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注》解释说:“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续魄,祓除岁秽。”从以上的描述和解释,我们可以知道,上巳节就是在郊外水边举行辟邪求吉的宗教仪式之后快乐地春游、男女自由交往的节日。这样,上巳节的气氛就有两种:一是肃穆的祓禊和招魂;二是欢快的嬉游和交往。虽然祓禊、招魂的仪式很重要,但是人们投入时间和精力更多的是快乐的春游和交往。
魏晋以后,水中沐浴、招魂续魄之俗逐渐消失,临水祓禊转为临水酒会。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记载:“三月三日,四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临清流,为流杯曲水之饮。”这段文字里的上巳节习俗主要是一种水边交游、宴饮的活动。唐朝时,三月三仍然是一个全国性的重要节日。每逢此节,皇帝都要在曲江大宴群臣,所谓“曲水流觞”,不少文人写有诗文描述这种盛景。民间男女也踊跃来到水边饮宴交游。刘驾《上巳日》写道:“上巳曲江滨,喧于市朝路。相寻不见者,此地皆相逢。”这天,长安还流行斗百草游戏等。
由于时间与清明邻近,上巳节重交游踏青的特点也被整合到清明节习俗之中。可以说,清明节盛行春游的习俗主要是继承上巳节的传统。
从唐代以后,清明节逐渐成为一个融合了寒食节与上巳节习俗的重要民俗节日。王维在《寒食城东即事》一诗中说:“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是寒食、清明与上巳三者融合为一体的有力佐证。到宋代以至明清,清明节发展到最盛行的时期,其后绵延不绝。
二、传统社会的清明节习俗
自唐宋以来,清明节是整合了寒食节和上巳节的一个大节日,其习俗活动之丰富在中国传统节日中足以和春节一比高下。这里,我们把其传统习俗分为三大部分:祭祀、春游、饮食。
(一)清明节的祭祀活动
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另外两个鬼节是七月十五、十月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节日相对而言的。
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代吴自牧《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祭祀的对象。作为鬼节,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和去世的亲人,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死者的思念之情。清明节属于鬼节而通常不被冠以鬼节之名,就在于它所祭祀的主要是善鬼、家鬼,或亲近者的亡魂,重在表达孝思亲情。另外两个鬼节则连恶鬼、野鬼也一并祭祀,重在安抚鬼魂,不让它们作祟。①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方也有清明节祭祀其他鬼神的做法。上海旧俗就有在清明节举行的专祭厉鬼的祭台会仪式,祭祀那些饿鬼、幽鬼孤魂,防止它们成为恶鬼作乱。这种祭台叫祭厉台。旧上海还有清明节的前一天迎请城隍神的做法。在清明节这天,城隍神要坐大轿出巡祭厉台,以赈济安抚孤魂野鬼,其场面十分盛大热闹。②
祭祀的时间。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各地有所差异。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③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④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⑤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扫墓时间,新坟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⑥
祭祀的场所。清明祭祀按祭祀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墓祭、祠堂祭。以墓祭最为普遍。清明祭祀的特色就是墓祭。在墓地祭祀,祭祀者离祭祀对象最近,容易引起亲近的感觉,使生者对死者的孝思亲情得到更好的表达和寄托。清明祭祀被称为扫墓,主要是由于采取墓祭方式。另一种形式是祠堂祭,又称庙祭,是一个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后要开会聚餐等,这种祭祀是团聚族人的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情况是家在外地工作的人不能赶回家乡扫墓,就在山上或高处面对家乡的方向遥祭。
祭祀的方式或项目。清明祭祀的方式或项目各地有所不同,常见的做法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整修坟墓,二是挂烧纸钱、供奉祭品。具体做法此处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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