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一文的方法论意义
刘魁立写作《民间叙事的生命树》的最初目的,是出于对民间故事类型学分类标准的学理探讨。他在主编《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过程中,意识到传统的AT分类法作为一种经验分类,已经远远无法囊括亚洲甚至中国现有的民间故事类型,也不能有效地对这些民间故事进行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编撰一种新的、比AT分类法更科学有效的类型索引已经成为中国民间文学研究的当务之急。
刘魁立早年留学莫斯科大学,他曾坦言受到普罗普和索绪尔的深刻影响。在刘魁立的设计方案中,他试图在共时的平面上建立一个纯形态学的逻辑分类标准,努力阻止故事的历史、文化等非逻辑因素向分类标准的介入。于是,他选择了通过个案分析,来解剖类型故事的内部结构与结构关系。并且通过对这种结构及其关系的分析,来阐明其形态学的分类思想。但是,刘魁立这一工作的最终成果所显示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大大超越了类型学本身。
我们先从《生命树》一文的方法论意义上来进入讨论。
首先,在研究对象和研究进路上,刘魁立为自己的研究工作划定了清晰的边界。
1.在研究对象上,严格限定了选材的标准和范围。
为了要解决民间故事分类的实际问题,即要把现有的浩如烟海的民间故事文本材料按某种标志加以清理和归纳,我就不能不根据这一工作任务的需要,使自己的出发点和工作准则简单化和封闭化,选定一个单一而具体的标准。[12]
在个案选择这一问题上,顾颉刚是“偶然”发现了“孟姜女故事”的变异与迁流,而刘魁立之所以选择“狗耕田故事”作为自己的研究个案,则是反复权衡之后的必然选择。
刘魁立所要探究的主要问题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它主要由哪些材料所构成?它又靠什么因素来组织材料?在这些材料中间,哪一个是重要的?哪一个是次要的?围绕这些问题,他必须在浩如烟海的故事集成中选择一个大家都比较熟悉的、而自己又比较容易操作的研究个案。而“狗耕田”这一故事类型,既能满足情节相对比较单纯的要求,又能满足异文比较丰富的要求,自然是比较理想的研究个案。
为了避免对异文数量的漫无边界的无限追求,他决定严格划定对象范围的界限。他采取了以地域为单位的整体抽样研究方案,从材料来源上把研究对象限定为:“仅仅考察这一类型在一个具体省区(浙江)里的所有流传文本的形态结构。”[13]这一限定不仅达到了抽样的目的,而且有效地把异文背景限定在了相对同质的民俗文化区域之内,使得研究成果更具逻辑合理性。
2.在研究进路上,严格坚守了共时研究的原则,与历时研究和文化研究划清了界线。
与历时研究的界线:
我把这里的研究仅仅限制在共时的范围内,并不期望得出关于这一类型作品历史发展过程方面的结论。[14]
为了研究故事间的内在的形态关系、抽绎出决定故事类型的主要矛盾,他就必须把构成形态关系的各种因素置于同一个共时的平面上进行考察,为此,他必须保证不使历时性的思考介入研究过程。他说:“我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不断告诫自己要暂时放弃对故事生成和发展的脉络、以及这一故事类型演化过程的推断。”[15]
与文化研究的界线:
(对于故事的)文化历史内涵的研究,当然也是十分重要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关注的问题。[16]
对此,他在给稻田浩二的信中做了大意如此的解释:无论使用什么标准来进行故事分类,这种标准都必须是惟一的,而不允许是多重的。为了坚持标准的一贯性,他决定从中选择最具操作性的标准,也即结构形态的标准。这样,他就必须在研究过程中努力回避关于故事文化意义和文化内涵的,或者说人类学的探讨。文化意义与文化想像一样,带有浓烈的主观色彩和偶然性,排除文化研究,在某种意义上,也即排除了主观性和偶然性,使得该项研究更具有逻辑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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