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详细地阐明这个问题(单指后者——即中国式的斗牛与农业的关系),我们不能不作下列数点谈述[3]。
第一,我们先来探问这个颇像有点迂远的问题:中国的农业时代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据旧史所说,伏羲开始教民畜牧,到神农时代,便发生了农业。但这种时代,现在学者多承认它是“神话及传说的时代”,虽然其中不无包含着许多事实的影子,但其“时间”及“人物”都是缺少可靠的确定性的。并且这种人物和时代,只是当日某一个氏族或部落的呢?还是真如我们后代史家所想象的那样,主要地属于我们全民族的原始祖宗及原始时代的呢?这也是很大的问题吧。
倘转到比较可靠的材料上检查,则在商朝末叶[4],他们尚是“一种粗耕的、兼田渔游牧的经济生活的民族。”至于农业上用兽力(在中国大都用牛,所以“犁”字以“牛”)的事,据近年国内学者的考究,同得到“开始于周代”的结论[5]。这大约是颇靠得住的吧。
第二,要谈谈牛在我国过去被注意及敬重的情形。如我们所知道,牛,这种驯养的动物,因为它与人类生活之关系,所以它在许多民族间多曾被虔敬地重视过。例如古埃及与印度的先民都达(Todas)对于牛的崇敬之忱,真是达到极点了[6]。
中国古代对于牛的注意和重视,在文献上是颇不贫乏的。例如,仅从文字上看,凡牛之雌雄、牛岁、毛色、行动、鸣叫等,皆有特定之字(参见许慎《说文解字》卷二)。此外,如万物的“物”字,告诉的“告”字。皆从牛得其义,可想见我们古代祖宗的生活和牛类关系的紧密了。
像古埃及或现代许多文化落后的种族那样崇奉牛神的事,在我们中华民族,似尚未见有此种较显著之文献的发现。但对于牛的尊敬的情绪,直到现在,在村落及小沛镇的人们的头脑中,是仍然相当地保存着的。《礼记·月令篇》有“季冬之月……出土牛以送寒气”的话,可见后来所举行的“迎春”的隆重典制(汉唐以来,“土牛迎春”,为朝廷及地方之重要典制。见《续汉书》李涪刊误等),它的来源是极古老的了。又《王制篇》云:“诸侯无故不杀牛”。注云:“冶者,民之命,牛植谷,故王制禁杀”(现在乡间还有以杀牛为罪恶的。这恐是混合了原始农业社会思想及佛教的“好生观”的结果)。从这些断片的材料中,以考古代农业时期,对于牛这种牲畜的重视当不是全无一点把握的吧。
第三,关于牛的性格,我们也想顺便说点话。如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的家畜,在原始时代,都是“野生”的。人类至了驯养野兽的成功,在文化史上便开始了极光荣的记录。据考古学者们的探究,到新石器时代,才有人类驯养动物的遗迹。而在几种被人较早豢养的动物之中,牛类便是其一。
不错,牛在许多被豢养的动物之中,也算得上是极驯服的。但它终是动物——由野兽变成的家畜动物,它不免有“野性”迸发的时候。《说文》“?”字训“触”,“告”字训“牛触人,角著横木,所以告也”。又《周礼》有“封人掌……饰其牛牲,设其奔衡”的语句,杜子春云:“?衡,所以持牛,令不触人。”[7]由这些看来,牛类常有发作野性的事可知。关于牛斗的文献,如辛谠的勇持斗牛之角(见《唐书·辛谠传》),崔安潜的爱看它们竞斗的姿态等(见《北梦顼言》),都不是什么很特殊的事例。
第四,不妨提一下文化荒野幼稚的种族,他们的游戏娱乐与禽兽的关系。因为人类早期的生活(狩猎的、畜牧的、农耕的)与动物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因之反映在他们文化上的物事,也不能不以这为主要成分。原始民族以及一部分开化较迟的民族(甚至于文化已经很高的民族),他们的娱乐——日常或定期的娱乐,以禽兽(尤其是兽类)为对象,是非常普通的事。各民族的戏剧及踊舞,其起源及扮演,很多是以兽类的动作等有相当的关系的。随便举点例子,如古希腊人“春祭”时饰马尾、效牛鸣以娱神,印第安人等有饰小羊惧狼以诱水牛来救的简单戏剧(见克尔沃唐(Chlverton)的《论艺术之起源》),日本人的狮子舞(见西村真次教授《文化人类学》第三章第八节),澳大利亚人的蛙蝶舞(见格罗塞(E. Grosse)博士的名著《艺术的起源》第八章)等。我国有些地方每到了旧历新年常有弄麒麟、狮、象等娱乐的事[8]。
至于直接以禽兽之类为戏的事,更是各民族所习见的。印度人的玩蛇(见松村松林博士的《惊异与神秘的生物界》等著作),马来人的斗鸡(见《马来半岛土人之生活》),土耳其人的斗公羊(见英人密林根(Milingen)氏所著《土耳其》),以及中国人的斗鸡、斗蟋蟀、玩猴于及绵羊等,都是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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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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