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概念设定,周作人又随即对可能造成的两种误解予以肃清:“第一,平民文学决不单是通俗文学”;“第二,平民文学决不是慈善主义的文学”。第二点与本文关系不大,可置不论,第一点却十分重要,周作人自己补充解释说:
白话的平民文学比古文原是更为通俗,但并非单以通俗为唯一之目的。因为平民文学,不是专做给平民看的,乃是研究平民生活---人的生活---的文学。他的目的,并非想将人类的思想,趣味,竭力按下,同平民一样,乃是想将平民的生活提高,得到适当的一个地位。
这种对可能之误解的警告应该说是讲得很明白了。
然而很不幸,周作人的警告好像并未生效,可能的误解变成了真实的误解。为此,周作人不得不再进行说明,甚至对自己所使用的“平民”与“贵族”这一组概念,也有了不同的解释。在1922年2月8日的《晨报副镌》上,周作人发表《文学的讨论》,文章说:“文学家须是民众的引导者。倘若照我直说,便是精神的贵族。前年康白情君在一篇文章上说诗是贵族的。受了许多人的攻击,其实在我的意见是很对的。这所谓贵族当然不是指物质生活上的特权,乃是说精神生活上的优胜。贵族的精神是进取的,超越现在的;”对于这一次讨论,周作人大约意犹未已,接着,在2月19日的《晨报副镌》上,他径直以《贵族的与平民的》为题,对这一问题重新做了一番全面的论述。
文章开头先对这一问题的历程作了检讨:“关于文艺上贵族的与平民的精神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大都以为平民的最好,贵族的是全坏的。我自己以前也是这样想,现在却觉得有点怀疑。……因为我们离开了实际的社会问题,只就文艺上说,贵族的与平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现,不能指定谁是谁非,正如规律的普遍的古典精神与自由的特殊的传奇精神,虽似相反而实并存,没有消灭的时候。”这样,对于“平民的”与“贵族的”之价值判断就发生了根本逆转。一般地说,这样的逆转应该算是文学观的巨大变更了,但我想这在周作人身上未必有那么严重:因为从周作人长期的文学主张及其活动来看,只有《人的文学》才是他最底蕴的文学主张,而《平民的文学》只代表他第二层的文学分野,所以这里的变更只发生在第二层面上,甚至我以为,周作人在自己的第二层假说上的变更,正体现了他对其最底蕴立场的坚持与维护,因为他这时候认为,贵族与平民的精神,“都是人的表现”。他继续检讨说:“所以拿了社会阶级上的贵族与平民这两个称号,照着本义移用到文学上来,想划分两种阶级的作品,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如我先前在《平民的文学》一篇文里,用普遍与真挚两个条件,去作区分平民的与贵族的文学的标准,也觉得不很妥当。我觉得古代的贵族文学里并不缺乏真挚的作品,而真挚的作品便自有普遍的可能性,不论思想与形式的如何。”但是,他仍然愿意用贵族与平民的概念来议论文学,其原因乃是只取其“对于人生的两样态度”,他说:
平民的精神可以说是淑本好耳所说的求生意志,贵族的精神便是尼采所说的求胜意志了。前者是要求有限的平凡的存在,后者是要求无限的超越的发展;前者完全是入世的,后者却几乎有点出世的了。
举例而言,汉晋六朝诗与元杂剧分别可算是贵族文学与平民文学的代表,相比而言,周作人“总觉得对于后者有一种漠然的不满意”。他的理想是:“我想文艺当以平民的精神为基调,再加以贵族的洗礼,这才能够造成真正的人的文学”,“从文艺上说来,最好的事是平民的贵族化,---凡人的超人化,因为凡人如不想化为超人,便要化为末人了。”
至此,周作人将贵族与平民的概念作了完全不同的界定,并且在价值取向上也走到了反面---尽管他强调二者的结合,但对于贵族精神的偏向是显而易见的。
这样的调整乃是出于对现实文艺走向的一种抗争,它所针对的,是那种对民众趣味的一意迎合,也就是回应着他在《平民的文学》中关于平民文学的第一项警告。就在同月26日的《晨报副镌》上,周作人发表了一篇题为《诗的效用》的文章,里面说:“文学家虽希望民众能了解自己的艺术,却不必强将自己的艺术去迁就民众;因为据我的意见,文艺本是著者感情生活的表现,感人乃其自然的效用,现在倘若舍己从人,去求大多数的了解,结果最好也只是’通俗文学‘的标本,不是他真的自己的表现了。”1924年1月,周作人在《东方杂志》21卷第2号上发表《中国戏剧的三条路》,其中很直接地说:“我相信趣味不会平等,艺术不能统一,使新剧去迎合群众与使旧剧来附和新潮,都是致命的方剂,走不通的死路。”其态度十分坚决。
