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稿,1998年9月。)
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广泛。许多地区对传统民族节日开始重视,自觉地利用这些节日推广传统文化。不少地方开办了各式各样的文化节、文艺节、文艺会演和体育活动,而这些活动又着力体现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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