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锡伦:
排除成见偏见 建立学科体系
关于总结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研究的历史,并建立中国民间文学学科体系的问题,也是我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考虑的一个问题。由于个人学力的限制,有些看法一直在探讨中;也因为没有可以畅所欲言的条件,一直没有公开谈论过这个问题。只是通过自己的研究,表明我对民间文学在中国文学发展和民间文化中的位置的认识,同时做理论的探索。现勉力将一些思考中的问题写出来,请指正。
㈠讨论这个问题,应从中国文学(包括“艺术”,下同)发展全过程的实际出发,不能用从国外输入的概念生搬硬套。因为,一方面,中国文学数千年不间断的发展过程中,民间文学(包括“民间艺术”,下同)的形式和活动的丰富、与作家文学的密切关系,等等,都是其他国家和民族所无法比拟的。而现代欧洲人文科学各学科的建立,基本上没有考虑中国的情况;与民间文学相关的现代民俗学更是如此。如果念错了经,贻害无穷。比如,上世纪初,周作人用从日本引进三个概念,武断的将中国民间故事(广义)三分为“神话、传说(原称“世说”)、童话”(这些概念是日本学者用汉语词根造的词),这种“三分法”,加上其他一些偏见,一直限制了中国民间故事的历史和分类的深入研究,也限制了当代民间故事的搜集工作。
㈡“五四”以后,许多学者立足于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搜集、研究中国民间文学,其中杰出的代表是顾颉刚先生,他对“吴歌”(这是从历史传统中借来的概念,当代唱“吴歌”的民间歌手,不知道“吴歌”为何物)、“孟姜女”故事的搜集、研究,他对中国早期神话与历史的研究,在课题的选择和研究方法方面,至今仍是中国民间文学专题研究的典范。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受大众文化思潮的影响,许多学者先后提出了“民间文学”等概念,并编写有关民间文学的专著(最早的专著,大概是徐蔚南的《民间文学》,上海:世界书局,1927),而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长沙:商务印书馆,1937)是建立中国民间文学史研究体系的奠基著作,影响最大。
与此同时,一些留学归来的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学者,也各自根据学科的要求,以国外(主要是欧洲,也有经日本“转口”的)现代人文科学的各种“主义”(各种学派的观念)和方法,从不同层面和角度,研究中国的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文学),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做了开拓性的贡献。其中的民俗学家,在涉及文学的领域,主要研究现代流传的民间故事和歌谣。偶尔涉猎中国古代的民间故事和歌谣,也是按照即定的模式寻求适合于他们学术理念的材料,并非对中国民间文学发展的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自然,也有一些学了一点“洋玩意儿”的“混混”,如顾颉刚先生所批评的“专事空谈”和“说漂亮纤巧的话”(《孟姜女故事研究的第二次开头》)。
㈢ 郑振铎借用了日本学者提出的概念“俗文学”,他认为中国的“俗文学”就是“民间文学”。郑著《中国俗文学史》是在他计划写作的“大文学史”遭日本侵略军的炮火焚毁后的一个“急就章”。作为建立中国民间文学史研究体系的著作,其目的与他此前他匆匆写作而没有写完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一样,在于争得俗文学(民间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其主要问题不在当代学者一再批评的把民间故事排斥在外(郑在此前后写了古代民间故事和神话研究的系列论文),而是混淆了“非正统文学”(特别是传统戏曲和通俗小说)中作家文学、通俗文学和民间文学的界限。但是,他的立足点是民间文学,所以,其中对“俗文学”(民间文学)的五个“特质”的概括,即使在五十年代遭到批判时,也被民间文学研究者变个花样接受了,只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量,删去了郑对俗文学的“种种的坏处”——“封建性”、“保守性”(见《中国俗文学史》第一章“何谓俗文学”)的论述。
