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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特的史诗类型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满—通古斯语民族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渔猎游牧,他们长期信奉萨满教,长期混居,文化彼此影响。他们的叙事传统都有其特定称呼,且其文本有说有唱,文本多以主人公命名,兼有渔猎、游牧及农耕文明的特质,将其统合在一起皆因其文化间的关联。“以‘莫日根’(中国北方)、‘勇士’(苏联远东区)、‘英雄’(日本北方阿依奴族)以及‘汗王’(蒙古诸部族)等通古斯语族中比较通行词语命名并以之作为主人公的长篇传奇性征战叙述文学,今天不论它们以哪种传播形式(口头的或文字的),也不论采取哪种形体(咏唱的、宣讲的或讲唱间杂的等),更不论其已存在北亚冻土带哪一国度或哪一原住民族(部族)之中,都迥非孤立的精神文化现象。完全相反,倒是从它们各自的纵向与横向文化联系上,不难看出脉脉相通的诸多内在共同点,从而形成一个跨地区、跨疆界的原始文化(属于古人类精神生活领域)类型学整体,并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其布列空间大有朝向它们东西两侧翼持续延长的总趋势。”
时至今日,我们提出“满—通古斯语族史诗”亦是发现这六个族群叙事传统间的关联性,但其叙事传统并非都可以称之为史诗,如《尼山萨满》虽类属“窝车库乌勒本”,但并非史诗;《摩苏昆集成》35部,可称之为史诗的不足10部;《伊玛堪集成》也是如此。
“东北亚史诗带”所属史诗分为六种形态,即“蜕变中萎缩形态的史诗”“故事、歌谣化形态的史诗”“多民族共属形态的史诗”“自然消歇形态的史诗”“‘疑似形态’的史诗”“史诗延伸形态——叙事诗”。其中仅“蜕变中萎缩形态的史诗”和“多民族共属形态的史诗”与本文探讨的史诗一致,其他四种形态并非本文的探讨范围。“伊玛堪”《满都莫日根》《香叟西雅丘莫日根》《希尔达鲁莫日根》《木杜里莫日根》等文本、“摩苏昆”《英雄格帕欠》等文本可纳入史诗范畴。
仁钦道尔吉和郎樱合著的《中国史诗》按内容将史诗分为“早期史诗”“中小型英雄史诗”“长篇史诗”三类;梅列金斯基曾提出过类似的“国家出现前史诗”;巴·布林贝赫提出史诗分为“原始史诗”“完整史诗”“变异史诗”三类。满—通古斯语族六个族群史诗的部分文本符合“早期史诗”中“考验婚”“勇士与多头恶魔斗争”“勇士与地下恶魔斗争”等类型;从史诗文本反映内容来看,“满—通古斯语族史诗”都为“国家出现前史诗”;通古斯的民间文学中只出现了英雄史诗的萌芽,也属于“原始史诗”之列。正是因为“满—通古斯语族史诗”尚未发展成为完整史诗,又因多反映部落交战、血亲复仇等特定历史阶段的族群生产生活,其史诗与相对完整的史诗相比有其特殊性,这需要我们更为深入的研究。
余论
“满—通古斯语族史诗”作为中国史诗版图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因资料的阙如、语言的障碍、学界认知的改变,之前多以单一民族的文学样式出现。遗憾的是,学界有意识提出“东北亚史诗带”的时候,鄂温克史诗只余其名,族属还未最后确定;满族“窝车库乌勒本”也尚未被全部发掘;那乃人、埃文基人的史诗样式也不被我国学者所知。直到20世纪90年代,撰写《赫哲族文学史》《鄂伦春族文学史》的学者开始关注到那乃人和埃文基人的史诗样式,并与“伊玛堪”进行比较。30多年来,虽然研究进展缓慢,但还是有所推进。随着研究及译介的深入,“满—通古斯语族史诗”将会产生更为深远的学术影响。
(本文发表于《黑龙江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略去参考文献,如有需要请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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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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