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团圆结局的审美共性
南方少数民族洪水神话几乎都有一个满意的结尾,即后来文艺评论者们所称谓的“大团圆结局”。有的是人类繁衍,有的是民族产生,有的是姓氏昌茂,等等。据对232篇南方少数民族洪水神话(包括异文)的统计分类,出现大团圆结局的有183篇,占总数的79%。如湘西苗族洪水神话说,兄妹婚后生下肉块,砍碎扬撒,就成了吴、龙、石、麻和廖五姓;湖南江华瑶族洪水神话说,兄妹婚后生冬瓜,剖开冬瓜将籽扬撒,撒在高山的是瑶人,撒在平地是汉人;贵州荔波瑶族洪水神话说,兄妹生下肉团四块,乌鸦衔丢四方,第一块成瑶人,第二块是水家,第三块变仲家(布依族),第四块是汉人。[5]另则名为《伏羲兄弟》的瑶族神话说,描述砍碎的肉末撒在李树上长出的人姓李,撒在桃树上长出的人姓陶,杨树上的姓杨,柳树上姓柳,落竹子上的就姓祝,盘子里的姓盘,凳子上的姓邓,石头上的姓石,牛上的姓牛,马上的姓马。[6]贵州地区的布依族《洪水潮天》也是兄妹婚后,生下肉坨砍碎成百家姓由来。分布在贵州三都的水族,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壮族以及聚居在湘、桂、黔交界的侗族洪水神话也都有兄妹婚后产生民族或姓氏的结局。以上各种情况足以看出,虽然不同神话的细节表述同中有异,千姿百态,如兄妹结婚前的穿针引线、滚磨、绕山及其它占卜的数量与细节各有千秋,婚后的生出物复杂怪异,肉坨、肉球、肉肠、肉饼等多有不同,甚至对怪胎砍碎抛洒的处置过程,剁肉的主体、工具以及抛洒的地点也有所差异,但最终的结局则是令人感到安慰和欣喜的,因为所有结局都无一例外地产生了后世的正常人。从洪水神话的这个大团圆结局看,与后世叙事文学中出现的大团圆不同,没有生硬和牵强,而是使人感觉到满意而自然。究其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其一,大团圆审美意念与神话产生的时代密切相关。洪水神话大都保留了较为原始的形态,与它赖以产生的血缘婚时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神话作为人类早期的文化产品,这种大团圆结局不仅映射了原始人类生产生活的状态,同时也反映的人们当时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水平。有人把产生神话的时期比作人类的童年期,而童年的心态大都是乐观向上的,此时人们没有复杂的逻辑思维,食物和种的繁衍就是他们的基本欲求,在这些简单欲求的选择上,他们追求的自然是满足,是欢喜,而很少会有更高精神层面上的“悲剧”思考。特别是每个民族都有强烈的溯源意识,能否有一个明确的族源和值得荣耀的祖先,往往关系到本民族的自豪感甚至生存状态,因此每个民族对人类起源神话都格外重视,也非常需要一个圆满的结局。这是人类自我认识和自我肯定的结果,也是追根问源的本能欲望,更是讲唱主体与受众间一种和谐的心理默契。
其二,大团圆审美意念与神话产生的目的相一致。神话不仅是表达一个与神灵有关的故事,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娱神,通过使神的愉悦而实现人类自身某些超现实的愿望,这些祈愿自然需要使用好的言语并拟定好的结果,这种情况在后世的巫师做法和民间禁忌中也能得到说明。由于神话的演述带有相当的神圣性和神秘性,即使发展到后来的自娱式表演,仍不能摆脱“神佑”意识,这种文化积淀在其它文学体裁中同样根深蒂固。因此,神话的演述带有明显的“避邪求吉”的功利性,创作者或讲唱者或试图通过某些“神”保护自身,保护宗族,或通过神话中的美好结局张扬本族的辉煌历史,这就形成较为普遍的“大团圆”情结。
其三,大团圆审美意念体现了神话自身的特点。诸如其它类型的神话也大都表现出乐观主义格调,较少出现悲剧结局,即使像夸父逐日、精卫填海之类也非完全格调凄凉,而是增加了诸如夸父弃杖化为邓林、精卫填海忘我不息的亮色。当然,从南方少数民族洪水神话的审美共性看,大团圆结局产生之前的情节中也融入了一些悲剧因素。因为一种结果越是来之不易,它对人的内心世界的震撼就越深,其审美张力就越强,在洪水神话中,各民族凭借着自己对周围世界的理解和艺术性发挥,无一例外地渲染了这个大团圆结尾都来之不易,诸如早期人类的毁灭,人与神争斗中的艰难等等,既体现出南方少数民族神话的民族个性,也反映了各少数民族在叙事审美中的艺术共性。
[注释]
[1] [法]克洛德·莱维—斯特劳斯著,谢维扬、俞宣孟译:《结构人类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页。
[2][俄]李福清:《中国神话故事论集》,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8版,第110页。
[3]刘亚虎:《南方民族叙事艺术——南方民族神话与叙事诗研究》(手稿本)。
[4]《光明日报》,1978年5月19日,第3版。
[5]黄书光等编:《瑶族文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16页。
[6]谷德明编:《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上),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36-139页。
(原文载于《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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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王宪昭的空间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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