㈣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许多追随郑振铎研究体系的研究者,继续开展俗文学研究,并先后在香港、上海和北京的报纸上开辟了“俗文学”研究专刊,其中以赵景深先后在编辑的《神州日报》“俗文学”(周刊)、《大晚报》“通俗文学”(周刊)、《中央日报》“俗文学”(周刊)延续时间最长(1946-1949)。发表的文章多是关于戏曲(包括当代的地方戏曲)、小说、说唱文学(变文、宝卷、弹词、子弟书、大鼓、俗曲、唱本)和歌谣、谚语等的研究、资料的发现等。在赵景深主编的“沪字号”《俗文学》周刊上发表文章的学者便有(按姓氏笔画)王玉章、王庆菽、王季思、方诗铭、叶德钧、冯沅君、庄一拂、关德栋、孙楷第、杨荫深、严敦易、吴晓铃、张长弓、陆萼庭、陈汝衡、邵增祺、青木正儿(日本)、季羡林、周一良、周一白、周煦良、郑骞、赵景深、钱南扬、徐嘉瑞、凌景埏、黄芝冈、隋树森、傅惜华、鲁迅(遗稿)、谭正璧、戴望舒、魏汝晦(阿英)等五十多位。(山东大学图书馆的关家铮先生现在整理和研究这些“俗文学”副刊,已在大陆和台湾的刊物上发表系列文章,可参考)
这些“俗文学”副刊以及相关学者的研究,为中国文学艺术史的组成部分:戏曲史、小说史的完善,和说唱艺术史的建立,组织了研究队伍,在材料的累积和理论研究的深入方面做出了贡献。在这些文学艺术形式中,作家文学、民间文学、通俗文学是密切交织在一起的,为了为它们争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研究者同郑振铎一样,没有在区分其中的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上费工夫。因此,如果把这一批研究者称作“俗文学学派”的话,这个学派是中国文学史研究的一个学派,而不是民间文学研究的一个学派;他们的研究不是为建立一个民间文学学科,而是为了他们认为的“俗文学”取得在中国文学史的地位,“以表现出中国文学整个真实面目与进展的历史”。(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序》)这个“学派”没有自定或公推的“祖师”,大家的研究只是“志同道合”。在三、四十年代,如果说他们有一个核心的话,那就是开拓者郑振铎先生和热心联络者赵景深先生。
㈤ 引进欧洲现代民俗学,并开展中国民俗学的研究,是从1918年北京大学征集现代歌谣和“歌谣研究会”的成立开始的。
1950年成立的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尚把民间文学、民间戏剧、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纳入自己的组织和和研究范围,但很快随着前苏联以“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为界定“民间文学”的范围的“民间文艺学”传入,适应了当时政治的需要,形势急变。按照这一模式建立的“中国人民口头创作”或“民间文学”,纳入全国高等学校中文系的教学计划;“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也成了“民间文学”搜集、整理、研究不可动摇的“金科玉律”。自认在四十年代便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钟敬文先生,很自然的便成了民间文学研究和教学领域的领军的人物,钟敬文任职的北京师范大学成了培养高等学校民间文学教学师资和民间文学研究的重镇。而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如吴晓铃先生在1957年3月26日在京专家的一次座谈会上发言中所说,既没有“艺”,也没有“研究”,它成了组织“民间文学工作”为“政治”服务的“会”。在这次座谈会上,吴晓铃先生还提出建立“中国民俗学”,但是,按照前苏联的模式,不仅“民俗学”成了“伪科学”,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也在受批判。“民俗学”、“俗文学”这些名词也被研究者回避了。1957年的“反右”政治运动,钟敬文先生也被不公正地赶出学术领域。1958年出现大轰大嗡的“新民歌运动”和一些新进为“民间文学”争(文学史)“主流”和“正宗”的闹剧。随着“三年困难时期”得到来,大致在1962年之后,各高等学校中的“民间文学”课,大都被赶出了课堂。
