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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5个少数民族拥有1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4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创造了积淀丰厚而又独特的优秀文化遗产,少数民族艺术遗产是举世闻名的中华文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12月7日至1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隆重举办为期5天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与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中、美、英、德、法、日、韩、俄罗斯、意大利、伊朗、奥地利、爱尔兰、葡萄牙、瓦努阿图等国家的政府官员、著名专家学者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及中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主管和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文章在大会上指出:各个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遗产,是人类精神创造的天才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化的精粹。重视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遗产,以及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在当代的承续发展,是保持世界多元文化形态的重要基础。珍视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遗产,重视他们当代的文化艺术创造并且促进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补充,保持特色,共同发展,应该是我们不可忘记的责任,也应该是我们以实际行动体现的努力。目前,中国艺术研究院正在组织进行《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征集和收藏》、《西北五省人文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集成》等课题,都将为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产生重要的影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代表青岛泰之对中国政府和中国艺术研究院长期以来为保护和推广中国文化遗产的珍贵艺术瑰宝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祝贺。他说:“今天中国的现代社会,得益于56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实践,这些民族开展对话,促使意识发展,鼓励创新。”他认为,“政府的积极性、学者的研究和社区的努力,有助于受威胁的传统文化及生活方式积极地去顺应变化,或稳定自身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会议围绕“文化多样性与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与当代艺术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新世纪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世界各国民族艺术遗产保护经验”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与会的少数民族地区代表还向大会介绍或表演了新疆十二木卡姆、藏戏艺术、青海热贡艺术、苗家歌舞服饰艺术、红河铜鼓艺术、鄂伦春口弦琴艺术和桦树皮文化、柯尔克孜的史诗《玛纳斯》等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
为了加强与会的中外代表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的感性认识,中国艺术研究院在会议期间还举办了“少数民族民间歌舞晚会”专场演出,并安排与会中外代表参观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馆藏珍贵资料、文物精品,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展”。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2月22日 第七版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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