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研究模式则把体裁理解为“普遍形式”。既然语言是在个别和普遍性之间的反作用中得以成立的复杂现象,探究各体裁的普遍性特征仍是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学术追求。这种研究模式有必要吸收传统体裁特征研究的教训,对“绝对的普遍法则”和“普遍倾向”之间的差异保持自觉,以保证它在回避“本质”的“禁欲主义”的现代科学(后藤将之,1999:11)中所具有的有效性。总的来说,这一研究模式的潜力至少潜藏在如下两方面:首先,它可以参考语言学或人类学的类型论,对体裁之间的普遍性关联进行讨论,以协助国内体裁系统的建设工作;其次,正如吕蒂等人的体裁特征研究所暗示的,它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学术研究,还可以在它和心理学、伦理学等之间的关系中开拓一些研究空间。为此,这种研究模式有必要反思过去“没有主体的科学主义”,在此基础上可以积极引进“理想交流共同体(ideale kommunikationgemeinscaft)”等语言哲学的概念,来把“普遍本质”理解为一种“尽管人们在运用理性语言的交流中有所理解,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一种理念”(山胁直司,1998:216),进而对体裁做一些以人类为单位的心理学或伦理学考察。
就以上两种研究模式而言,传统体裁学研究便是很好的参照对象。如何对此进行扬弃,这便是我们将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除“传统分类条目”和“普遍形式”以外,本-阿莫斯还指出了体裁的另外两种含义——“发展形式”和“话语形式”。与前两种模式不同,基于后两种含义的研究模式无法脱离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这实际上很好地反映了体裁所具有的“一个体裁确实是实现一项社会功能的历史现象,但它也是一个结构整体,可以用文学内规则去定义”(方丹,2003:124)这种两面性。
第三种研究模式把体裁理解为在特定语境中得以发展的“发展形式”。正如托多罗夫(1978)所指出,体裁之所以引起人类学家、历史学家等人的兴趣,主要原因在于它作为一种“制度”能够反映出它所属社会的结构特征。若是人类学家,他大概会观察某种体裁系统不同于其他民族体裁系统的范畴,并从此入手去探讨这种独特的体裁范畴和其他文化、社会要素之间的关系;若是历史学家,那么他大概会关注每个时代特有的体裁及其系统和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关联(トドロフ,2002:59-60)。
在早期国内民间文艺学界,体裁作为“发展形式”的侧面主要在进化论的脉络中得到了重视。而随着直线型进化论思维的淡化,这种研究模式逐渐由“传统分类条目”、“普遍形式”等基于共时性前提的研究模式所取代。到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体裁作为“发展形式”的侧面,以1986年在南宁召开的中芬民间文学搜集保管学术研讨会为重要契机,重新引起了关注。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张紫晨于1991年首次把体裁明确定义为“民间文化中作为语言传承文化现象的重要表现形式”,并在描述体裁学不同于分类学的独立性时指出:“目前,民间文艺学通常把民间文学体裁学作为支学来进行研究,而缺乏整体的理论探讨……特别是对民间文学各种体裁的发展层次与横向联系,往往不加考虑。”张紫晨的这段话表明,当体裁学研究正式成为现有研究范式的组成部分时,体裁作为“发展形式”的侧面已经作为“不能不予以解决的问题”而受到了一定关注(张紫晨,1991:142-162)。当然,此时的张紫晨对体裁的理解或许是初步的。他仍然偏重于语言现实的自律性,把体裁视为“在自身发展中经过长期历史演进形成”的有机体。这种观点的偏颇,直到最近才得到了修正。吕微(2003)在讨论《中华民间文学史》的作者“从内在的无活动主体的立场进入历史叙事的初衷”时,便强调“活动主体在叙事表面的暂时阙失并不意味着逻辑主体从叙事底层被真正剔除”,并明确指出了“体裁无法逃避历史”(方丹,2003:125)的事实。
最近的有关地方体裁或现代性体裁的热烈讨论可以说明,如今仍有不少国内研究者按照第三种模式的思路,把某种体裁视为特定语境中得以发展的文化载体。若要继续运用这种模式来取得更多的成绩,那么,我们在警惕直线型进化论思维的基础上,或许可以回到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F. de Saussure)的最初设想,从历时的层面对体裁进行动态考察。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后人对索绪尔思想的狭隘理解往往使得“历时态”沦落为一种“面的历史”(丸山圭三郎,1985:75-76),并使得历时研究成为“比较共时论”(立川健二、山田庅昭,2002:46)——即复数的“共时态”或系统之间的简单比较。而只要回到原著便可知,对索绪尔而言,“历时态”主要是一种在连续的共时态和共时态之间得以生成的事件或变异本身,是解构共时态的各种力量的运动和流变,它并没有把古典物理学式的均质时间作为唯一基础。在最近的索绪尔研究中,甚至有人把“历时态”定义为“正在复数的均质对立系统(=共时态)之间运动着的不均质的差异所进行的暴力游戏”(立川健二、山田庅昭,2002:46)。按照这种历时观看,所谓地方性体裁或现代性体裁可谓是一种陆续发生在系统之外的、不可还原的偶然事件,它们随时都可能进入系统并动摇体裁之间的关系,甚至可能改变整个系统。假如能够阐明这种毫无目的的、无法把握方向的偶发事件在此诞生和消失的系统生成-解体机制,那么,第三种研究模式完全有可能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
第四种研究模式把体裁理解为“话语形式”。关于话语,按照研究者不同的立场可以概括出不同的含义,大致有:“大于句子的语言单位(结构主义)”、“语言运用(功能主义)”、“发话(对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扬弃)”等(参见桥内武,2000:3-9)。这里先在如下意义上理解话语,来继续我们的讨论,即:所谓话语是言语(langue)被发话主体所继承,通过个人的发话行为(parole)而得以组织或实现的带有一定整体性的发话,其具体表现为句子的锁链。当我们如此理解体裁时,透过话语本身具有的潜力,可以窥视第四种研究模式的各种可能性。如假设研究者从结构主义的立场出发,在体裁内部的语法结构或体裁之间的关系中,通过更有柔韧性和复合性的逻辑手续去解构困扰体裁学研究已久的二元对立模式,那么,体裁学研究由此可能提炼出一些为了阐释社会-文化现象必不可少的理论、方法论、概念或术语体系等;假如研究者立足于功能主义立场,在体裁和社会功能之间的关系中阐释特定社会成员“在何时、何地、对谁、如何”运用体裁来达到目的,那么,体裁学研究或许可以推导出体裁在特定语境中的某种运作规律;假如研究者融合以上两种观点,把体裁视为一种经过语境化了的发话形式,那么,诸如体裁在交流中的作用机制、体裁概念和语言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支撑体裁存在的背景知识、体裁所潜藏的权力性、有关体裁知识的管理等问题便陆续出现在研究者眼前。这些问题完全有可能使得体裁学研究焕然一新,蜕变为富有挑战性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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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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