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文体的循环转变
神话、传说、故事三种文体在当时未得到明确区分,钟敬文早期研究时常将神话与传说,或传说与故事替换使用,并持有神话、传说、故事之间存在文体退化过程的构想。1931年《中国水灾传说》将中国的水灾叙事分为三个时期,文体形态分别为:第一期是“古代的伟人产生神话”,第二期是“中世及近代的地方传说”,第三期是“现代的民间故事”[35]。1932年借天鹅处女型故事谈到:
在后代流传的民间故事(Folk Tales)中,有许多是由于原始时代的神话(Myth)、传说(Legends)堕落而成的,这是神话学者、童话学者所常说的话。反之,民间故事也未尝不可以变成严肃的神话或传说。两者实有彼此变换的可能,不,两者还有“循环转变”的可能。[36]
形态上的变化导致文体转变,是民间叙事研究的重要论题。这并非静态的文本研究,可以结合语境予以更深刻的揭示。文体转变体现了人类学派的文体退化观,还意味着文本在语境中的叙事功能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往往附着于文本片段和极易被忽略的枝叶、碎屑。如张志娟发现,传说与故事的转变关键是前者在后者的基础上附着了“离散情节”[37]。
以上是钟敬文对于文体之间历时性转变的一种构想。此外,他还提出神话、传说、文体三者构成一种散体叙事的谱系,其间不断发生横向转变的观点。在《中国的地方传说》一文中,钟敬文认为,某地动植物起源的传说也可被归入“解释神话”,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极严格的、绝对性的区别,“这只是在某种限度内的相对的说法而已”[38]。钟敬文在早期便持此种观念,反对将民间文学作品僵化定性。文体转变是在一定条件下自然发生的口头文学现象,同一主题可以表达为多种口头文体,不同文体之间可能存在历时性的转变,也能于共时条件下改变属性。
确立有机的民间文学文体观,是探究文体转化规律的逻辑前提。在《民间文学(香港版)》中,钟敬文强调了三者的差异:“一个重要问题是搞清神话与传说的区别”,“还要搞清传说与故事的差别”,“注意故事与传说互相转化的现象”,其间引用了松村武雄、柳田国男、马林诺夫斯基的观点细化论证。[39]其后谈及故事的特点时,引用伯恩女士《民俗学手册》称:“民间故事是对于宗教、有特定姓名的人物、特定地点都没有关系的故事。”[40]这就以故事为反面,强化了传说与宗教、特定姓名、特定地点有关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在北京师范大学的讲坛上,钟敬文进一步完善了早年的这一观点,在1958年《传说的历史性》中明确写道传说和故事的区别:“(传说的)主人公大都是有名有姓的(这一点跟多数主人公没有私名的民间故事有分别),而且他们往往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他们的活动遗迹,大多数被联系到地方上的某些自然物(石、山、河流乃至树木、虫鸟等)、人工物(桥、井、庙、寺、钟等)以及民间的社会制度风习上面,使故事成了它们来历的一种说明。”[41]传说的几个典型特征——“私名”(后由邹明华完善为“专名”)、“遗迹”和“来历说明”,均已得到关注和阐发。
文体观作为完整、系统的学科体系构想的一部分,集中体现在教材编纂中。1980年版《民间文学概论》运用散体叙事的三分法,将民间故事区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民间故事与神话、传说是并列的文体,广义民间故事“是社会上所泛指的民间散文作品的通称”,包括神话、传说在内。[42]
据施爱东考述,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设民间文学课程的高校除了北京师范大学,还有上海的复旦、震旦,分别由赵景深、罗永麟授课。因为没有统编教材,三人各有一套民间文学理论体系和概念体系。钟敬文的概念体系严格区分了神话、传说和故事,赵景深将故事区分为神话与童话两类,罗永麟则以故事来统称神话之外的所有口头散体叙事作品。所以,苏浙沪一代的民间文艺工作者一般不区分传说和故事,而是统称故事。北京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大多接受钟敬文的概念体系,传说和故事区分得比较清楚。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四大传说”概念的确立过程。由罗永麟发明的“四大故事”,包括梁祝、牛郎织女、白蛇传和孟姜女,在钟敬文的民间文学课堂上,被作为用以区分文体的传说样例得到讨论,通过这样的作品教学,使学生明晰了传说和故事的内在差异。钟敬文坚持强调传说与故事的区别,该三分法逐步确立,最终经由概论教材的权力书写,得到推广普及。1984年启动的“中国民间文学集成”项目,钟敬文担任《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主编,力主采用神话、传说、故事三分法,将其分类体系强势落实到全国故事普查工作中[43]。
三种文体的转变与互构,是钟敬文长期思考的问题。对于一门新学科的创立,概论类教材具有非凡的权力,奠定了学科的基本框架。尽管此后各类民间文学教材层出不穷,但影响力均未超过钟敬文1980年版的《民间文学概论》。
文体转变问题至今仍是学界关注的焦点,已有不少推进之作。如邹明华指出,故事多用通名,传说使用专名[44],叙事人对名称施以变化,即实现文体的转变;陈泳超据田野调查提出,传说的地方语境、内部主位立场具有区分文体的功能,如同样情节的“白蛇传”,杭州、镇江等地的人群因生活在相关遗迹所在之地,有实感体验,对他们来说这毫无疑问就是传说。但是对杭州以外如华北农村的人群,距离越远,实感性越匮乏,受众可能目之为与小红帽、灰姑娘一般纯粹娱乐的民间故事了[45]。
结语
钟敬文的思想轨迹映现了20世纪传说研究史的诸多面向。传说学至今未像神话学、故事学形成独立学科,就对象内部而言,神话和故事位于口头散体叙事的两端,二者的诸多特性在分析范畴中被设定为两极,传说的信实性、地方性、权力性特征均居于二者之间,呈现为谱系状。因此,传说时而被视为神话,时而被归入故事。对象的不确定性,使这一学科迟迟未得到充分的理论建设,自然也难有稳定的学者队伍,并因此导致研究范式的匮乏和单调。同时,民俗学、民间文学学科长期处于定位不清的状态,民俗学在各高校时常被归入社会学等二级学科,深受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强势学科影响。建设作为民间文学分支学科的传说学,必须坚持文学本位,否则可能如刘宗迪所言,民俗学“因为放弃了对文本的理解和对意义的追寻而使自己混迹于人类学和社会学,学科独立性愈发模糊”[46]。钟敬文毕生坚守传说研究的民间文艺学立场。当下的传说研究亟需回归文学轨道,尚未得到深度开掘的传说学依然大有可为。
(本文原刊《文学评论》2023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参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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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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