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人类学在中国发展的难点是学科地位问题,似乎已经成为多数学者的共识,你对此有何看法?
彭:人类学自诞生以来,其重要的理论依据之一是进化论。它由基本的“两翼”(体质与文化)所构成。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由于学科的细致化,致使两翼产生了相对的分离。人类学的中国化过程,更是将原先并置的部分依“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分类作了进一步强化。似乎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人类学已经成了“画地为牢”的东西。人类学变成了“人类文化学”(这个语用还相当通行)。从人类学变成文化人类学,再变成“人类文化学”,重蹈着中国式的学理轨迹。体质人类学则成为相对独立的部分,基本上不关心学科“定位”,因为它被划到“自然科学”那儿去了。国家制度下的“重理”使其免受了“轻文”的痛苦。在人类“地球村”一体化发展的今天,经济、科技强化着从国家到个人的务实性,要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人类学(文化人类学)讨得一个高地位,实在是一件勉为其难的事情。说到底,它是国家制度下的策略问题,不是学者们能够真正讨得了“说法”的。有意者可参见拙文《科学的限度》(《光明日报·理论版》1998.8.14.)本人是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学者,自然知道学科的重要性。我想,只有中国人类学真正“崛起”了,才有机会到国家制度那里去获得更高的评价和地位。一个孙子要去讨“爷爷”的名分和地位,岂不令人怡笑。只有孙子真正变成了爷爷,才可能拥有爷爷所有。用这一次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使馆的例子来比况,就应了这样一个真理: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人类学更是真正发展得充分壮大,地位问题也就解决了。这是铁钉的道理。
徐:请你谈谈人类学的本土化问题。人类学本土化在中国如何“化”法?
彭:关于这方面的话题,在1997年昆明会议期间,光明日报记者曾邀请几位青年学者就此问题有过一次交谈(参见《研究中国、建设中国五人谈》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7.4.)本人亦在其中,此不作详述。
不过我倒想就一些具体问题简单地谈几句。1.由中国人研究中国问题(这里的“中国”是以中华文化传统为基本内涵,不是以政治命名和国家领土为背景的概念)。2.做符合国情的调查研究和“文法”提升,必要的时候,可以建立自己的“话语”。在此我举云南纳西族的东巴文化为例子。“东巴”原本是纳西族祭司制度下独特的文化传袭现象。如果勉强用已经规约化了的“萨满”去套用,不啻为削足适履;而且还会带出许多问题。本人在几次国际会议上就看到过这样的尴尬,个别中国学者以诸如“图腾禁忌”、“祖先崇拜”等去套用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化事像,结果西方学者首先让他将这些名称的出处、含义、使用范围、表现特征“检索”出来。我不能说西方学者在有意刁难,因为你用了这些概念,人家就有权利要求你回答。如果将“东巴”去套“萨满”,同样要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们何不直接用“东巴呢?!好了,现在世界上的人要研究纳西族文化,都必须首先去了解“东巴”。那么,你在纳西族文化上就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刻意去做这种工作。人类学既然为“舶来”学科,我们就应该全面了解、弄懂它所包含的内容,没有这样的前提,连“自我”都很难确认。3.对中国文化传统要有一个基本透视。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尤其是遗留大量的历史文献,对于这一笔先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任何本土学者所做的本土研究都不能漠视。因此,田野调查与历史文本并重的人类学研究应该构成本土化的一个方面,这也是社会文化结构“十字架”中历时性的必备条件。我们应该张扬历史人类学、文本人类学方面的研究。4.组成社会文化结构“十字架”综结的另外一个方面自然是所谓的共时性。在这方面,费孝通先生的“多元一体”已经作了概括。以我的体会,多元一体不独指56个民族共同组成中华民族的单一层面;它也可以指示不同区域生态、不同文化圈的事实存在。古来中国就有“中西南北中”的说法,它也可以用以说明“多元一体”。近几年来,“楚文化”、“粤文化”、“闽文化”大量见诸报章,都在强调区域的、乡土的、民间的特点和特质。
徐:田野考察是人类学研究的基本功,请你谈谈这方面的体会和体验。
彭:文化人类学研究与其他一些人文社会科学有所不同,它不是理念的、灵感的、自上而下的研究;相反,它是亲历的、观察的、自下而上的研究。人类学家田野作业有对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民族的、族群的、村落的、社区的,同时是亲身参与观察性的调查,无疑为人类学研究的重要标志,对这一环节的缺失,很难谈得上完整意义上的人类学研究。在田野作业中,主位与客位的关系必须兼顾。从事民间文学研究也提供先期的“采风”调查,与人类学调查不同的是,“采风”不但时间短、范围窄(局限于民间文学范畴),更重要的是“以我为主”。另一方面,民族志的体例和写作要求也成了检讨田野作业的标准。传统的民族志基本上强调主位研究(emic approach),要求研究者站在被研究者立场上的研究。解释人类学出现以后,客位研究(etic approach)被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它鼓励人类学者根据自己的观点、知识背景对调查对象进行解释。甚至主张“实验民族志”写作。
以我本人的田野经验,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尽可能的“主位”,否则会影响到对客观存在理由的解释效度。当然我并不排斥(其实也无法排斥)来自主观上对事实的看法,毕竟那都是我的亲身体验和分析。在民族志写作上我基本上做两种文本的写作。比如我对贵州荔波瑶麓瑶族的调查就是这样。目前我对客家族群的田野调查也是这样。这有一个好处,即可以让读者通过视角转移来看待所调查的族群和文化。其中一个文本(即按传统民族志的要求)尽可能隐匿自己,让客观事实说话。另外一个文本(即贯彻实验民族志的精神)写出“我的”看法、思考和解释,甚至直觉、情感。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1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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