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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08年年会论文•
世界遗产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思考
——以丽江为例
杨杰宏
(丽江教育学院丽江旅游研究所)
摘 要:世界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丽江市已经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世界记忆遗产——东巴古籍”,这三项遗产给丽江带来了极大的宣传效益,进而推动了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同时出现了重申报,轻保护,重物质文化,轻无形文化的倾向。丽江作为遗产大市,文化遗产在“文化立市”战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构成了丽江品牌的主要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中的重要部分,在丽江民族文化、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范畴,申报的意义,现状,危机与挑战,建议等五个方面,对丽江的非物质族文化遗产的认识、保护、传承,做了一些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遗产地;丽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会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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