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记者:文化多样性原则是否对保护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朝戈金: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多样性宣言》中这样表述:“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在国际社会大力提倡保护文化多样性之时,如何看待多元格局中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如何保护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及凸显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成为我们应当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个社会的文化多样性不能理解为只是针对特定群体而施与优惠,它也应当为该社会的所有成员提供享有文化选择权的机会。多样性因此不能理解为多数人或者占据优势地位的人群对少数人或者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的“居高临下”的施舍或赠与。这样一种认识,对于多民族国家中的政策制订和操作尤为重要。我们无须担心随着多元文化政策的推进,会导致灾难性的地方主义和分离倾向,会导致冲突的加剧和不同人群之间关系的紧张。现实情况是,在人们适应他人的生活方式并理智地朝这个方面发展的情况下,较充分实行文化自主权和多元文化政策推行得比较好的地方,文化原教旨主义倾向、地方主义倾向和民族沙文主义倾向不是大大增强了,而是大大削弱了。对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进步,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在强调文化多样性之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应该引起特别警惕的现象,就是打着保护传统文化的旗号,为文化上的保守主义张目的言论和做法。近些年来,以“保卫××”为题目的口号,以及随之掀起的媒体炒作和网民激辩,实质上都反映出人们对多元文化缺乏正确的理解。多样性应该建立在认可他文化以及开展对话的基础上,以便相互了解、欣赏和尊重。有的学者热衷于高谈传统的保护乃至“捍卫”,而闭口不谈文化的选择权和自主权,这是片面的;还有学者从狭隘的目的出发,要求自己的研究对象维持现状,作他们的“活标本”,以满足他们追寻“文化原型”和“传统本真”的理念,这样的诉求很难说是以人为本的。
从形成政府、学界和民众的合力入手
记者:如何才能在实践中落实文化多样性原则,推动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朝戈金:我国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共同遗产;它们所呈现出来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魅力的源泉之一,是中华各民族创造力和艺术表现力的源泉,是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也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宝贵资源。
文化多样性的落实,需要几个方面的合力:首先是政府的决策制定和政策实施。政府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过程中是起着主导性作用的。由于其作用力很大,就需要慎重和反复论证,否则一旦出现偏差,后果会很严重。其次,学界的介入十分必要。通过科学的跟踪调查、抽样分析和前景预测,提供可行的实施方略,推动多元文化政策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学界也可以通过学术成果的宣传,普及文化多样性的理论知识,提高政府官员、社会各界以及民众对文化多样性的认识。第三,要确保民众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权利,这是能够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最重要因素。各民族的文化都是由自己民族的群众创造和传承的,当然也是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对话和交流中发展的,他们对自己的文化享有不容挑战的处置权利和解释的权利。在任何保护与开发民族文化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各民族的民众为主体,让他们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不能允许将其排除在外的所谓开发得逞。通过参与而获得应有的利益,民众既能乐于保护他们的文化传统,又能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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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化传播网-中国文化报 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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