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铁梁兄毕竟还是有眼光。他写宣武区那一卷,讲到会馆时就写到了这些来自外地客死京城的寓客由会馆乡党安排安葬的事儿。这些外地人都是离开社区奔着城市社会的机会来的。但在城里,他们按籍贯形成会馆。乡党们平常在一起活动。一旦发生意外死亡,没人照顾后事时,会馆就会给他安排。这样的会馆就是一个精神社区,它对活人就有内聚力。
人死后在不在一起,对于活着的人之间的互惠行动也大有影响,因而对培育社区共同体的精神也是很重要的。大家都知道少数民族比汉人能团结,回族比别的少数民族更能团结。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共同应对生活压力。但回族活着有清真寺,死后有公墓。大家平时虽然也是天南地北地忙,但在精神上死生都是在一起的。我这样讲曾经遇到学生挑战。他们说藏人、蒙古人死后不埋在一起,他们的共同意识也很强啊。我说,他们是信萨满教和藏传佛教的。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升到长生天去。那时大家还是会聚在一起,因而还是处在一个精神共同体里的。有了这个精神保障,大家平时自然就能多一层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善待。这是少数民族给我们今天的文化建设提供的一条重要启示。
回想我们中国内地农村,至少还有七八亿农民。按每人活100岁来算,一年也应该有1%即大约几百万人死亡吧?按照现在的土地制度,这大约几百万人除非埋在家庭责任田里面,否则埋哪儿都是犯法。埋责任田里可以得个30至50年不变的稳当。埋其他地方,那就没有合法性,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长远保障。照这样想下去,咱们这个现代社会也算得上是一个“野鬼的时代”了。如果一个社会连死人都没有尊严,那么老人的尊严怎么会有?如果老人没有尊严,我们的尊严又怎么会有?大家都没有想要的尊严,你怎么指望他们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民德不厚,怎么会不弄出很多社会问题来?
现在大家都在讲人权,特别是弱势群体与少数人的权益。我说如果我们不由社区做主,还给农村的死人一些权益和尊严,我们就不会有真正的精神的社区。没有这样的精神共同体,农民就没有跟现代国家和公司等法人团体博弈的机制。没有这种机制,就培养不出社会的集体良知和普通人性。没有普通的人性,活人的人权就没有了根基。我想从费尔巴哈、马克思、滕尼斯、杜尔干、韦伯、马塞尔·莫斯到中国的费孝通等等,他们关心的问题都是一个,即怎么通过集体良知和精神关怀来达到互信和互惠,怎样通过互信互惠来强化社区和社会之间的平衡,进而实现人类的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的田野工作报告,无论你叫它民族志、民俗志还是文化志,都应该写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一直就摆在那里,但我们认识不到,看不出来。我们做研究的人在学问圈里修行这么多年,一辈子都快过去了,却连这么大一个问题都看不出来。这只能说明我们脑子也被时代同化,也变得很唯物主义了。我们虽然号称学者,关心的也不外乎是形、色、权、钱、利之类的东西,而不大关心人类生命、生活的价值和精神需求了。如果没有这个关怀,你说你把书读得再多再好,把理论方法和技术工具磨砺得再锋利剔透,它除了堆砌材料、制印垃圾、污染环境、挤占空间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呢?这才是我们今天应该开会研讨和反思的问题。一旦有了这个意识,我们凭着现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工具,就能做出不亚于外国学者的学术产品出来。那就是中国的创新,就是国家的软实力了。
我最后的想法是,大家也别太悲观。中国毕竟在前进。改革开放之初,大家都信物质生产和体力劳动。邓小平振臂一呼,说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知识分子也是劳动者,中国一下子思想解放,变得像今天这样富强起来。如果说当时的社会命题是穷则思变,那么今天我们的社会命题就应该是富而好礼了。在这个命题的要求下,我们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世界,重建有神社区的目标,能不能先把人文研究的特殊性放下来,先说一句包括宗教、民俗在内的文化也是生产力,从事这些文化的生产和管理维护的人也是劳动者呢?
本文原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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