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里,炮声中,孩子紧捂耳朵。 羊城晚报记者陈文笔 摄(资料图片)
追昔
十九年,广州“禁炮”不松口
但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权责衔接和执法力度问题
1992年,广州明文“禁炮”,成为全国最早订立“禁炮令”的城市,创下了“一夜革除千年旧习”的“广州奇迹”(《人民日报》评论语)。
当年“禁炮”,八成市民拥护
“连日来,广州有人赶结婚,有人赶搬屋,有人赶装修,有人赶开业……”这是1992年5月30日《羊城晚报》头版报道。这一年的6月1日,广州“禁炮令”正式实施,人们忙着“赶”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末班车”:市民集体赶办红白喜事,有青年男女被父母催逼赶结婚,因为结婚不烧爆竹不够吉利;有商家店铺未装修好就急忙开业,因为开业不烧爆竹生意不旺;有搬家公司生意红火,因为市民喜欢在新家门口点串爆竹保平安;有人没日没夜地赶烧爆竹,因为要处理家中“存货”。更有市民希望“禁炮令”能放宽至端午以后再执行,因为“存货”实在太多……
回忆“禁炮令”实施前的日子,吴敏忠深有感慨:“那时广州市民不仅过年放炮,任何开心的事都可能烧炮仗。”他退休前在广州市电车公司工作,禁炮前的除夕夜加班最有趣,“我每个电车总站都要去巡,一到12点,忽然全城都闻炮仗声,我们这些巡车站的人就知道新年来了”。吴敏忠说,那时有的人家里甚至常备炮仗,一有需要就点起来。
在广州,开始“禁炮”的那些年,尽管也频频遭遇“执法难”问题,但终究没有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白云区2003年春节首次实行全区禁放,以前白云机场因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航班不能正常起降的事,随之销声匿迹。
言及“禁炮令”出台始末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年《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出台前,报纸开辟专栏、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民意,结果近八成市民拥护“禁炮”。可以说,是民意调查结果,坚定了政府的决心、促成了法规的出台,“禁炮令”是充分尊重民意的结果。
开禁城市增加,广州何去何从?
国内“禁炮”城市阵营的变化,始于2005年。是年6月,北京市通过了一项新法规,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禁炮”12年后,北京市民又可以在炮仗声中庆贺新年了。
1992年广州首开禁炮先例后,十多年来国内有近300个城市实施“禁炮令”,但目前已有100多个城市“禁改限”,纷纷划定非禁放区引导市民前去燃放。5年前,面对北京等国内上百个城市“禁改限”,广州市人大非但没有改“禁炮”为“限炮”,还通过三次修改条例,扩大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禁炮”范围从最初的广州本市八个区范围内,逐渐扩大到几乎整个广州行政区域范围。
如今,实施19年的广州“禁炮令”,不得不面对“禁而不绝、逐年增多”的现实挑战,随着国内“禁炮令”开禁的城市增多,广州何去何从?
2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再次重申,广州不会开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针对今年春节期间,广州部分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该位负责人表示,希望公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工商和城管部门也应该及时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商贩进行处罚。据悉,今年广州市人大将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力度,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
不过,广州市安监局法规处一负责人表示,“针对烟花爆竹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其中安监部门负责查处违法销售的行为,违法燃放则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管”。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安监局人士则坦言:“销售和燃放本来就是连贯的过程,这里面的确存在权责衔接和执法力度的问题。”广州“禁炮”,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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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2011-02-1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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