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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耀华的中国宗族研究主要考察宋代以来庶民化大宗世系学和小宗世系学所各自指涉的对象,其“宗族”概念强调“理念先在”和“从国学文本到当今民俗的古今联系性研究”。更重要的是,他把自己的中国宗族研究自觉融入到世界世系学理论体系之中了。布朗、林耀华、埃文思-普里查德、福忒斯、弗里德曼等等,他们属于遍布世界的一个很大的流派,始创于里弗斯,可称之为世界人类学史上“世系群研究学派”。清水盛光未能列入其中。
林耀华“宗族乡村”概念的重点并未落在对村庄的研究上,虽然其在本质上是关于中国村庄运转的问题。作为世界人类学亲属制度研究领域的重要成果,他的“宗族乡村”理论除了认知中国外,其学术目的在于丰富世界人类学世系群文化研究的多样性,是对世界人类学世系群理论知识生产的参与。他后来做“金翼”家族制度、苗人亲属制度和彝人家支研究,是一个贯通的思路。此外,二战前世界人类学的主流是研究殖民地原始部落社会,待二战结束后,殖民地纷纷独立,研究对象消失,他们才开始大规模转向乡村。尽管清水盛光也是中国世系学研究的大家,但他在著作中提“村落宗族共同体”概念时,针对的并不是宗族或世系群研究,而是关于“村庄”的研究,至少学术重点是落脚于“村庄”层面。他的研究、满铁的研究,多是服务于战时和“占后”(占领中国后)日本如何组织和管理运转中国乡村问题的。
另外,林耀华的“宗族乡村”指的是单一宗族村落类型;而清水盛光的“村落宗族共同体”既可以指整个宗族村落是一个共同体,也可以指单一宗族村落内部的不同世系分支,还可以指一个村落内部有若干不同的宗族共同体。最后一种情况属于艾亨(Emily Ahern)所讲的多宗族(several lineages/multilineage)村庄。
所谓的“碰头握手”
当然,在区分“宗族乡村”和“村落宗族共同体”概念的同时,也要看到二者之间的交叉。简单说来,“宗族乡村”和“村落宗族共同体”概念在两方面有共同看法:第一,聚族而居;第二,宗族是一个合作共财团体。
造成信念共享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白虎通》卷八“宗族”云:“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中国本土宗族概念揭示了“聚族而居”的特征,为林耀华和清水盛光共信。第二,中国宗族具有集体拥有土地等族产并保持地方事务合作的特征,林耀华从西方世系学合作共财团体(corporate group)的概念出发,清水盛光从共同体观念出发,在此“碰头握手”。
总体来说,“宗族乡村”与“村落宗族共同体”视角所各自呈现出的中国村庄的文化图像是不同的,不管它们有时看起来是多么相似或者交叉。它们是两条学术路径,出发点不同,出发方向不同,虽然经过一定的交叉,或有一段共同的路途,但两条道路又沿着各自的方向延伸下去了。甚至不是两条相平行的道路,那么也更非一条道路。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70期9版“争鸣”文章之一;作者单位:青岛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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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网站 2011-3-10 10:30:0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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