其实,即便是调整过后的所谓“贵族的”与“平民的”概念设定,依然是可以质询的:难道平民的精神世界中就没有“求胜意志”了吗?反之亦然。所以,从根本上说,这样的概念对待,实在只是一种分说的假定,并带有浓烈的时代色彩,对此我想不必太过深究,但其中折射的周作人自始至终对于降低趣味迎合民众的警惕乃至抗拒,却是值得重视的。实际上,这种抗拒的背后,乃是对于个体精神自由的守卫,是对个人主义立场的坚持,这就是前面引述的《人的文学》中所谓“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
1925年7月,周作人在《语丝》34期上发表《与友人论国民文学书》,虽然对当时提倡的“国民文学”主张也表赞同,但立即附加一句道:“提倡国民文学同时必须提倡个人主义。”他是担心片面宣扬“国民文学”,容易造成“凡本国的必好,凡别国的必坏”的错误倾向,甚至可能回到拳匪式的排外旧路上去。 他对于国民文学的理想是:“现在要紧的是唤起个人的与国民的自觉,尽量地研究介绍今古的文化,让它自由地渗进去,变成民族精神的滋养料,因此可望自动地发生出新汉族的文明来。这是我任意的梦想,也就是我所以赞成国民文学的提唱的理由。”但是,现实文艺的发展却是将周作人的梦想击得粉碎,所以他在1927年为《潮州畲歌集》作的序中很灰心地说:“但是中国所缺少的,是彻底的个人主义,虽然尽有利己的本能,所以真正的国家主义不会发生,文艺上也可以虚空地提倡着民众文学,而实际上国民文学是毫无希望。”
除了个人主义的立场外,周作人又基于对文学影响力的不信任,同样对当时民众文学的社会思潮表示着自己的抗拒。
1929年3月,周作人在《燕京大学校刊》上发表《文学与常识》,文中对文学的各种定义都表示了自己的疑虑,最后只承认:“不过从根本讲起来,文学是发挥’情绪‘的,总是公认的一件事实……”他将文学的功能毫不心疼地缩减,乃是对于当时一种文学趋势的反击,这种趋势据周作人归纳,有两个立足点:“一,主张从今日起文学为另一种时期,从前以’发表个性‘,’抒展感情‘的作品,将以今日为止境,二,以文学为工具和媒介,恢复个性的文章,仍为团体的作品,民众的文学。”可见,这时的情形已不单是要将文学降低趣味迎合民众,而是整个地要鄙弃个性,崇尚民众的文学了。这种文学工具论所呈现出的浅薄浮嚣的心态,与二、三十年代动荡的社会情绪正好合拍,周作人不止一次地用“浪漫主义”来指称这一时期 。对于把文学当作宣传工具的“浪漫主义”式的实用文学观,对于其中片面夸大民间文学的功能、宣称消除个性回到集体创作的主张,周作人的回击很是雍容不迫,他说:“至于文学为一种工具,更是不成问题,因为文学之所以为文学,乃在抒情的一点上,如用之为’工具‘为’媒介‘,不但理论上有背初旨,就连实际上也没多少用处---特别对于中国,影响尤属细微。”周作人早在1924年就正式宣布“教训之无用” 了,此时又尽力缩减着文学的功能,这些言论不管是真实的失望还是以退为进的策略,其在为保护文学的纯洁性而作着挑滑车式的独自奋战,却是不容置疑的。周作人惯常的雍容不迫的背后,其实掩映着一种充沛的不喜不惧式的韧性力量。
至此,我想可以回到前面提及的周作人二十年代后期对民歌价值的低调态度了。个中原因除了学理之外,是否也与他对民众文学运动中的偏激表示反感有关呢?我想回答是肯定的,请看他那篇为重刊《霓裳续谱》所作的序中的一段话:
从前创造社的一位先生说过,中国近来的新文学运动等等都只是浪漫主义的发挥,歌谣研究亦是其一,大家当时大为民众民族等观念所陶醉,故对于这一面的东西以感情作用而竭力表扬,或因反抗旧说而反拨地发挥,一切估价就自然难免有些过当,不过这在过程上恐怕也是不得已的事,或者可以说是当然的初步,到了现在却似乎应该更进一步,多少加重一点客观的态度,冷静地来探讨或赏玩这些事情了。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