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㈡ 巫与医
《山海经》中,关于古代医药材料的记载,大多在《五藏山经》的部分(以下从略)。其中所列医药材料中,我们可以显然看出下举两点:⑴ 药物的原料——以动物类为最多,植物类略次之,矿物极占少数。⑵药物的用法——大部分虽以吃食为主,然由于“佩”“服”者,实不在少数[27]。
由第一点考察,则当日(《五藏山经》写作的时代)虽大体已进入农业社会,但离开氏族或种族以动物为主要食品的渔猎时期,必非十分长远的。所以一方面,植物类药品已甚发达;另一方面,动物类的,仍然在新社会中占着很大的势力。关于此点,我们试看很后起的所谓《神农本草经》[28]其中所载药品,植物最占多数,便极好的反证了[29]。
由第二点考察,当日民间的医药学,尚不免相当地为法术观念所支配。所谓“佩”或“服”的疗法,完全是一种法术的行当,非已脱离原始期的较合理的医治法。
如上所说,我们可知道经中许多药物的使用,有一部分是起因于法术;但另外一部分,则似可谓之古代人经验相传的“民间药”。他们对于这(由经验而传授的药品),虽不能科学地分析其奏效的缘故;但事实上,这些药品,是曾增正确地医治好了他们许多疾病,是无可疑的。
关于法术方面,医法的药品,我们除由它的使用方法(即前文所说的佩、服法),可藉以略推见外,还有一点是资证明的佐据。读者当没有忘记前文所说的,类感观念在法术,尤其医事法术中的常被采用吧。前列药品里,如“蓇蓉,食之使人无子”,这便是一个适例。举经文云:“嶓冢之山,……有草焉,其叶如蕙,其本如桔梗,黑华而不实,名曰蓇蓉,食之使人无子。”因为这种草是不能结实的,所以联想到妇人吃了它,也将同样消失了生殖的作用。这不是极显然的应用类感法术原则的医药么?
反之,根据于经验而实有医药上的效能的,恐怕也属不少。例如,羬羊的脂,可以治“皮肤皱裂”之类,就是在事实上可以证验的[30]。
当时所用的许多药物,因时代及其它种种的变迁,到了近代,仍被视为为有效而传承在民间的,虽然当已无多,但决不是完全绝迹。例如,前面所提到的羬羊,以及萆荔、薰草之属,它在近代民间中做为药品的资格,是和一两千年以前没有什么区别呢[31]。
原始人或文化较低下的民族,他们不但以为生理的疾病、生殖、健康、饥饿等,可以用药品医治、补益,其方法(或为法术的,或为非法术的),便是心理上的种种缺憾,也能以药物把它治理[32]。这在理似应归之法术的题目下去谈讲,较为近是;但在此论古医药学的文章中,顺带地把它提及,似也不是无理由的。
关于这一类的材料,见于《五藏山经》中的,可缕举如下:
《南山经》:“迷谷,佩之不迷[33]。类,食者不妒。猼池,佩之不畏。白咎,可以释劳[34]。”
《西山经》:“多条,食之使人不惑。橐■,服之不畏雷。不周山之果,食之不劳。文鳐,食之已狂。”
《北山经》:“儵鱼,食之可以已忧。■鱼,食之已狂。鮆鱼,食之不骄[35]。■鱼,食之无痴疾。黄鸟,食之不妒。”
《中山经》:“栃木,服之不忘。鬼草,服之不忧。 月 出 月 出 养之可以已忧。飞鱼,服之不畏雷。蘨草,服之媚于人。蒙木,服之不惑。嘉荣,服之不霆[36]。帝休,服者不怒。栯木,服者不妒。■草,食之不愚。
这类药物,更大多是应用法术观念的。如治法之多用“服”——23则中,服(佩服)者占11则,其它各种用法共占12则——甚至有用“豢养”的,这明是法术上的“厌胜”(Charms)的方法[37]。就是吃食法的药物中,亦多是应用法术的类感观念的。例如,吃了兽类的肉,能使人不生妒心,这恐怕是因此种动物被认为“自为牝牡”之故而联想到的。佩服的药品,其应用类感原则的,当更不少了[38]。
此外,如经中所记动物、植物之类,其功用谓可以杀虫、御凶、辟火、御不祥、以至于毒鼠、毒鱼、服马等[39],这也可以当作广义的“原始药物学”看。但由篇幅的关系,不一一缕述了。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