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资料的对照阅读中,我们判定钟敬文叙述的可信度很高。可即便如此,钟敬文也不可能在他的叙述中呈现一种“完全的真实”。钟敬文一样会有选择、有倾向地记录历史事件,这是不可避免的。
以钟敬文1927年1月22日拜见鲁迅一事为例,笔者搜集到四篇文章。一是钟敬文当天晚上所写的《记找鲁迅先生》;二是青年作家黎锦明1936年发表的《两次访钟楼记》(对照鲁迅日记,这篇文章记忆有误);三是记者梁式1942年发表的《可记的旧事》;四是钟敬文1977年写的《关于开设“北新分局”的事情》、1986年写的《鲁迅先生逝世五十周年祭断想》。
在钟敬文《记找鲁迅先生》一文中,找鲁迅的过程写得特别详尽,可是,真正见到鲁迅之后,与鲁迅的谈话记录却极为简略,最后居然只用一句“我们的谈话很不少,在这短文里不一一记述了”轻轻带过,难免让人觉得虎头蛇尾。
这个谜底必须看了梁式的文章才能揭开:“钟敬文却发言最多,原来他负有一种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的任务,就是受顾颉刚函嘱或电嘱,因为鲁迅初到,人地生疏,必有些不便,要随时效点微劳。我也以为这是顾的好意,也就是钟的好差使,殊不料鲁迅只冷静地答一声‘哦!’绝不作道谢语。钟再说一次,鲁迅又是一次‘哦’,孙伏园对此也不插嘴。顾颉刚要和鲁迅在广州打真正官司一事后来完全明朗化了,但为什么叫钟敬文帮鲁迅的忙呢,我至今还没有明白。”原来是钟敬文遭遇了尴尬的冷遇,因而有意忽略了谈话内容。可是,梁式是个汉奸文人,汉奸的文章是否可靠仍然是个问题。
50年后,钟敬文在解释他和鲁迅之间的一些误会时,侧面坐实了这次尴尬的冷遇:“鲁迅先生怀疑我们的设立‘北新分局’和写那冒失的信(施按:此前钟敬文、杨成志等人计划筹办一个北新书局广州分局,听说鲁迅也要办一个北新书屋,于是去信说了‘此事我们已经在进行了,你们最好不必再搞了’一类冒失的话),跟顾颉刚先生有关,这个责任,恐怕在我身上。因为当鲁迅先生初到广州,我和饶超君等去拜访他的时候,我说的有些话,是足以引起怀疑的,虽然我当时并没和顾先生见过面,更不知道他们在厦大那种对立的情形。其一,我说,不久前得到顾的信,知道先生就要到中大来了;其二,这是更重要的,当鲁迅先生说到当时厦大国学研究院那些从北京去的同事们的钩心斗角的情形时,我竟然插嘴说,顾是个学者,大概不会这样吧。记得鲁迅先生听了我的话,冷冷的回答说:‘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就好了。’这明明是有对我的话的反驳,但我当时并没有充分理解到这话的真意和分量。”
钟敬文《鲁迅先生逝世五十周年祭断想》一文也只是说鲁迅“用幽默的口吻,谈论了当时的文坛情况”。2001年夏天笔者向钟先生重提这件旧事时,钟先生再次说到:“鲁迅讲话很幽默。”当笔者追问如何幽默时,钟先生说:“我说顾先生学问很好,他就讲:‘哈哈哈哈,要是那样就好了。’”钟先生感慨地说:“鲁迅先生气量太小。我以前不敢这么说,现在我不用怕什么。顾先生是个好人,学问好,喜欢有才华的年轻人。”
像这件事,不仅材料充足,还可求证于当事人,我们对于事件的了解就会更充分一些,但更多的时候材料并不充足,于是,我们也就只能将就一面之词,看米下锅。
有时即使同一当事人提供的直接材料,也需区别对待,不可等同视之。比如,许多学术史家都没有注意到,同是直接材料,杨成志在讲述其西南民族调查经过时,前后就曾发生过许多有趣的变化。不知是出于记忆的偏差还是事后的夸张,杨成志对于其冒险之旅的路程越说越长(从当时书信中的“足迹纵横凡两百余里”变成了后来调查报告中的“计程约一千里”);对于其经过的村落越说越多(从当时书信中的“经过的乡村亦达百余”变成了后来调查报告中的“所经过村落约二百余”);对于其经历的故事也越说越奇。关于彝人偷袭六城坝分县衙门一事,杨成志在1928年10月的信中说前来抢劫的是“20余个猡猡”,可是,到了1930年写作《云南民族调查报告》的时候,参与抢劫的人数上升到了“40余个携刀带枪的蛮子”;另外,他在信中说“他们先以石头抛上屋背,以探里头人的动静。即由衙警开了两火枪,他们才向别家抢去”,可是,到了《云南民族调查报告》中,却变成了“当他们来攻时,胡县佐和我督率着卫兵坚谨地开枪抵御,约经一时之久,卒幸得附近汉人团兵援救而击退!”
出于对记忆力的不信任,本书在采用同一叙述者的不同叙述的时候,尽可能使用时间比较靠前的材料。
对于后世学术史家的论述,因为不是直接材料,我们采信的要求自然得更加严格。钟敬文先生就曾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山大学某教授“也写过中大的民俗学史,但他不肯去查资料,分析也不是那么回事,想当然,他的文章是瞎讲”。其实这种“瞎讲”的现象并非特例。严格说来,任何一位学术史家,首先必须是个负责任的历史书写者,必须做到无一事无一语无来历。一位学术史家只要在一篇论文中出现一次不实不信的叙述,就会失去他的信用度。即便这位学术史家在其著作中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难以核对的话,我们宁可放弃这些信息,也决不轻易引用,不以材料之“新鲜”“有用”为标准。而对于那些信用度较高的学术史家所提供的信息,本书除转引该信息的原始出处之外,还严格标注了转引出处。这样处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要把该信息的信用责任推到别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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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2011-2-24 18:05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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