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一个新的神话结构:一个非以色列人的妻子被一个非以色列人引诱,丈夫H5与引诱者S5的结局OH5和OS5都不好。虽然由于所知材料的限制,我并不能举出相应的文本进行支持,但是这与Carroll倡导的方法并没有任何矛盾,没有任何理由让我们否认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所以不难发现,从一个文本出发应用Carroll所说的TR,我们将面对的是一个不断分叉蔓延的树形网状结构,而将更多的文本吸纳其中。在结构主义的语境下,神话不是人创造的,而是神话结构内生的,是由人类思维决定的。其基本面貌已经确定,只有表现物或者说意义载体的选择受外因左右。沿袭列维-斯特劳斯思路的Carroll注定不能为起舞的神话思维套上人工制成的枷锁。如果忠实履行转换原则,而不因外力切断转换链条的话,Carroll为自己确定的框架一定会被他的方法的自发生长性冲破,变得如同列维-斯特劳斯一样覆盖广大地域,跨越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群落。
最后,Carroll对经典公式的理解也是有偏差的。结构主义发端于索绪尔语言学,要求建立的是能指与所指共同组成的平行线似的语言系统。Carroll方法的第二步是任意选取两角色的结局之一,而不顾在第一步中变化的到底是哪个角色,无疑使神话的转换以不规则的螺旋交叉进行。这样的错综系统只能表明神话思维的混乱。那么,经典公式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
我们先考察一般的形式:Fx (a)∶Fy (b) ∷ Fx (b)∶F a-1 (y)。对于一个函数Fy (x),x是自变量,y是因变量,F是一种映射关系。表示在F的作用下,集合A中的任意元素x(x∈A)都可以在集合B中找到唯一的元素y(y∈B)与之对应。(如图2所示)因此,在上述公式的“∷”号左边,将a,b看做是集合A的元素,即a,b∈A, 通过函数关系F与集合B中的元素x,y(x,y∈B)一一对应。我们不妨用两条直线L1,L2来代表集合A与B(如图3所示)。a,b和x,y分别是直线上的点。这样,a与x、b与y的关系就可以简化,但是直观地表示为过a、x和b、y的另外两条直线L3和L4。(如图4所示)通过建立联系,原本在一条直线上的——也就是一个领域内的——a与b以及x与y的区别就由直线L3和L4更明显地反映了出来。为了避免抽象,举个具体的神话例子来帮助理解。a,b可以代表现实层面上的农业和狩猎,而x,y可以代表观念中的生和死。在生/农业、死/狩猎之间建立联系,能使人更容易接受这两组对立。然而实际上,a和b具体选择何种事物来代表是非常任意的。比如亚马孙流域有树懒的神话,但是寒冷的极地地区因为没有树懒,在反映对立关系时,自然会寻找另一种事物体现。这正是神话思维的普遍规则。在《嫉妒的女陶工》的第十三章中列维-斯特劳斯说:“每个神话都面临一个问题,其解决的方式不是因果律似的推理,而是将此问题与更多的问题联系到一起,用‘那是……的时候’和‘就像……一样’的模式来论证。”
然而,神话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元素a、b并不是固定地分别与x和y相联系,而是根据某一种规则F1与x、y结合。也就是说,“∷”号左边的部分是截取了神话转换的一个断面,或说静止的一点,右边的部分是相对于左边变化了的形态。“∷”两边表示的其实是一个共同神话思维的两种表现方式,是展现“神话元结构”局部样态的“小结构”。在另一种规则F2的作用下,b还可以同x相联系,表示为L5。所以,为了区别x和y,就必须依据F2的原则在L1的层面上为y寻找一个表现物,即过y点做直线L5的平行线L6交L1于一点,这个交点就是a-1,即a在性质上的反转。(如图5所示)到此为止,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清楚经典公式的含义。它揭示的是人类神话思维的普遍路径,也就是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神话如何利用人来思维”。严格意义上,对于经典公式可以做一点修正使意义更明确:F1x (a)∶F1y (b) ∷ F2x (b)∶F2a-1 (y)。当我们静态地分析公式各部分含义时,难免会产生a-1为什么由自变量的位置转到函数值的疑问。但是当我们明确经典公式是解决动态转换中的走向问题的时候,上述的疑问就可以得到解答。
现在,让我们根据上述对转换的理解再次回到关于旧约故事的讨论。Carroll的分析有个操作性的失误,他认为转换的对象是角色及其结局,但是事实上一些角色的结局在这个故事中是得不到反映的。比如Esther故事里丈夫波斯国王的结局需要到其他章节中寻找,这样就在分析中又牵扯到了更多的内容,使研究更为复杂。我认为转换的应该是角色和他与她在故事中的评价,即是正面形象还是反面形象。而在对Judith故事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事实上引诱者并不是对方的将领,而是Judith本人。这样三个故事的面貌将如下表所呈现:
这样,转换将如图6(Esther→Judith)和图7(Judith→Susanna)进行。Carroll的结论用这种方法也可以证实。
Carroll的这篇论文将“转换”推到了结构主义理论核心的位置,使我们看到了应用这个高深理论的可能性。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介绍列维-斯特劳斯,80年代中期也有一个较为高涨的讨论评价阶段。然而,深入研究该理论和方法的文章以及相应的应用实践寥寥无几。一直以来,产生于启蒙救亡时期的中国民俗学特别关注研究的本土化,而相对排斥西方理论。探索属于自己的理论道路固然是好事,但是“中国特色”似乎成了阻断东西方理论交流的“廉价免战牌”。这是否真的有利于学科发展呢?面对本身较为晦涩、跟我们充满隔膜的理论,到底我们该做的是在草草审视后匆匆放弃且不负责任地贬低,还是尝试对之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解释力呢?Carroll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即使他的论述并不完美。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1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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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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