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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10年年会论文•
方言、共同语与民族国家
——略论中国共同语的推广运动
彭伟文
(神奈川大学)
摘 要:雍正6年,皇帝亲自下达命令,责令在闽粤两省教习官话,但是这一命令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语言的统一。1903年,官话被正式列入学校课程,是为中国语言统一运动的开端。但是,这一阶段在自觉意识层面上,明确的“国家”意识尚未形成,没有把语言文字和国家直接联系起来。民国成立后,由国家主导的语言统一运动正式开始,北京话被逐步确定为国语的基础,国语完成了从交流工具到共同语的质变。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这次读音统一运动始终伴随着汉字拼音化的努力,甚至可以说,是以汉字拼音化为目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展开了普通话推广运动。但是,最初语言文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汉字拼音化。普通话的推广迎头碰上了民间文艺这个难题,但是它作为一种抽象的共同体的共有语言开始在全国推广。20世纪80年代,汉字拼音化被以一种委婉的方式否定了至此,普通话和汉语拼音完全摆脱了与汉字拼音化的关系,还原了它作为民族共同语的真正身份。从清末的官话到民国的国语,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普通话,中国的共同语伴随着中国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走过了100多年的漫长历程,既是语言和社会自然发展演变的结果,又是人为选择和创造的结果。
关键词:国家;民俗;民族共同语;民族国家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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