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世界与意义世界的分歧
2007年6月,四川北羌县北川县申报“大禹文化之乡”。我们前往考察的时候,发现当地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民众,都非常愿意为大禹文化出钱出力。北川是中国惟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人民非常真诚地相信大禹就是从他们羌寨走向中原大地的。
2006年6月,一位自称是大禹第143代后裔的姒姓先生应邀参加了在北川举行的“全国第二届禹羌文化学术研讨会”,考察了“大禹故里”与相关古迹,为北川题词“四川北川我始祖生地,六月初六乃大禹诞辰。”[13]当地政府如获至宝,奉为金玉。据说这位姒姓先生所到之处,甚至有许多农民对着他烧香磕头。
禹到底是人还是神,今天已经无从得知;稍有谱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所谓的“第143代后裔”,更是天方夜谭;而对着姒姓先生磕头,则多少显得有些可笑。北川的官员们解释说,祭祀大禹和邀请姒姓先生,都是当地民众的要求,过去政府不敢公祭大禹,是害怕别人指责他们搞迷信活动,这些年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尚方宝剑,他们决定顺应民心,建立一种更和谐的政民关系,这才有了一系列的公祭活动。
余秋雨说,“任何真正的信仰,都不应该被历史透析,就像再精确的尺子也度量不了夜色中的月光。”[14]此话不无道理。学术是理性的,而人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多元的,理性的学术是不是一定得介入多元的生活?确实是一道斯芬克斯之谜。当你身处当地民众那种真诚、质朴的情感氛围中时,你会不忍心用你的理性去戳破他们的精神世界。
禹也许是虚构的,但民众的感情是真实的,他们真诚地景仰大禹这样的哪怕是虚构的英雄人物。大禹信仰的传衍,无论对于当地民众还是对于我们整个社会,也许都是有益无害的。而人在现代社会的遭遇是,自科学主义滥觞以来,学术的理性就一直在嘲弄和抑制着人的精神文化的多元化发展。
吕微认为:学术对于生活的伤害,源于学术研究所提供的“本质”和“真理”。学术研究只能提供“对象”在形而上学逻辑体系中的“性质”真理,而不能提供“对象”作为存在者个体和主体的自在、自由存在的“意义”真理。“对于人来说,被给予的有关事实性质的世界、实然的世界、现实的世界与自我选择的有关事实意义的世界、应然的世界、可能的世界都是必须的。固然,没有性质的世界,人不能生存;但是,没有意义的世界,人无法作为人而存在。”[15]
学者往往喜欢以求真为标榜,而生活着的文化传承者却没有这种义务,他们根本不必关心传说在性质世界内是否为“真”,他们更关心这些传说在意义世界内是否为“善”,也即是否对他们的现实生活有“好处”,因为他们更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传统文化对现代化的价值如何,一方面要看它本身有否可以利用的价值,另一方面要看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对它的选择、改造和利用而定。”[16]
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我们不能从“是”推导出“应该”,即纯事实的描述性说明凭其自身的力量只能引起或包含其他事实的描述性说明,而决不是做什么事情的标准、道德准则或规范。学者们的失策在于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事实判断”当作“价值命题”来批评公祭事件,从而推导出“应该不这样”或“不应该这样”的判断。文化传承人的目的是要在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中求得利益之“善”,而学者却是外在的“他者”,不在这个利益圈内。学者们必须清醒地区分这种身份差别,大可不必以一种文化权威的姿态横加批评。
文化传承人及其生活世界是学者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改造对象。地方官员以及地方文化工作者就是地方文化的具体传承人,是地方文化的阐释者,他们是学术研究的对象,而不是学术研究者,因此,不能以“求真”的标准来要求他们。
学者们往往喜欢对社会进行分层,把特定区域的人分为“官”和“民”,而且自作主张地认为两者是对立的,同时,学者们先验地把自己设定为站在“民”的一方。这种划分多少有点自作多情。如果我们深入其中就很容易发现,在真实的地方社会,“官”往往是“民”中的精英分子。地方文化的搜集、整理和阐释,往往都是由地方精英来执行的。甚至许多地方官员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一些陋习,往往也是这个地区民众的普遍陋习。在对于地方文化的理解上,“官”与“民”并没有明显的对立,反倒是我们这些外来的学者,更容易从异文化的角度把他们一同视为“当地人”。我在北川的考察中,对这一点感触尤深。
由于知识结构、价值立场、利益牵扯的不同,学者、媒体,以及当地民众,恐怕很难站到同一个立场。公祭活动对于地方文化建设的意义,恐怕只能等历史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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