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生活在大洋洲的毛利人(Mori)认为自然界的所有事物之间都有着亲缘关系,例如从岩石和水的结合就生出了沙子和各类砾石、以及昆虫等;男神Tane-nui-a-Rangui和女神Kahu-parauri结合则生出了各类鸟和果子。包括所有的人类也全都是亲戚,即使是对外来的游客,他们也试图找出自己和这些人之间的亲缘关系。有的学者为此举例说,有的毛利人记忆中的亲族谱系成员甚至多达1400人。由此逻辑出发,毛利人自然也认为自己和所有动植物都有亲缘关系。但正因为所有的包括动植物在内的自然万物全都是毛利人的祖先,列维-斯特劳斯不认为毛利人中存在有所谓的图腾信仰。[11]
三、动物象征主义
“图腾”的形式及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千变万化,以至于学者们无法从中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为此,列维-斯特劳斯在对澳大利亚的图腾主义以及功能主义视角下的图腾现象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之后,在书中的第四部分,突然开始使用了一个新的概念:动物象征主义。并设问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动物象征?或者,为什么对于这些动物的选择,不能从功能主义的有用性角度得到解释?[12]
费尔斯和对非洲的图腾信仰进行过研究的福特斯(M. Fortes)试图从心理学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他们认为,人类和动物之间的联系,所依据的是他们之间的相似性。但来自北美和南美的例子说明,动物成为图腾的原因往往是外在的和历史性的:它们相互认识,并结为一体。这样的例子在非洲也不少见。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他们的研究虽然比前人有了很大突破,但视野还是相当狭窄,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区域的某一群人或者某一类现象当中,在理论分析上还不够全面。
伊万-普里查德(Edward E. Evans-Pritchard)在论述赞德人(Zande)和努尔人(Nuer)的图腾信仰时认为,混淆的信仰内容使得一些动植物能够成为图腾:例如鸟在天上飞翔,为此便被和住在天上的最高神联系起来。但这却解释不了为什么神灵也经常通过地上的蛇来给人类捎话。草原上的树木因为能为人们提供荫凉,故而被认为有神性;河流小溪就成了水神的所在;带有皮毛的、外表神奇的动物则被看成是具有特别神力的行为的一种符号。这样的说法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是把事物过于一般化了,而忽视了它们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地位。但伊万-普里查德对于努尔人把某一类人与特定的动动物种类联在一起的现象的分析,还是值得我们去深思一番的。
努尔人在为双胞胎命名时多采用鸟的名字,他们有时说因为双胞胎是从“上面”(天上)来的,有时说他们来自“地下”,所以这样一种关系既无法用列维-布留尔(Lucien Lévy-Bruhls)的参与原则、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的功能目的性,也无法用费尔斯和福特斯所谓的心理认同来解释。正如伊万-普里查德指出的那样,这种关系是隐喻式的。努尔人在想象动物世界时所依据的是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就象人类社会被分成不同的部族那样,他们把各种动物也加以归类,形成群体和阶层。在他看来,这样一种理论上的分类是产生图腾信仰的基础:人们对所有的事物都套上一定的概念和情感,认为它们的来源不是在于它们自身,而是在于其他的事物。对于这种解释,列维-斯特劳斯虽然觉得比以前的各种理论有所进步,但还是感到不满意。首先他指出伊万-普里查德也有和费尔斯、福斯特那样的以偏概全的倾向;其次,伊万-普里查德完全没有顾及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早在数年前就已经提出的一个理论。[13]
布朗在1951年发表了《社会人类学的比较方法》(The Comparative Method in Social Anthropology)一文。他以澳大利亚达尔林河和南威尔士的两个母系外婚制的氏族为例,两个氏族分别以鹘和乌鸦命名。对此,历史性的解说是:因为过去有两支族群商定结为友邦并相互通婚。但由于我们对这些群体的过去一无所知,所以这样的传说不能被作为史实来加以考证。我们只有看看在另外的族群中是否有类似的情况。确实,在英属哥伦比亚的海达印地安人(Haida)中,也有两支母系外婚群体,也分别以鹰和乌鸦来命名。他们的神话说,鹰在最早的时管理全世界的水源,把所有的水都聚集在某一个地方。乌鸦从那里飞过,偷了其中的水,把它撒到大地上,便有了今天的江河湖泊,鸟儿们可以在那里喝水解渴,鲑鱼可以生长并成为人类的主要食粮。
在澳大利亚也有类似的神话:鹘把所有的水集中在一个井里,上面盖着一个大石头,只有在它自己想喝水的时候才会掀开。乌鸦也想喝水,就把石头搬开了,因为它头上沾满了虱子,急着挠痒,就忘了把石头重新盖上。里面的水全都流了出来,形成了东澳大利亚的整个水网。乌鸦头上的虱子掉到水里后变成了鱼,也就是当地人今天的食物。
我们无需去寻找北美和澳大利亚土著之间的历史联系,因为把两种对称的鸟类和两组人群联系起来的做法,在这两个地区以外的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比较研究的方法,要求的是把这些个别的现象罗列起来,找到它们之间的普遍联系。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每一个社会如何想象人类和动物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这个问题的答 案必须到图腾之外的现象去找。)
2)另外一方面,每个社会群体怎样通过图徽、符号和象征物来认同自己的 身份?
第二个问题的范畴也早已超出了图腾主义本身,因为它直接把注意力引向了所有那些以某种徽章、某个圣人或某种动物作为标志的群体。
布朗的论点所带来的新启示在于,我们不再需要去问:为什么选中这种动物作为“图腾”?而宁愿去问:为什么在神话中有一些经常出现在一起的动物,如鹘和乌鸦?迈出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从此我们可以摆脱试图去解说信仰的内容、并总是从功能的角度来进行阐释的老调,而开始对其进行结构和形式的分析了。人类学家的任务不是通过臆想去猜测和解释其他民族的信仰世界,而是应该把它们的神话和仪式活动的内在结构展示出来,并对其进行类型化的分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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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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