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洛德的工作首先是将该学派的学说与在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所从事的田野作业结合起来。他在比较研究领域做出了卓越的成就。他出版于1960年的《故事的歌手》(The Singer of Tales)被认为是口头程式理论学派的“圣经”,影响极为深远,至今已有一千几百余种得益于其研究的著述问世,涉及全球超过上百种语言的口头传统。简而言之,他的贡献包括对南斯拉夫史诗演唱家的学艺过程和演唱方式的研究,对口传史诗中程式概念的缜密的分析,对程式化主题和典型场景的极为细致透彻的探讨,以及对书面与口头传统关系的广泛涉猎,兼及对古希腊史诗、中世纪史诗传统和当代活形态史诗传统的比较研究,等等。总之,洛德的研究铸成了该学派理论的体系化,也使得帕里早年的工作方向极大地拓展和推进了。
口传史诗创编中的诸多重要环节,在洛德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讨论。与帕里一样,他也钻研过荷马史诗,不过他更着力于“表演单元”(分段)问题、文本中的前后不一致问题、跨行问题等层面的研究,且每每有真知灼见。洛德的新见解还包括:程式的丰富积累会导致更高水平的创造和再创造的变异;主题和故事的积累会导致在限度之内产生大量同类变体。在史诗的创编中,他认为声音范型(sound-patterning)──句法平行式、头韵、元音押韵在诗人调遣程式时起着引导的作用。他特别强调了传统叙事诗的口头─听觉的本质,强调口传史诗的诗歌语法是建立在程式的基础之上的。他还敏锐地指出,程式频密度(density)与作品的口头性质之间有着意义重大的关联[17]。
他的这些研究所涉及的创编问题,一方面很具体,另一方面又有很强的概括性。例如他总结说,塞尔维亚─克罗地亚的“归来歌”与植物的周期枯荣模式相关;传统的变迁不是时间因素导致的衰败,而是后来时代所作的再诠释造成的;历史“进入”和反映于口头史诗中,但不是历史“引发”了史诗;史诗中古老范型的子宫因而是神话而非历史,等等。
四
我们沿着民间史诗演唱者创编作品问题的线索,极为粗略地考察了口头程式理论的学说,并在其中发现大量极富启发意义的论断。那么以上学说对我国史诗研究的借鉴意义究竟在哪里呢?很显然,尽管该理论反复强调口传史诗的文本环境,强调对史诗的完整把握,但它首先是树立了口传史诗文本分析的样板,其方法之严密,程序之周详,也是学界所公认的。其次,程式问题是该学派的核心概念,这确实是抓住了口传叙事文学,特别是韵文文学的特异之处,开启了我们解决民间文学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的思路,所以,这一学说对我国民间文学研究界的影响,应当不止于史诗研究。还有,它对诗歌句法构造的掰开揉碎式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既严谨又科学的范例,为在诗学范畴里拓展我们的学术工作,建立了具有开放结构的模式。
好的理论,往往是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而不是提供了可以简单模仿的手段,否则在方法论上必会走入误区。以笔者较为熟悉的蒙古史诗而论,口头创编现象就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态。首先,我们发现蒙古英雄史诗从叙事情节到结构都是高度程式化的,14个母题系列[18]那规律化的排列,就是极好的明证。它们具有口头起源,在民间以口头传播,这是没有疑义的。所以,它们在诗学原则上符合前述规律。但是,我们又见到有记载说,在新疆的江格尔奇(《江格尔》演唱者),可以按学习演唱的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口头学唱的,另一类是背诵抄本的。前一类显然是比较传统的;在后一类中,又有的表现为忠实地复述,有的则在语言上文白混杂,情节上增删较多,显得比较自由[19]。可见演唱者群体本身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再有,文本的形成过程也比较复杂,有的无疑多少借用了来自口头传统,来自民间的神话、故事和传说等样式的情节内容,也有的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印刷文本,例如面世于1716年的北京木刻版蒙古文《格斯尔》中一些情节的进入口头史诗《江格尔》,就是一例。
综上所述,“口头程式理论”因为出色地解决了复杂的口头创编问题而在广大的学术领域里产生了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了史诗的疆域,进入到各类民间叙事歌、《圣经》的形成、爵士乐的即兴弹唱、美国黑人民间布道、民谣创作等与即兴发表相关联的诸多领域。很显然,这一理论并不是那种自誉为达到了所谓的“新高度”而一经面世便立即造出轰动效应的“新学说”,而是因其严谨、扎实的可操作性系统与其注重文本材料的实证性范式,使之经得起历史文化事实的验证,从而获得了长久的学术生命力。诚然,“口头程式理论”与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有着某种亲缘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又是那种缺少更恰当标签的“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的先驱。《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在Folklore词条下,将洛德视为“人文主义”观点的代表,以与泰勒、博厄斯等人的“人类学派”和弗洛伊德等的心理和心理分析学派并列,亦可见出其地位和影响。
本文关于“口头程式理论”及其史诗创作论的引出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世界范围内史诗研究已发展到一定阶段,并且需要进一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文本性的实证研究也成为我国学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既是一种研究的方法,同时也是一种研究的观念。虽然它不是作为主体个性的研究者所必须依循的唯一的操作方法,但至少我们应该承认,在研究史诗传承与文本创编的关节上,每一位研究者都应该共同遵循这种能够揭示“口头传统”的规律,或能够接近“文本事实”的实证研究,这无疑是一种基本的操作原则,也是一种可资操作的方法论系统。在中国多民族共同建构的漫漫文学史中,那绵延炳焕的史诗文本汇成了一座璀璨的口承文学宝库,但我国相关的实证性研究是相对滞后的[20]。当我们面对这些在民间熏习熙载、代代相承的口头叙事传统的同时,应当怎样立足于各民族文化本土中的史诗传统并借鉴西方史诗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怎样在理论的批评与批评的理论之间搭结起中外史诗研究界的学术对话之通衢,从而发扬中国民间文艺学研究传统之优长,汲取国际学术实证性理论成果之精粹,这是一个重大的学术责任,不容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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