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地考察问题
本论文选择“实地考察”这个术语,根据的是Fieldwork的中译。这个词的中译很多,“田野工作”“田野作业”“现场作业”等等。鉴于“田野”容易在范围上造成的歧义,如局限于野外的联想,而且英文“field”本身还有“场”“实地”“现场”“领域”“范围”甚至于计算机的“信息组”“字段”等等含义。因此,以“有某种活动在其中进行之场地、环境、地点、场合或领域”来理解更为妥当[4]。而不论在哪种场景下,这些工作“多包括观察(observation)、访问(interview)、资料的分析(analysis of data)、实物的收集(collection of material culture)、籍文字作记录(written documentation)、录音(audio recording)、摄影(photography)及录像(videography)。其中观察及籍访问收集口述资料(oral information)是fieldwork的核心部分”[5]。
就历史上的“采风”一词,虽然在音乐界一直被普遍使用,但这个历史上沿用的名词,它内含的框架还是容易令人联想到“天子五年一巡狩,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的那样一种为王者博采风俗的“政府行为”。其中预设的立场往往带有阶级性。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形成了在民间音乐的收集整理中,划分革命或非革命、情歌或“黄歌”、对采访对象的阶级成分进行取舍的作法。并且在当代的学术交流中,如以“采风”论及自己的考察课题,容易被国外同行误以为是一种政府行为之表述。
上述种种,是笔者选用“实地考察”指称这一民族音乐学基础工作的原因。当然,本论文在引述或论及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时,将保留那些时期所使用的词汇,如采访、普查、调查一类。它们本身应该作为真实的史料留存。
就fieldwork而言,自从马林诺夫斯基在Trobriands群岛上以其多年的住居生活,创立了“参与性观察”的实地考察方法,同时也标志了现代民族志的诞生,并体现了新的人类学工作模式。人类学研究的历史经历了从“扶手椅”(armchair mode)到那些虽然跑到实地,而只在边界观望的资料搜寻者,即“阳台人类学家”(verandah anthropologists),再到“马背上的人类学家”的真正到场,即民族学(人类学)者必须在其文化研究中到“场”的过程[6]。因此,马林诺夫斯基所说,“人类学可能是社会科学中第一个将其理论工作室与实验室建在一起的学科” [7]。这个学科的原则和基石,自然也为随之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学所接受。
就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实地考察而言,有几个方面需要提及。在比较音乐学时代,由于技术的进步,提供了对音乐的分析的客观性可能。因此对来自实地的音响进行档案馆式的保存与实验室分析成为音乐界“扶手椅”的现象。而实际上,这个以实地资料收集、进而在实验室进行分析并探索在通用系统中的应用的作法,是那时fieldwork的概念。例如建立在搜集资料基础上的寻找音乐的进化起源以及全球文化地理区划,这种努力一直贯串到阿兰·洛马克斯的歌唱测定计划。同时以Boas为代表的美国民族学会,出于对原始文化急速消失的担忧,走出书斋,到实地开始大量的经验性的实地考察,并以蜂蜡圆筒录音机收集了美洲音乐的音响文献。此外,在英国和其它欧洲国家,民族主义激发了音乐民俗学的发展。与比较音乐学不同,他们关心的不是人类音乐本源的最终解释或全球音乐的比较,而将实地考察聚焦在本民族国家的民间音乐。在抢救正消逝着的民间遗产的过程中,探讨音乐的民族性。英格兰、瑞典、匈牙利……巴托克往往被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直到民族音乐学在20世纪中叶被确立,真正的经验主义的实地考察开始涌动出大潮。其中有“在人类行为背景中理解音乐”的梅里亚姆的人类学倾向;有查尔斯·西格的民俗学倾向;还有胡德“双重音乐能力”的田野工作方法……语言学、符号学、演奏实践等等等等。
作为民族音乐学的实地考察,其理论与方法的发展与更替,实际上一直伴随着认识论的发展。面对“子非鱼,安知濠梁之乐”的人类学描写诘问,旁观式记录;参与性观察;“文化内部持有者”的眼光(马林诺夫斯基,1961)[8];“EMIC/ETIC”以及“局外人”与“局内人”的种种讨论(派克,1967;哈里斯,1976,1979等)[9];着眼点在建立真正ETIC性质的“双视角观照法”[10];……种种建构,都在探讨着作为描述或经验的可靠性。实质上,这种认识论的探讨,和西方哲学的发展一脉相承。实地考察仅仅是作为工具性的方法,为收集和记录“资料”而存在,还是作为民族音乐学者必行的“通过仪式”?如视“田野”为进行实验的地方,实地考察则显示出认识论问题;如视“田野”是经(体)验的地方,实地考察就成为本体论的条件。如此种种,显示出民族音乐学在学科历史上的多阶段、多重认识论,以及研究方法多重性的特征。在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实践中的经验及其与资料收集方法、资料的描写和表达方面到底有多少距离?研究者和考察者在学科的发展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许多问题都形成了西方民族音乐学建立在反省基础上的理论讨论。
