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为视角”及其整体分析法的具体应用和深拓发展,我们还来不及作更多的翻译和介绍,访谈中触及到的这些话题仅仅只是开启了我们对“民俗作为行为”这一理论命题的思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1997年美国加州民俗学会(现更名为西部民俗学会) 为纪念乔治斯教学生涯,特地在其学会刊物《西部民俗》杂志上专门出版了一期专号,集中发表了10篇运用“行为视角”的研究论文;斯蒂芬·韦迈耶(Stephen C. Wehmeyer)在《序言》中对乔治斯教授的主要学术贡献进行了扼要的介绍和评价。这里,我们摘译其中的一个片段,作为这次访谈的一个小结:
乔治斯的学术著述是他本人广泛涉猎的民俗学主题研究和文类研究的记录,包括民俗学学科及学术史、少数族裔的民俗、民众言说、信仰、个人叙事、故事、神话、传说和饮食习俗等。尽管他的教学和研究总是以多样化的学术兴趣为特点,但在以下三方面形成了统合,并由此阐明了他的学术思想:
1) 坚定不移地将民俗学的基本原则应用到整体文化的研究中;
2) 强调研究者和研究对象所共有的人类行为;
3) 特别关注人类个体在民俗的创造和传承中的作用。
这些观点直接关系到乔治斯教授对民俗学领域做出的最大贡献:对民俗学作为一门行为科学(folkloristics as a behavioral science)提出了深有洞见的论述;在《民俗学导论》一书中,他和琼斯教授一道对民俗研究的行为视角进行了辨别彰明的阐述:
民俗学研究中的隐含意义有如“人工制品”,是可以描述和传达的实体,文化是这样被假定的,即能够以任何一种方式或组合这些方式来使文化概念化。民俗来源于人类的智力,而且它的存在和持久正是通过人类的行动来达成的。人类个体创造故事、歌谣、曲子、游戏、实物、事件及其他,进而成为民俗。因为在民俗创造者之外的其他个体发现这些事象意义深长,继而按照能够使这些现象重新生成的方式去行动(behave),所以现象变成民俗。
民俗学研究的行为方法揭示出民俗是可以习知的,可以被强化的,而且是以惯例规则为支配的。这种方法同时也表明民俗是一种物质的、认知的和心理的状态,其表达和显示是能够被观察到的。但是,行为方法的使用也承认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这一事实。因此,作为民俗的某种既定实例,既表达了无意识的抑制,也表现了社会心理发展的一个阶段,或是学习行为法则的一种直觉;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某种民俗实例适合于某一个人的经验,并由此使之具备了能够区别于他人的独特连续性,这种经验关涉到个体并且变得意味深长(Georges and Jones 1995: 231, 269)。
本期专号中的文章体现了研究主题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而行为视角则更像是贯穿于每一篇论文里的“阿里阿德涅之线”[13] (Wehmeyer 1997)。
注释:
[1]访谈录的文本誊写(transcripts)说明:目前国内学界对访谈类文章还没有形成一套适用性较强的文体誊写标准,这里采用的相关符号仅为访谈者尝试性使用的标注办法:
1)楷体字段落表示访谈者(interviewer)的话语;而宋体字段落则受访者(interviewee)的话语;
2) 圆括号“( )”内的字段表示注解;
3) 方括号“[ ]”内的字段表示动作、体态或副语言的表达;
4)斜体字部分表示访谈语言之外的“第二语言”(如方言、民族语、外语等),在这次访谈中为汉语;
5)字与字之间的短横线“-”表示强调的语气,如拖长的音节;
6)省略符号“……”表示叙述中的省略;
7)破折号“──”之间的字段表示讲述人在叙述中的插叙,或对叙述的修正和补充;
8)黑体字部分表示讲述人的强调;
9) “〈〉”表示叙述中应补足的内容;
10)“~ ~ ~”表示叙述中犹豫、不连贯;
11) “┄”表示突起的停顿;
12)“\”表示他人打断或插话,而“\\”则表示几个人同时打断或插话;
13)“___”表示无法听清或不能辨别的话语。
以上标注方法受“民族志诗学”(Ethnopoetics)关于文本呈现方式(从口头表演到印刷文本)的启发,在操作上部分地参考了美国民俗学田野访谈和口述史访谈的誊写格式,同时在整理过程中我们也分别征求了杨利慧、安德明、刘宗迪、康丽等同人的意见。大家都一致认为访谈录(包括田野访谈和学术访谈)的誊写格式应该作为学科规范加以重视。欢迎大家对以上的试验性操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推进誊写规范的讨论。【说明】这里所说的誊写格式,发布到网上之后都“消失”了,需要了解的读者请对照纸媒原刊──CFN 编辑注
