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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导言
一
古代官府对民间文学的采录是多方面的,并不限于歌谣。如《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家”十五,千三百八十篇,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并引如淳日:“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顾实认为稗官只是“闾胥里师之类”,可见稗官与乐府令尽管职位高低和职务性质不同,但都承担着采录民间口传作品的职责,反映了古代官府对于诗歌与小说不同的关注程度与不同的搜寻渠道。古代采集“刍荛狂夫之议”、“使缀而不忘”的传统一延续下来。如宋代李防《太平广记》“以野史传记小说诸家,编成五百卷,分五十五部”,就记载了大量的民间传说故事。明、清两朝文人笔记中的同类记载就更加丰富了。
与古代的官府采风不同,明、清两代文人受启蒙思潮的影响,在“观风俗、知厚薄”,“知得失、自考正”(《汉书·艺文志》)的实用目的之外,其辑录民间文学作品的目的首先出于鉴赏的原因。他们经常由衷地赞叹“闾阎妇人孺子”里巷歌谣之作的“真声”。当然,明、清文人在激赏民间作品“情真”的审美之余,同时也往往强调他们的辑录工作具有“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的反正统性质,因此,这种功利态度与古代官府采风也就有了相反相成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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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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