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前,公历新年冷火秋烟
到底是过阳历新年,还是阴历新年,在八十年前,仍然是当时人们争论的话题。
1926年1月的《大湖南日报·报余》载有公午先生所撰《不过年要你过年说》一文。称:“不过年,要你过年,此长沙至普通之俗语也。在前清时闻之,似乎不求甚解。至今日而此情此景,昭然可见矣。自民国改用阳历,而又不能废除阴历,两历而俱存之,各行其是,双方敷衍,自实际上言之,大有‘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之势。分而言之,阳历之年,一般普通人心目,大都视为不算过年者也,例如商界不结比期,而五色国旗一律高挂。是商界不过年而要你过年者也。学界不必举行年终考试,而通行放假一天,是学界不过年,而要你过年者也。报界亦并不结束,扯五色国旗而贺新禧,是报界不过年,而要你过年者也。”
推之于政界、军界,由内容而观表面,莫不皆然,而一种有名无实之年,真有所谓过其所过,非吾所谓过;年其所年,非吾所谓年者矣。
负我则在1926年元旦后写有《过阳历新年赋》,这篇赋中说:国号共和,铸成大错,未见安宁,尽出烙壳。一年不如一年,哪个肯服哪个……你要推倒他要抬,闹得起簸,竟把民国来好玩,这样的日子实难过。又是十五年(指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也,照旧历还差月半周末,正仲冬就改春正,牌坊扎得满门绿,轿子抬起一色黄。互相拜贺,大家颂扬,光华复旦,冠冕堂皇,中华从此万岁,天道复始一阳。尔乃只要鞠躬,不必作揖。新年之希望无非欲革除旧污,报馆之感言,也只想改良恶习……庆祝升平,究竟能过了几日,神经昏乱,不知朝市是何时,恭贺新喜,且看墙上的挂历。假放两日,节只一天,守岁并无除夕,玩灯又非上元,官场虽然欢天喜地,民间仍是冷火秋烟……三十晚讨账要出月,恰是团圆。总之百姓不来神,冒得好多兴。再等一个月,就热闹,那才真过年。
与阳历新年相对应的是阴历新年。1924年2月11日(阴历正月初七) 长沙《大公报》中《旧历新年之长沙社会写真》有一则批评报道说:各机关原奉省座命令,从(阴历)元旦日起,至初三日,放春假三日,初四日仍照常办公,时虽一律开始办公,然为习惯所缚,除军事机关及榷运局等处照常办公外,其余均不过略支几件照例公文,无甚要事可办,故各职员,多不报到,惟各处门丁、夫役相聚牌赌,颇足为各机关之点缀。至警厅刘厅长,连贺年陋俗,亦并免除,(在此之前)其谕令云:“明日为阴历元旦日,本厅内外职员,应免庆贺,以省繁之,当由值日员通令各队署分所知足矣。”也就是说,到了阴历正月初四当时的一些“公务员”们该上班了,可他们却还在家里热热闹闹舒舒服服地过着旧历的新年。
想革“春节”命者,出了四条馊主意
鉴于长沙人并不热衷公历新年,而对旧历新年,即春节如痴如狂,当然就有站在“正义”立场者,要出革“春节”老命的四个办法。
1925年1月1日(阴历十二月初七)长沙《大公报》就在显要位置刊出《实行阳历新年的办法》。
该文说:今日又是民国十四年(1925年)阳历元旦日,可是我们中国人对于这个日子,还没许多的感觉,既不有“驹光易逝,徒与老大之悲”的,又不见有“桃符换新,共庆阳春之喜”的。仅只几面五色国旗,飘扬在那政府机关与学校门前而已,像这般冷冷清清的景象,真是“将缣比素,新不如故”了。有人说“阳历之不易通行,阴历之不易革除,其原因是在农商各界,农人利用阴历节气耕种,促行改革,必不方便。商人么阴历三节(即端午、中秋、除夕)为大比,每月十五及月末为小比,结束账目,若急促更张,也于势难行”。
由此看来,那么,想要改革阴历的习惯,普及阳历的习惯,就非用一种方法不可,在下不揣固陋,拟有数条分列在下面。
(一)政府只颁发阳历,不准人民印制阴阳合璧的月份牌等。
(二)债务者,到阳历三节,及(阳历)每月终或十五。不理债务者之索付。
(三)刊载阴历节气和清明、谷雨等于阳历中,使农民有所遵循。
(四)阴历新年之拜年庆祝等,均移在新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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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2010-01-08 D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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