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工作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普查准备阶段;实地普查阶段;普查总结阶段。
( 1 ) 普查准备 普查准备阶段又可分两步:
第一步,制订普查计划、拟订普查提纲、制作登记表格、绘制普查地图(可以地图出版社印制的学生空白地图代用)等。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普查提纲是根据普查任务制订的,其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供普查者在具体调查时参照使用,当然调查提纲不是全能的、也不是僵死的,调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提纲之外临场发挥和增减内容。第二步,人员选择和培训。普查小组尽量做到领导、专家、地方文化工作者三结合。普查人员一定要事先进行一定的培训,并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作出合理的分工,做到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组织调查队(组)的班子时,要适当吸收一些在学的民俗学、艺术学的研究生和当地民间文化的爱好者参加。
( 2 ) 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是普查的重要措施,不到现场作实地调查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普查。普查的成果与内容,主要地来源于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的主要工作,是面对面地采访、记录、描述,并搜集相关的民俗实物。参加普查的人员一律要填写登记表格,并记普查日记。每进行一乡(或一村),要在普查地图上作出标记。采集到的口头文学、民间艺术品、民俗实物、摄影摄像、仪式的素描,除了原件原物外,还要按照表格的要求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除了文本、实物的名称、内容简介、类别等外,还应包括讲述者、传承者、提供者及其年龄性别,县名、乡镇名、村名等。严禁不经过实地调查,凭空编造假材料,充作普查结果的做法。除了从口头上搜集记录“活态”的各类民族民间文化形态,包括讲述文本和展演现场外,还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过去时代或现在仍在流传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页等手抄本。
( 3 ) 普查总结 普查结束,进入普查总结阶段。除了对组织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外,重要的是撰写普查报告。普查报告应按照普查计划和调查提纲逐一叙述,要对各项要求作出分析和统计,各项调查均需写出书面报告,要对普查的成果与调查的完善程度作出评估。普查中采录的民间作品、搜集的民俗实物和民艺作品、调查采访时随机填写的表格、绘制的普查地图、摄制的照片与录音录像,均应登记造册,标明普查人员名单、普查时间、普查地区等。以上材料均应悉数上交普查小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归档。
(四) 调查的方法
( 1 )面对面的访谈:普查时,除了搜集现成的书面简介材料和听取当地负责人的介绍外,主要的是选择那些承载民族民间文化较多的传承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答问、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巫师(师公、萨满)等,为他们创造适宜的环境(场合、听众),如条件允许,也可有限度地再现实际讲述、演唱、仪式或作法时的环境,让他们轻松自如地讲述或演唱(口头文学)、表演展示(民间舞蹈、戏曲、仪式、巫傩等),调查采访者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方式和技术记录其讲述和表演。在面对面的采访讲述者和临场观摩民俗展演时,提倡“参与观察”。所谓“参与观察”的调查方法,简言之,就是一方面要求调查者不要把自己视为、尤其不要被当地人视为“外来人”,以免在调查时增加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的疏离感;另一方面,要求调查者要设法参加到讲述或演唱的情境中去,以便使调查者(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自然地发生感情的交流和情绪的沟通,从而获得真实状态下的讲述内容。
( 2 )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歌节、社祭等等大型综合性民俗文化活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文件中称作“文化空间”的,一般都是在农历相对固定的时间举行,古文献里的“仲春之月”,现在的“三月三”啦(如西南地区诸民族举行的火把节、花炮节、樱花节等),“六月六”啦(如西北地区诸民族举行的花儿会等),汉民族广大地区举行的端午节啦,要抓住当地的不失时机进行临场采访,过了这个时间,再想采访调查这些民俗文化节日的景况和文化内涵,特别是用录像手段记录,就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 3 )在了解了一般情况后,可重点走访,抽样调查,也可以开小型调查会。但我个人认为,一般的社会调查中所采用的抽样调查,在民间文化普查中,只应是辅助的手段,而不应成为主要的手段。因为民间文化的地域性和群体性非常明显,由于地域的不同、群体的不同,民间文化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或发生显著的变化,用抽样调查所得出的结论去类推,往往是不可靠的,甚至会谬之千里。
( 4 )要充分重视当地的文化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作用,他们能够帮助外来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有效沟通,打消他们之间的陌生感和疏离感,使采访者在普查中很快由“外来人”转变成“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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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中国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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