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历及由国家或政府主导的节庆体系由于推行时日尚短,有不少尚不具备全民性,尤其是在“二元”社会结构的背景下,这种状况将可能延续很长一个时期。但它在国家行政和媒体宣扬的帮助下,确实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而对社会文化的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而又广泛的影响。
国家曾经以“现代化”的名义,对传统节庆体系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改造,包括行政强制性压缩,甚至取缔行动等,其方式有时是很激进和极端的。例如,文革期间要民兵限制人们“拜年”,禁止“亲戚走动”,“过革命化的春节”,很多传统的节庆活动遭致禁止等等。在最为极端的年代和地区,通过国家机器的力量,实际上曾经实现过单一的官方节庆体系。但其代价也很明显,结果是适得其反。首先,这些单一的官方节庆未必能够满足最广大的民众的社会心理和情感需求,因而,受到很多民众的冷落;其次,过于意识形态化的政府节庆,也使得全民文化生活方式的建设受到了影响。
但摆脱了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往往也能适时地对传统节庆体系的资源予以利用,例如,将春节纳入法定节日系列,举行春节“团拜”活动和主办春节联欢晚会以酝酿“普天同庆”和“与民同乐”的氛围等。此外,还有推动春节“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加强军民、军政团结开展以“拜年”为形式的走访与慰问活动。尤其在传统节庆体系的价值和意义重新得到肯定之后,宽容、接纳、甚或直接采用的情形也就更加常见了。这一方面是基于传统节庆自身固有的价值,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对传统节庆有了新的认识。与此形成“矛盾”性对照的,则有党政机关和政府官员的“拜年送礼”活动,通常也是在春节期间异常活跃。尽管中办、国办联合发出通知,严令禁止,但向上级送礼行贿和接受贿赂的大好时机也被认为在春节期间。
两大“板块”之间互动关系的另一个很好且非常典型的例子,便是兼顾广大民众实际的日常生活需要,长期以来,中国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年历、月历、日历、挂历、历书、万年历等,大都采取了公历兼及农历的方式,两种历法并存,公历附有星期及官方节庆系列,农历附有节气及传统节庆系列,非常恰切地体现了中国节庆文化体系的现状和这两个“板块”之间密切的对应和互动关系。事实证明,两者之间的互动完全有可能是良性、健康和温和渐进的。很长一个时期,这两个“板块”或系列的节庆,往往是官方与民间各取所需,各自方便的。只是在实际的节庆活动内容方面,传统节庆体系中被指涉“封建”、“迷信”的部分,还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和挤压。
地方政府往往在对传统节庆体系资源的汲取和利用方面更为积极,这除了地方政府具有的灵活性之外,传统节庆体系的地域性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而这一点恰是由国家或政府主导的节庆体系所缺少的。除了类似北京市那样把“重阳节”演义为“登山节”或“老人节”之类的情形外,最为常见的便是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了。通常,政府多是利用庙会节期或其他节庆及有关节庆的轮值规律,运作类似物资交流、文教宣传、招揽客商、发展旅游业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利用地方风物和土特产品营造地方性官方节庆,诸如所谓的荔枝节、桃花节、西瓜节、啤酒节等,则是常见的一类政府运作。传统节庆及其背后活动的人们采取主动进取的态度,和意识形态主导的官方文化建立和睦关系也是很常见的。近些年来的北京春节庙会,除了设计有“传统”的各类节目外,往往总会把“迎奥运”作为新的主题,就是一例。
传统节庆体系设置中原本也有的一些构想如“女儿节”之类,后来被政府主导的节庆如“三八”国际妇女节所覆盖的情形,也很值得注意。中国传统年节体系里虽没有一个明确、固定而又统一的妇女节,但至少有三个传统节庆即端午节、七夕节和重阳节,往往在一些地方的民间被解释为“女儿节”。如在明清时代,北京人就曾称端午节为“女儿节”,这在《帝京景物略》和《康熙大兴县志》等地方文献中都有明确记载。还有结合七夕节和重阳节的情形,传统“女儿节”的特点或以少女的装扮乞巧为中心,或以出嫁女归宁获得娘家的呵护关怀为中心。和传统“女儿节”对女性的关照较为细腻、活动也较有情趣相比,现在一年一度的三月八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则是近代女权运动兴起的主要象征之一;“三八”妇女节传入中国,也是在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影响下实现的。“三八”妇女节和传统“女儿节”相比较,它们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区别:1、前者是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以女权主义为意识形态,后者则是历史的、具有传统性;2、前者具备国家法定特质,后者通常停留在民间社会层面,是在民俗生活中被定义的;3、前者是外来但又被涵化了的,后者始终是土生土长、自生自灭的;4、前者在国家推动下具有广泛的影响或分布,后者多少具有一定的地域局限性。从“女儿节”到“三八”妇女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个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里妇女地位及“妇女观”所发生的重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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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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