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版及清乾隆版《县志》没有城隍庙的内部空间结构图,但在其《城图》中,都在险要位置画出了城隍庙外貌。从《城图》看,古代县衙位于城市中轴线偏西北,而衙门外偏东处即有学宫、城隍庙等建筑。县衙建筑规模略大于城隍庙,在内部,组织相对简朴。从《县治图》看,衙门过了“门头”,进入仪门,右侧有礼、户、吏三部,左侧有工、刑、兵三部。往里走进入琴堂(左右有存放户册档案的库房和赞政厅)。再往里走,进入后堂和县衙。衙门的东西庭院有粮仓,而管理盐政的办公室位于庭院西部。
在县志中找不到城隍庙的布局图。不过,旧城隍庙建筑如今尚存,被政府充为实验小学校舍。从外观看,庙为宫殿式,五进四天井,规模宏大:
一进:戏台、古井、榕树;
二进:兵马与黑白无常,左厢稽查司、考功司、赏善司,右厢速报司、典狱司、罚恶司;
三进:正殿,城隍镇殿神像及副身;东厢,大钟、直符使者、护法韦驮、阳判官;西厢,大鼓、值日使者、主簿、阴判官;前含拜亭,后连寝宫;
四进:“城隍妈厅”,城隍与城隍夫人塑像;
五进:僧舍。
安溪城隍庙内的神像雕塑群是令我难忘的物件。这些美术作品出自艺术界的无名之辈。雕塑这些作品的艺术家没有在作品上留名,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然而,他们的美术作品,实在具有比我们看到的装腔作势的艺术品大得多的震撼力。初进城隍庙,我感到极端惊异。一进门,左右两侧,立着“黑白无常”,俗称“八爷”、“九爷”,他们一黑一白,据说是冥界专司勾摄生魂的“勾魂鬼”,黑无常一身全黑,帽子上写着“见吾即死”,白无常一身全白,帽子上写着“见吾生财”。黑白无常一矮一高、一胖一瘦,是对搭档,黑的严肃、可怕,白的嬉笑怒骂,相对幽默。他们受冥司之托,出来捉拿坏阴魂。我往左侧走进去,见有稽查、考功、赏善三司,再从右侧绕出来,见有速报、典狱、罚恶三司。左善右恶,“八爷”、“九爷”后面的这些阴间“政府部门”,分别负责对好的阴魂的表扬与对坏的阴魂的惩罚。进入庙宇的正殿,我看见城隍老爷被左右一群“副官”(如主簿、判官、值日、阴司、阳司)围绕着,他们各司其职,城隍老爷自己被叫做“显佑伯主”,是安溪县城的保护神,他老人家面目慈善,稍显棕褐色(据说是因香火旺而被熏出来的),端坐于神座之上,南面而视。
城隍庙是作为衙门的附属建筑营造起来的,如德国艺术史家雷德侯眼中的中国《地狱图》,城隍庙也是“有着难以胜计的众多衙署各司其职、协同合作而令人敬畏的模式体系”(雷德侯,2005:221)。不过,城隍老爷在朝廷设计的品级制度上地位远高于县令,他身着皇帝钦赐的龙袍(据说他给宋代皇后医治乳疾而得到这个特殊的“礼物”),被封为伯爵,其“王宫”、属下的部门设置和等级远高于县衙之上。凌驾于县衙之上的城隍庙作为宗教式的权力,在朝廷礼仪部门的巧妙安排下,超越了衙门代表的地方行政权利。
听当地人说,城隍老爷是古代安溪人发现的。有一夜,县城外的蓝溪上有个闪光点顺溪流而下,人们看见了,知道那是神在显灵,就前去查看,结果发现,是一块有神的形象的木头在河上漂流,于是,他们将它供奉起来,后来,这块木头,就成了城隍老爷。据地方史料记载,这座庙宇确已有上千年历史,据传它建于后周显德三年(956年),到明初,已历尽数百个春秋。明初,朱元璋规定全国各地的州县都要重新改革城隍庙制度,下令将各地城隍的形象除去,代之以木主,并对官办城隍庙重新进行“内部装修”,加进些个朝廷解释的“礼法”内容。据明嘉靖版《安溪县志》,洪武三年封天下府城隍“监察司民成灵公”,县城隍“监察司民显佑伯”。不久,他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而后悔,于是,“诏革封号”,下令“止称‘城隍之神’”。当时,安溪无城池,因而,上头并没有硬要当地政府耗费钱财营造城隍庙,那里的城隍庙是由当地士绅倡建的(后来在维修时政府才出面)。县志的作者承认,安溪城隍庙是因为民间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神灵“庙以祀之,人道以处之”,实质是“沿袭前代之失而未改耳”(林有年等,2002:114-115)。
城隍老爷从灵验的化身,转化为法权与德性的化身,是信仰历史的演变脉络。这个脉络留下许多素材可资史学家叙说各自的故事(关于城隍信仰的“通史”,见郑土有、王贤淼《中国城隍信仰》,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历史素材的梳理非我强项,而我还顽固地相信,对我们而言,更重要的是不能因为要迎合史学研究的需要,而将灵验的化身与法权与德性的化身分割开来,使之成为时间上的前后两段,而应看到这二者,通常合而为一。
当地流传着许多城隍老爷显灵的故事,常见的故事分两类,一类是城隍老爷保境安民的传说(如显灵惊走贼兵的传说),另一类是他老人家显灵协助县官破案的传说。关于“破案传说”,乾隆版《安溪县志》之卷十(杂记)提到一个故事:
乾隆二十年正月十一日,县民陈福挟仇将田主王益让杀死于后塘陇地方,屡审,坚不承认。邑令庄成斋戒沐浴,具牒亲祷于城隍神。翌日,带犯赴庙覆讯,冤魂忽附于犯妻黄氏身上,向伊夫历历质证,并将凶器指出。福始俯首无辞。案乃定。观者无不称异。庄令题匾于庙,以纪其事(庄成等,1988:335)。
更多的民间传说将破案故事与男女关系的规范联系在一起。在闽南高甲戏中,有一出城隍老爷托梦破奇案的戏,就是根据这类故事中的一个改编的。故事梗概是,清代安溪县城一个巷子里有个姓金的生意人外出经商,他老婆忍不住寂寞,与一个举人通奸。二人相处得非常快活,以至于谋杀其夫。他们将丝蛇放在青竹管里,其夫一回家,其妻将之灌醉,将装蛇的竹管对准他的鼻孔,再用火烧蛇的尾巴,蛇滚入其夫腹中,咬死了他。出于意料之外,奸夫淫妇的凶杀过程让一个小偷看见了。后来县官也了解到有通奸害夫案存在,他开棺验尸,查无痕迹,反被诬告无端验尸。于是,便请求城隍老爷指点迷津。一夜,他果然梦见城隍老爷指点他去找小偷,将案件查了个水落石出。《安溪东岳城隍寺庙志》记述了故事的详细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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