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的人类学家、艺术史学家格罗塞通过对许多原始艺术的考察,提出了艺术起源中的“游戏说”:“介乎实际活动和审美活动之间的,是游戏的过渡形式。游戏和艺术的不同之处,就因为它和实际活动一样,常常追求一种外在目的,而游戏和实际活动的区别,却因为它本身也含有愉快的情感因素;只有艺术是仅仅注重活动的本身,而毫不注重那无关紧要的外在目的。”(格罗塞,1987:38)格罗塞对于艺术或审美活动的界定是:在一个活动的过程中或直接结果中,伴随着“大半是愉快的”情感因素;这一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并非要达到它本身以外的目的而使用的一种手段;不仅那些从事活动的人们可以享受美感,观众和听众也可以大家共享。这其中隐藏着一个关于艺术起源的实际活动——游戏——艺术的大致框架,这一演变过程以实际活动游戏化为开端,当游戏中的艺术要素积累到一定程度,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这已经主要是一种艺术活动了。具体到井塘仪式歌而言,当村民们不再确信他们的仪式活动能够招致神灵仙佛的庇佑,整个仪式的目的便不再那么明确。而伴随着其中信仰成分的淡化或脱落,活动的实际功能与终端效果都发生了倾向于艺术的微妙偏转。从整个活动的目的、功能、效果来看,在香社仪式歌的表演过程中,信仰与艺术成分兼有并重,并有些许游戏成分,而其中艺术的成分明显地大于信仰的成分;在上梁仪式歌的表演中,游戏成分最重,而其中艺术的成分也要大于信仰的成分。不过,对于作走马观花式调查的外来学者而言,毫无疑问地,它们将被当作井塘村盛行多神信仰的有力证据。
这一现状,无疑可以视为现代社会背景下民间信仰活动中艺术化趋势的一个缩影。对于民间信仰活动由信仰向艺术的嬗变与置换的规律,我认为其中寓含着如下内在逻辑:在本文的“引言”中我们曾认识到,在传统乡村社会的初始时段或是在现今一些偏僻的乡村社会区域,信仰在人类精神活动中无疑占据了上风,艺术只是作为信仰仪式中的一种构成成分或日常生活中游戏娱乐的随意行为而存在。然而,宗教与艺术毕竟不同,“宗教与艺术都具有独立性,以各自独特的方式满足人类要求完善的基本需要。”(保罗·韦斯、冯·O.沃格特,1999:5) 双方在某种程度上相互渗透也就成为一种必然,世俗化的宗教或宗教化的艺术概由此而来。具体而言,宗教为艺术提供了表演场所,艺术为宗教提供了情感支撑;就其内在关联而论,宗教为艺术展现了一个可以无限追慕的神奇境界,艺术则为宗教开辟了一条通往现实、积聚现实力量的更为开阔的路径;就其本质而言,宗教为精神苦闷的人们提供启示,艺术则为他们提供宣泄的方式与温润的抚慰,二者手段不同,却都直指人心。再到后来,民间信仰的虚妄性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其仪式活动中丰富的艺术审美因素则日益受到人们的欢迎,民间信仰活动的艺术化趋势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所眼见耳闻的许多民间信仰活动,都程度不同地以信仰之名行艺术之实,旧瓶装新酒。
细究之我们就会发现,民间信仰活动自身所具有的较强的仪式性,本来就蕴含着许多艺术元素。比如说,上文所提及的作为人们信仰对象的玉皇大帝、无生老母、四季老母等,本身也历经了一个神圣化、虚拟化的“神化”过程,千百年间人们不断地为之添枝加叶,对其砍斫磨削,使之既是对客观世界中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的摹制提取,又蕴具了一定的社会、历史、人性的内涵。从艺术学的角度审视之,众多信仰对象(神格)无异于一个个鲜活、生动的艺术形象胚胎,人们可以视之为能够容纳无穷认知、承载无限抒情的“虚拟主宰”。反过来说,信仰民俗中的艺术因素所赋予信仰神格的某种永久性的艺术魅力,不也正是它们千百年间诱使人们顶礼膜拜的主要原因之一吗?的确,人们在信仰活动中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状态与人们在艺术活动中的精神状态颇多相似相通之处。而中外艺术史上的无数实例亦证明,信仰民俗中的精神力量足以为艺术创作提供出强烈的原动力,而民间信仰又都在乡民艺术中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奥秘就在这里。可以说,没有艺术活动的乡村社会是难以想象的,不仅人们的宗教信仰活动显得冷漠压抑,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将是无比的乏味、苦涩。就这一角度而言,乡民艺术是民间信仰活动之花,而当民间信仰逐渐淡出人们的心灵,乡民艺术便会成为名副其实的乡村社会之花。
一般学者往往愿意将现代信众虔诚心态的弱化,单向度地归之于现代社会生活对传统信仰仪式活动的冲击破坏,而对民间信仰活动中自然萌发、自在发展的艺术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民间信仰的异质化)趋势有所忽略。事实上,在山东地区的许多村落,无论是穷乡僻壤还是在一些较为富裕的地域,民间信仰群体内部所发生的由信仰到艺术的嬗变与置换现象都比较普遍。这是艺术向民间信仰传统格局的顽强渗透,是艺术借助民间信仰与民俗节日的名义扩张其时空位置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这应是一个瓜熟蒂落的自然过程,任何来自外力强制推行的超前性置换只会激发民间信仰的内在抗力,诱发它强力反弹或是采取暂时退隐的策略,从而引致让人始料不及的后果。
看来,对于民间信仰的研究,需要将宗教学的本位研究与心理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问结合起来,作综合性的、交叉性的研究,才能更加贴近其真实存在状况,也才有希望找寻到恰当的应对之策。其最关键之处,是通过细致扎实的田野作业,获得相关民间信仰的“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对民间信仰的现状做出吉尔兹所谓的“深描”。事实上,民间信仰正是典型的“地方性知识”,其广大的信众群体也正是散处各地的“文化持有者”。(克利福德·吉尔兹,2000)就此而言,对于当今民间信仰现象作出由表及里的准确描述是研究的起点也是基点,而这将成为该领域研究走向深化的契机。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2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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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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