近年来,在对实地考察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的反省中,部分民族音乐学家在海德格尔的本体存在论,保罗·利科的现象解释学等理论的启迪下,提出了对产生于实证主义认识论基础上的、有关局内人与局外人界限的超越立场。比如Jeff Todd Titon 有关实地考察中经验、对话和知识的共享;Timothy Rice 以解释学作为田野方法和田野经验之间的中介;Michelle Kisliuk关注音乐表演,以使“实地”成为生活的微观世界,并通过身体和声音,溶化自我和他者的界限;Gregory F. Barz对田野日志中经验与解释的交互关系的探讨;Nicole Beaudry 有关实地考察首先是“人性”的研究方法论……等等。其论题的基点是将实地考察首先作为本体论存在的条件,而强调实地考察“存在于世界”(being in the world)的方式,强调实地考察本身就是一种参与世界的行为,它不是一种外观的知识性解释(explanation),而是一种理解(understanding)。所谓解释的过程是通过分析的过程,理解则是通过阐释(interpretation)。那么在实地考察中的“体验”或者“生活形式”的“经验”就成了新的关键词。对民族音乐学者来说,其实地考察所面对的音乐不再是被阅读的文本,而像是一个经验中的音乐的表演[11]。而“行动”(doing)则是这种实践本体论的基点,在这个实践中,我和他通过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或译为交互主体)共同创造这个“音乐”。在活生生的音乐中,进入阐释,进入音乐,进入“音乐于世界”(music in the world)的意义。因此,在这个探索中,作为术语的“实地考察”,又被建议更改为“实地研究”(field study)“实地体验”(field experience)等等。
上述理论所带有的后结构主义色彩,表面上似乎是对以建构知识为目的或信念的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的冲击,但实际上是将实地考察推向了更为必要的高度。因为无论是“存在于世界”或“音乐于世界”,民族音乐学者都必须首先是一个文化的行动者(culture actor)。并且,通过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的共同创造所表达的、消弭“我”与“他者”界限的“共享”,以特定音乐文化中逐渐明了的动态求知和认同,取代揭示事物本质及普遍规律的单边的、或静态的认识。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中,他者,不再是一个被动的被观察者,而是我与他双方共同的探索。更重要的是,被观察的文化,也不再是不变的静态的传统。正如一首流行歌曲所唱;“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这种方法论及其实践,对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将带来什么影响?它是否真能实现人类社会中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宽容和尊重?仍然是一个实践才能回答的问题。
有意味的是,当笔者在本论所涉范围的资料梳理中,几乎不见上述这类纠缠于认识论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反省。中国的学者似乎很少关心“我们为什么能知道”?“我们怎么能知道我们能知道的”?“我们知道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这类为西方学者反复追问的问题。相反,却自然而娴熟地运用着实证性的,建立在考据基础上的方法论,其中包括了对西方乐理在工具层面上的普遍使用。这真是一个有待深入比较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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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音乐学网 2005-5-3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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