[2]罗伯特·乔治斯(Robert A. Georges):美国当代民俗学家和民俗教育家。1961年在宾夕伐尼亚大学获得英语和美国文学硕士学位;1964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得民俗学研究、语言学和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博士学位;从1966年起执教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语系,直至1994年退休。历任美国民俗学会秘书、副主席和主席等职,也曾担任过加州民俗学会副主席和主席,至今依然活跃在美国民俗学领域。乔治斯教授有许多著述发表,其中关于叙事与行为方法的论文约有20篇;其代表性著作有《美国希腊裔的民众信仰与叙事》(Greek American Folk Beliefs and Narratives,1980)、《神话学研究》(Studies on Mythology,1968)、《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与族群民俗》(American and Canadian Immigrant and Ethnic Folklore, 1982)等。此外,他与琼斯教授合著的《民俗学导论》和《人研究人:田野作业中的人的因素》则是民俗学行为方法的代表性成果,从理论到实践对这一学术思想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3]身势学(kinesics):语言学术语,又作人体动作学或举止神态学。主要是指研究语言或非语言交际中的体态语言的一门学科。作为一种系统性的传达信息方式的研究,强调关注非语言的身体运动,包括面部表情或身体动作;此外,学者们根据对语言分析的其他分支(音位学、语素学)进行类比的方法,试图把手势语的基本单位分隔开来, 它们之间的排列模式称作手势学。可替换的术语还有体态语义学(body semantics)、体态语言(body language)等。
[4]副语言学(paralinguistics):语言学术语,研究副语言特征系统的一门学科。副语言特征是指表示操某种语言的个人特点在言语形式上的模式,如“假嗓音”、“吱嘎声”、“间断”“咯咯声”等特点。一些语言学家把这些特征看作是超出语言交际和语言分析范围的特征,属于元语言(metalanguage)研究的范围;另一些语言学家则认为它们属于姿态和手势(即声势学)或音系学中的超音质特征(prosodic features)。在某种程度上,这类个人特征已在不同语言或一种语言的不同方言中约定俗成。
[5]语调(intonation):语言学术语,运用改变音高以传递句子信息的方法。
[6]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是当代美国著名的民俗学家、人类学家,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现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民俗学与音乐文化学系、传媒学系任教,为印大“杰出教授”。他的表演理论在民俗学、人类学、文学、语言学、教育学、历史学、交流与传媒等许多学科领域里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关于表演理论的兴起背景、理论主张、具体实践、影响等,参见杨利慧:《表演理论与民间叙事研究》一文,载《民俗研究》2004年第1期;另见杨利慧、安德明:《理查德·鲍曼及其表演理论》(访谈录),《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
[7]书中描述的例证是乔治·伊曼纽尔(George Emmanual)的故事讲述:“一位国王命令杀死所有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而一个年轻人不愿自己父亲去送命,便决定将老父藏起来,儿子‘将老人藏到一种陶罐里,’伊曼纽尔说。当他从听众的反馈中意识到他们并不明白这个陶罐为什么能装得下一个成人时,他立即离开故事的讲述去进行解释:‘我们在希腊有这样的大陶罐用来储藏我们的奶酪和我们的油以及其他东西。所以他就把他放了进去。’几个月过去了,伊曼纽尔在继续讲他的故事,国王‘又下了一道命令──要大家把沙子编成绳子──换句话讲,就是用沙子来制作绳子。’这样的‘离题’在他的故事讲述中是常事儿,因为他时时觉得有这样的需要,或是因为听众或他自己的反馈已经清楚地表明他正在通过解释、重新叙述或举例说明来解释他刚刚才说过的话。”(Georges and Jones 1995: 305)
[8]关于拉丁美洲和北美洲的民俗学者“对话”在近年再版的论文集《朝向民俗的新视野》中有概略的回顾和评价,鲍曼教授还写了一个新的序言(Paredes and Baum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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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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