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论
民国初年改用阳历,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标识,也是革故鼎新、万象更新之明举。为了“改正朔”、求“世界大同”,北京政府必须适应世界潮流,采用并推行阳历,庆贺阳历新年;但考虑到民众习惯势力的强大和民俗文化的深厚,又不可能骤然废弃阴历,不得不阴阳历并行。然而,阴阳历并行,必然会出现历法问题上“二元社会”的对峙格局:社会上层(机关、学校、团体及报馆)主要用阳历;下层民众(商家、一般市民及广大农民)主要用阴历;阴历在整个社会上占主流、阳历仅为点缀。民初改用阳历,以公元纪年,在当时许多人看来是非常自然的,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异议。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改变清廷的“正朔”,是主张推翻清政府的革命者与主张改良的立宪派的共同思路。晚清革命志士用孔子诞辰纪年,以黄帝诞辰纪年,都含有这样的意思。以阳历纪年,还有一义,即与世界历法接轨,“求世界大同”之义。“辛亥鼎革后,民国纪元,改用泰西历法,一以趋世界之大同,一以新国人之耳目,意至善也。”(陈振先,1929)实际上,“改正朔”观念和“趋于大同”思想,正是推行阳历的两大动力。
然而,这次“改正朔”,与中国历史上开国之时的“定正朔”有本质不同:过去仅仅是改了一个皇帝的年号,沿用的仍是阴历,主要的岁时和与之相关的礼仪习俗、风俗信仰等,并没有根本触动。但民国改用阳历则不然,它所用的是一种迥异于阴历的西方新历法(阳历),它的推行,意味着阴历的岁时节气及附带的民俗文化的变革,甚至推翻。这不仅仅是风俗习惯上的不合,而是涉及到民众日常生活的改变,是整个下层民俗文化的转型或转轨。这些民俗文化,与中国农业社会相适应,与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相关联,如果中国以农立国的基本社会形态不改变,要根本变革这种民俗文化,显然是不可能的。既然阴历与中国农业社会的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商业利益及民俗文化有如此密切的关系,它便具有相当顽强的生命力,阳历取代阴历决非易事。在民国初期推行阳历而形成的“二元社会”格局中,采用阳历的社会上层占据着主要的社会政治资源,貌似力量强大,但推行社会变革的影响力还比较脆弱。遵循阴历的社会下层看似势力弱小,但却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强大的、持久的社会势力,是可以与上层社会相对峙的无形的潜在势力。社会下层民众的强大,来自几千年形成的与其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习惯情势,来自下层民众的深厚的日常民俗文化。
民国初年采用阳历而不废阴历,乃是民国政府照顾一般民众的习惯和尊重中国的民族文化传统而不得不采取的折衷办法。阴历在中国沿用二千多年,早已为社会一般民众所熟习,并形成了一套复杂而丰富的节日喜庆、祭祀祖先、婚丧礼仪等相关的民俗文化,这种民俗文化,已经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决非骤然能改变的。同时,中国阴历的岁时节气,是从几千年中国的农业文明中提炼出来的,已经融入广大农民耕耘劳作的日常经济生活之中。面对如此强大的传统习惯和深厚的民俗文化,民国政府在改用阳历后,是不可能立即废除阴历的。阴阳历并行,是必然之策,但也确实是稳妥之举。
民初改元,一般民众虽没有接受阳历纪岁及阳历节日喜庆,仍然照过阴历节日喜庆,但他们毕竟承认“民国”纪元,废止采用清廷“宣统”年号,接受了民国政府“改正朔”观念。由晚清的纯采阴历,到民初的阴阳历并用、以阴历为主,再到30年代的阳历为主,阴历为附,体现了民国时期阴阳历法演进的基本轨迹。
南京国民政府在北伐成功后发起的废除旧历运动,显然是结束阴阳历并行局面的重大举措,也是将中国时钟拧到世界时钟发条上的重要步骤,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其推行的结果,使阳历(国历)在上层社会更加流行,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使用了民国阳历纪年。从前那种阴历为主、阳历为附的格局有了很大改变,阴历虽在民间社会沿用,但阳历毕竟在中国社会占据着主导地位。尤其是民间的契约、房租、商家结帐等,逐步改为阳历办理,确实是社会进步的表征,也是废除旧历运动最大的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场运动基本达到了国民政府“改正朔”的政治目的。
关键的问题是:一个沿用了两千多年并与广大民众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之中国记时系统,如何才能平稳而顺利地与国际社会接轨,融入到国际通用的世界计时系统中?南京国民政府采取的激进措施,是颇值得商榷的。这场运动并没有彻底改变阴阳历并行的“二元社会”格局。从空间上说,机关学校团体为代表社会上层接受了阳历,但广大的社会下层民众并未完全接受;从地域上看,沿海通商大中城市民众多数接受了阳历,但广大的内地乡村仍以旧历纪岁;从时间上看,直到国民党在大陆垮台,阳历也没有完全取代旧历而一统天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场废历运动并未达到预期的变革社会习俗的目标。由于政府认识上的误区及推行策略上的偏激,由于民众沿用旧历习惯的顽固及旧历代表的民俗文化的深厚,从而出现了政府与民众在历法问题上的直接对峙与暴烈冲突。这种暴烈冲突表明,民众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隔膜:政府没有认识到旧历岁时节令中包含的合理性,没有看到民众沿用旧历背后的强大习惯势力和深厚的民俗文化,将废除旧历视为易事而强令推行;而一般社会民众则囿于日常惯习,视政府废除旧历为粗暴干涉其日常生活,因而加以冷漠观望、消极对抗。
国民政府发起的废除旧历运动,是政府利用自己的政治权威和政治强势,打破“二元社会”格局,破除迷信、革新社会的重大举措。当运动伊始,国民政府就确定“由政府提倡领导为原则”,政府负有领导与推行的最大责任,而废除旧历能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政治号召力和强制力。在废除旧历运动中,政府就是依靠其占优势地位的政治力量,强制民间社会改变习俗、遵行政府号令,带有非常明显的政治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号令,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在政府管辖的范围内,其政治强制力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对改变民间社会的习俗有所裨益;但超出政府职权范围的号令,对民间社会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并且容易引起民众对政府行为的反感与抗拒。如国民政府在废除旧历运动中,强制查禁旧历书、颁行新历书,这是政府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领域;通令全国商界改变结帐日期,并规定一切公私契约必须用阳历日期方有法律效力,也是属于其可控制的范围。这些方面均无可争议,也是其取得最大成效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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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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