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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东]远去与归来──一种跨越乡土社会的田野民族志方法论
  作者:赵旭东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1-04 | 点击数:29022
 

  远走他乡: 游民、流民与远去

  尽管中国有极为久远的宗法社会的传统, 这种传统强调的亲族群体聚居在一起, 服从于家族长的统治, 并且这种传统在宋代的宋明理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与复兴, 但是我们同样也不缺乏游民和流民的历史, 这个历史同样地久远, 久远到几乎可以说是与宗法社会同时存在、并行发展的。④ 经商、云游、打把式卖艺、灾害、饥荒、家族的兴衰、个人生活中的福祸等等都可能使人们成为游民或者流民, 前者指的是一种职业的原因, 后者则是没有明确的职业指涉。

  云南茶马古道上的商人无疑可以算是一种游民, 而清末民初逃荒到东北黑土地上的山东人大多可以算是流民, 他们并没有确定的职业基础。并且更为重要的是, 这些游民的行为一定是与安稳地过家庭生活的人的行为有所分别的。清代有一位名字叫姚廷杰的先生曾经专门撰写了一篇《旅客要经》, 来提醒和劝戒离家的旅人行为上自我监控, 文章韵味十足, 且有警示意义, 不妨抄录如下:

  背井离乡, 远蹈羊肠之险; 餐风宿露, 常临虎穴之危。得利则一家保暖, 无资则两地焦忧。或寄迹旅店, 或投寓牙行, 或舟楫往来, 或寺观栖止, 务必存心长厚, 矢志肫诚。盖各处经由, 风俗不一, 岂无小窗卖笑, 红颜牵客子之魂? 亦有绣阁凝眸, 粉黛夺儿郎之志。见即心迷, 邪思不断, 因而挥金如土, 必致入彀方休。嗟乎! 霜晨月夕, 妻则寂守空闺;  雨尤云, 汝则酣情锦帐。倘他人与汝辈同心, 设故乡与他乡一辄, 是人之妻即与汝乐, 汝之妻亦授人欢。言念及此,能不寒心? 而况暗室宣淫, 神目如电, 明遭王法之诛, 阴受冥司之殛, 或入山则遇蛇虺, 或乘船而没波涛。种种痛心, 思之可畏, 为商贾者, 其听吾言。⑤

  尽管这是一段近乎道德说教的文字, 但是我们从中并不难去体会游走他乡的行人其行为与在故乡家里时的那些可能的差异。这些被凸显出来的差异很多是跟日常的家庭生活里的道德相违背的, 比如为女色所惑、心智迷乱、生活奢侈, 等等。这都从另外一个方面映衬出来游民社会中间的生活逻辑与在家乡的乡土社会中的生活逻辑的差异。

  总体而言, 游民是被土地挤出土地的那样一批人, 他们大多数人是不依赖于土地而生存的。沿街乞讨以及游走卖艺之人, 他们不需要土地便可以生存; 同样, 商人以及知识分子也是游民的一分子, 土地对于他们而言可以占有, 但不是必需的。换言之, 这些职业的人, 土地绝对构不成对于他们生活安逸的限制, 但是他们是间接地被土地所挤出来的一批离开土地的人。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很清楚地告诉我们,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 人跟土地的关系就会变得极为紧张, 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的人跟土地的关系中也同样可以显露出来。从一份粗略的人口与耕地面积的统计表中,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上古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出现的人均土地面积的减少, 这也就意味着有一些人要被无情地挤出土地, 过并不依靠土地来生活的日子。(见表)

  从表中所能够看到的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 伴随着人口的增加, 人均土地面积减少。由于一亩土地的生产量是有限度的, 因此随着人均土地的减少, 能够养活的人口数也是有限度的, 剩余出来的人口也只能是“背井离乡”, 离开土地去谋求生活, 以此来补给农业生产的不足。在历史上这是极为明显的事实, 比如在陈达上世纪30 年代对于泉州、潮汕等地华侨家庭的905 户调查中, 有633 户都说自己是因为“经济压迫”才成为移民, 逃去南阳诸岛的, 占了总户数的69. 95 %。⑥当然除了土地的因素之外, 其他的因素也都可能使原本安土重迁的农民离开自己赖以为生的土地, 比如匪患、战乱、灾害等等, 但是土地的压力可能是更为直接的因素。或者也可以说, 土地的压力使得游民和流民成为了可能, 进而使游民和流民社会的形成成为可能。

  中国历代人口数目与人均土地亩数列表⑦(表格参见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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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类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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