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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10年年会论文•
“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是否能并举
马知遥
(山东艺术学院)
摘 要:在文化遗产保护的今天,专家学者的声音大多以“保护”为重,把“开发”或者“创意”完全当做对立面,甚至认为在保护文化遗产的今天,把保护和开发并举是危险的想法。在学界这几乎成为一个尴尬的话题。因为讨论最终会成为“一种”声音:“保护和传承”毕竟可以留住,而“开发或创意”的结果不可预料。其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能只有一种声音。可以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采取不同的开发和保护措施,开发和保护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保护不是一回事;商业性经营和产业化经营不是一回事。要把“生产性保护”和“非遗”“产业化”区别开来。我们在弄清了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弄清了概念的本质区别后,就应明白保护中的开发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概念混乱带来的工作的混乱。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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