㈥ “俗文学”的名词消失,并不能说“俗文学派”研究的终止,相反,经过三、四十年代的积累,一大批研究成果陆续出版,充实了中国文学艺术史的内容。如,1951-1954年在上海陆续出版的叶德钧《宋元明讲唱文学》、孙楷第《傀儡戏考原》、阿英《雷峰塔传奇叙录》、任二北《敦煌曲校录》和《敦煌曲初探》、李啸仓《宋元伎艺杂考》(以上著作是纳入一个“中国戏曲理论丛书”)。1955年在上海陆续出版傅惜华编《白蛇传集》、《西厢记说唱集》,路工编《孟姜女万里寻夫集》和《梁祝故事说唱集》,杜颖陶编《董永沉香合集》(台湾的盗版书把它们称作“说唱文学丛书”),这套书所收包括同题材的小曲、牌子曲、鼓词、弹词、子弟书、宝卷、小戏、明清传奇等形式的作品。按照编辑者的“前言”,他们认为入选主要是“民间文学”作品。在“新民歌运动”方兴未艾的时候,赵景深、关德栋先生则筹划、编校并陆续出版了《明清民歌时调丛书》,按照出版时校点者长篇“序言”自述的时间顺序是:《霓裳续谱》(赵景深校点,1959•7)、《白雪遗音》(赵景深校点,1959•8)、《夹竹桃》(赵景深校点,1959•11)、《挂枝儿》(关德栋校点,1961•6)、《山歌》(关德栋校点,1962•8)。自然,五十年代还有许多类似的著作,比如任二北的《唐戏弄》、关德栋的《曲艺论集》等;以及在叶德钧先生不幸逝世后,赵景深、李平为他编出的文集《戏曲小说丛考》(本书1957年编定,1978年始得出版)。
较之三、四十年代的俗文学研究,上述研究成果仍然是文体(艺术形式)的综合研究,但研究者大都谨慎的提出其中的“民间文学(艺)”成分;而路工等编的那套“说唱文学丛书”和赵景深、关德栋编的《明清民歌时调丛书》,可视做向当代民间文学主流研究提出的“挑战”。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被排斥在民间文学研究的主流之外。
㈦ “俗文学”学派虽然在中国民间文学艺术史的研究方面颇多建树,却没有建立严整的民间文学学科,“民间文艺学”学派虽有系统的学科纲领,却将许多本属于民间文学和民间文艺排斥在学科研究的范围之外。以笔者愚见,新世纪的学者应当排除一些固有的成见和偏见,立足于中国民间文学发展的实际,综合上个世纪各方面研究的成果,建立起中国民间文学的研究体系(学科),目的是探索中国民间文学发展的历史规律、争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和近现代以来民间文学新的发展,等。
关于排除成见和偏见,举一个例子。长期以来有一种说法:“中国汉族没有(或缺乏)民间叙事诗”,但中国汉语文学(主要是汉族文学)中却有十分丰富的以唱为主长篇叙事文学作品,比如金元时期的“诸宫调”,明清时期的说唱词话和鼓词,等等。它们既说唱世情故事,也有大量历史演义、英雄传奇,乃至神怪故事的作品;说唱文本既有长篇钜制的大著,也有精彩的短篇。近现代民间艺人口头演唱的“武老二”(五十年代始记录整理为山东快书《武松传》)。凡此种种,俗文学学派的学者认为它们是民间艺人演唱的叙事诗。郑振铎在1927年发表的《研究中国文学的新途径》中便称,佛曲(变文和宝卷)、弹词、鼓词,“不类小说,亦不类剧本,乃有似于印度的《拉马耶那》、希腊的《伊里亚特》《奥特赛》诸大史诗”;1952年出版的叶德钧《宋元明讲唱文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讲唱文学是用韵散两种文体交织而成的民族形式的叙事诗”。但是,中国的民间文艺学家可以把中国少数民族的同类作品视做史诗和叙事诗,却把此类汉语作品排斥在民间叙事诗的范围之外(直到八九十年代高等学校的“民间文学概论”教材仍如此)。五十年代初,政府的管理部门把此类说唱文艺定名为“曲艺”,曲艺家们一直无暇顾及研究“曲艺”的文体特征,以至当代编写《中国曲艺志》便遇到一个十分尴尬的问题:按照汉族此类说唱文艺形式,少数民族的此类史诗、叙事诗的演唱形式也应当归入“曲艺”,但许多少数民族学者却不承认它们是“曲艺”,而认为是“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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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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