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录鬼簿》及《续编》中著录元杂剧作品时所注明的“次本”,非如王国维所说为续写本,亦非孙楷第所说为“摩本”,而是一个从佛教术语借用来的词汇,其本来意义是仅次于足本的略本,杂剧借来用为改编本。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东窗事犯》等作品的著作权问题重新进行了甄别,并提出,元杂剧存在一个原创与改编的关系问题
一
锺嗣成《录鬼簿》著录作家、作品时,往往在某剧目下注明“次本”。据孙楷第先生统计,各本《录鬼簿》注明“次本”的作品有:
赵公辅的《晋谢安东山高卧》:“次本”。(原作“汴本”,误)
武汉臣的《曹伯明错勘贼》:“次本”。
尚仲贤的《崔护谒浆》:“次本”,或“十六曲次本”。
尚仲贤的《张生煮海》:“次本”。
赵子祥的《风月害夫人》:“次本”。
赵子祥的《太祖夜斩石守信》:“次本”。
赵文敬的《宦门子弟错立身》:“次本”。
李取进的《司马昭复夺受禅台》:“次本”。
郑德辉的《虎牢关三战吕布》:“末旦头折次本”。
郑德辉的《迷青琐倩女离魂》:“次本”。
郑德辉的《哭晏婴》:“次本”。
金志甫的《秦太师东窗事犯》:“次本”。
金志甫的《蔡琰还朝》:“次本”。
钱吉甫的《宋弘不谐》:“次本”。
还有,《说集》本在王廷秀的《周亚夫细柳营》下注云:“次本”。郑德辉有《细柳营》,孙先生认为:“郑在王后,不得云王所作是‘次本’。疑注本来作‘郑德辉次本’,《说集》本脱了‘郑德辉’三字,便不通了。” [1]此可备一说。但《录鬼簿》也有把作家年代先后搞错的时候,[2] 所以也有王在郑后,王作的确是“次本”的可能性。
《录鬼簿续编》也有“次本”,例如在杨景贤的《两团圆》和汤舜民的《娇红记》下均注云:“次本”。
此外,《说集》本《录鬼簿》在周仲彬《苏武还乡》下注云:“次本”。[3] 这或是为孙先生所遗漏者。
在差异甚大的各本《录鬼簿》中均出现用小字标注的“次本”字样,故若无证据说明是后人增添,应视为出自原作者即锺嗣成本人之手。然而何为“次本”呢?王国维最早注意到这一问题,他说:“《录鬼簿》所载,如李文蔚有《谢安东山高卧》,下注云:‘赵公辅次本’,而于赵公辅之《晋谢安东山高卧》下,则注云:‘次本’;武汉臣有《虎牢关三战吕布》,下注云:‘郑德辉次本’,而于郑德辉此剧下,则注云:‘次本’。盖李武二人作前本,而赵郑续之,以成一全体者也。”[4]按王国维所说,“次本”就是续写同一本戏的意思。但《录鬼簿》凡二人以上合著同一本戏,似都有说明,而不标“次本”。例如《开坛阐教黄粮梦》为马致远等四人合作,《录鬼簿》在李时中《黄粮梦》下注云:“第一折马致远,第二折李时中,第三折花李郎学士,第四折红字李二。”又如在汪勉之下注云:“鲍吉甫所编《曹娥泣江》,公作二折。”所以,说“次本”是续写、共同完成同一剧本,是缺乏说服力的。
王国维之后,孙楷第先生也对“次本”问题进行了研究。他在晚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续集》卷六“翊善坊保寿寺条”中找到了“次本”的出处。为讨论方便,现转引如下:
本高力士宅,天宝九载舍为寺。寺有先天菩萨帧,本起成都妙积寺。开元初,双流县百姓刘意儿年十一,云先天菩萨现身此地。因谒画工,随意设色,悉不如意。有僧杨法成自言能画,意儿常合掌仰祝,然后指授之。十稔,工方毕。画样凡十五卷。柳七师者,崔宁之甥,分三卷往上都流行。时魏奉古为长史,进之。后因四月八日赐高力士。今成都者,是其次本。[5]
孙先生据此而下结论说:“次本是对于原本说的,就是摹本。以戏曲言,一个故事,最初有人拈此事为剧,这本戏是原本。同时或后人,于原本之外,又拈此一事为剧,这本戏便是次本。” 查《录鬼簿》各本所注“次本”,大体均在同题材剧目中之后一剧,可知此论确有合理之处。
然而,“次本”虽有又一本的意义,却不仅仅是捻同一故事作剧而已。因为,元杂剧作家拈同一故事作剧十分普遍,但有些并不标明“次本”。例如以司马相如故事作剧的,关汉卿与屈子敬有同名作品《升仙桥相如题柱》;以王昭君故事作剧的,关汉卿有《汉元帝哭昭君》,马致远有《汉宫秋》,吴昌龄有《夜月走昭君》;以杨贵妃故事作剧的,关汉卿有《哭香囊》,白仁甫有《梧桐雨》,岳伯川有《杨贵妃》,庾吉甫有《杨太真霓裳怨》;《录鬼簿》均不标明“次本”。再如王实甫、梁近之、王仲元三人均有《于公高门》,高文秀、鲍天佑均有《班超投笔》,也无所谓“次本”之说。这种情况不会是偶然的。此外尤贞起本《录鬼簿》在李寿卿《辜负吕无双》下注云:“与《远波亭》关目同。”也不注明“次本”。
那么,除了同题材、同故事,甚至同题目之外,“次本”还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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