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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盛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
  作者:董大汗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3-04 | 点击数:7661
 

  切实贯彻

  关键词:组织培训 抓好落实

  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文化部领导给予了回应。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文化部将印发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举办系列培训班,邀请参与起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将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订法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活动,也将以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主题。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指出,文化部将和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携手把相关的细则、规定制定出来,并精心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阐释和落实工作。

  “两会”代表、委员声音

  姜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秘书长、中国曲协副主席):得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如何更好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一直是我思考和关注的问题。这部法的颁布,无疑在推动一些生存状态比较脆弱的曲种获得更多发展空间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现在也想去报名申请相声艺术的传承人,因为侯宝林、马季等相声表演艺术家们的表演精髓在我身上有着鲜明的体现。接下来,就是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更好地把相声艺术一代代传下去,让世界人民都能共享中华民族艺术瑰宝的魅力。

  孙毓敏(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京剧去年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表明它已不仅仅是“中国货”了,也是世界人民共有的精神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为京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我特别注意到该法对非遗保护的经费保障作了说明,并要求有关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这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长期以来,京剧事业缺钱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些院团只能发60%的工资,严重挫伤了京剧行业的积极性。如果有了财政保障,京剧才能成为有尊严的、令人羡慕的职业,这对提升京剧艺术的影响力,更好地传承这门优秀的“国粹”艺术具有深远意义。

  王勇超(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作为一个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力倡导者和积极参与者,我对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盼望已久。如今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非遗就能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敬畏。对政府来说,责任落实、制度推行、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就有了根本依据;对保护工作者来说,有法律撑腰,就能理直气壮、依法维权;对公民来说,法律的强制性和导向性,有利于提高公众保护非遗的认知度和自觉性。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由此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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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新网-中国艺术报2011年03月04日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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