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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志杰]神话在有声读物中的知识性与艺术性呈现
——以喜马拉雅FM为例
  作者:贾志杰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2-05-05 | 点击数:6035
 

二、神话在有声读物中的呈现方式

  口头性是民间文学的基本属性,神话作为民间文学最重要的文类之一,也以口头交流为第一存在形式。文字出现以后,语言得以被视觉符号外部化,口头传统进入了书面系统,继口承神话之后,典籍神话成为新的神话呈现方式,而数字媒介的出现则为口头传统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探索媒介对神话叙事的影响时,首先应当阐明二者之间的关系。笔者借助美国学者Krystina Madej的理论图示来做一说明。她认为,人类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建构为故事的图示,并利用所掌握的材料来赋予他们的故事以物质的存在(始于在洞穴墙壁上绘画)。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人类不仅可以利用手头的东西表达故事,而且能够创造性地利用媒介并改善它。因此,她从物质文化的视角,将叙事定义为媒介中的形式所代表的内容(content represented by a form within a medium);又从叙事的社会性来看,指出通过叙事,人们可以联系自身与周边世界,使客观事实人格化,并能与他人交流分享各自的文化价值。由于叙事长期以来一直是人类为自己创造社会或文化意义的一种方式,因此它隐含在文化分享、合作和交流的实践中。在综合了叙事的物质性与社会性后,她导出了如下图示:

  content—what is of value to share内容——值得分享的东西

  form—the symbols used to share形式——用于分享的符号

  medium—the means for sharing媒介——分享的方式

  Krystina Madej在解释图示结构时强调,以上三个元素的每一个都是叙事实践的组成部分,都可以单独研究,但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和彼此互动的(function symbiotically),在分析其中任何一个的同时,对其他元素也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

  笔者认为,上述图示采用了分析—综合的思考路径,对于媒介中的叙事有着较强的阐释力。首先,就叙事的性质来看,Krystina Madej准确地分析了叙事的物质层面和社会层面,即叙事得以外化的实体形态,也就是可被感知的意义符号以及叙事承担的社会功能——交流和分享,而后又将其综合为有机整体,叙事活动就兼具了载体与内核。其次,从叙事的结构来讲,她准确切分了三个相互作用的组成部分:内容、形式和媒介。通过阐释各部分所具有的功能,我们可以充分了解某一叙事活动是其所是的因由,对其进行本体性的认识,呈现揭示其特征,并与其他叙事类型区别开来。遵循这一理论模式,笔者以喜马拉雅FM为例,分别从内容、形式和媒介三个方面来描述神话类有声读物的样态,并将三者综合起来探讨其整体性的特征。

  (一)有声读物制作中神话文本样态的选择

  杨利慧在分析电子媒介中的神话主义的文本类型时,借用美国学者马克·本德尔(Mark Bender)在研究《梅葛》时所使用的概念——以传统为取向的文本,指出“电子媒介制造的神话主义的文本,总体上亦属于‘以传统为取向的文本’……依据电子媒介对神话传统的采纳和改动的方式和程度,可以将其文本类型分为三类:援引传统的文本(Tradition-quoted Text),融汇传统的文本(Tradition-gathered Text),重铸传统的文本(Tradition-rebuilt Text)”。此分类具有较强的阐释力,有声读物中的诸多文本都可以归入以上三类。

  在喜马拉雅FM上,由“拓仙人讲故事”播讲的《盘古开天地,女娲到底造没造人》以评讲的方式说故事,直接引用了《三五历纪》和《五运历年纪》中有关盘古开天辟地的记载,属于援引传统的文本;由“一凡聆听”播讲的约100分钟的有声书《女娲娘娘》讲述了作为天神的女娲在人间的功绩,按照时间顺序将女娲抟土造人、女娲伏羲兄妹成婚、女娲斩康回、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女娲发明芦笙等神迹串联起来,融汇为一部“女娲传记”,属于融汇传统的文本;由“爱捷讯”播讲的《不夜,女娲后传》讲述了女娲补天后下凡到人间,斩妖除魔,建立不夜城的故事,以女娲补天的神话作为叙事的背景,重新整合了女娲与盘古、共工、祝融以及其他众神的关系,将神话做了创新性的演绎,属于重铸传统的文本。

  以上案例与杨利慧在真人影视剧、动画、电子游戏等领域所举的例子相似,都是在现代科技的条件下对传统口头或书面神话的资源性运用。在此视域中,神话本身不构成讲述的重点,而是从属于新的叙事逻辑,作为整体之部分服务于新文本的结构和主题。但在有声读物平台中,还存在一类数量较多且显著区别于上述例子的文本,即典籍神话的原文或译文的直接复刻。

  典籍神话的原文或译文的直接复刻,如“白云出岫”播讲的《〈山海经〉原文》《〈楚辞〉原文》,“索儿”播讲的《〈山海经〉白话文读本》等,以声音形式呈现文字内容,近乎完全保留了中国古代典籍神话的所有特质。语音重现的典籍神话在文本内容上与文字形式并无差异,主播多用朗读而非讲述的方式呈现文字信息,所用语汇也为书面语。以内容来讲,相比于上文提到的对传统神话的“重述”,将古代典籍神话的有声化处理视为传统神话的“重现”更为准确。相较而言,此类神话文本当属有声读物中特有的类型。

  因此,有声读物中,神话文本主要有两类:一是在数字媒介中占多数的以传统为取向的文本;二是区别于其他数字媒介的特有的类型,即典籍神话原文或译文的音声版。两类神话文本都以口头语言为主要符号形式,并与音乐、音响等元素相交织,构建了不同的音频表现形式,对应着不同用户群体的实际需求。

  (二)诉诸听觉的神话叙事

  依据Krystina Madej的理论图示,形式是内容的符号性表征,用于指涉所要分享的内容以何种方式呈现和被人们感知。将信息内容外化为特定的物质性符码,由一方发出,再由另一方通过感官接收并解码,还原内容本身,最简单的交流行为才得以完成。因此,叙事的形式是沟通文本内容与人类感官的桥梁。

  1.口头性的回归?——有声读物的口语形态

  神话在产生之初即以口头语言为最重要的呈现形式,以口耳相传为主要的交流方式。文字出现后,书面文本呈现的典籍神话获得了更多的关注,而在口承神话传承乏力的背景下,有声读物的兴起使“听故事”成为了一种时尚,口承神话重新引起公众的兴趣。所不同的是,有声读物中的口承神话是以流淌在电波中的口头语言为符码的,这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面交流所使用的口头语言并不完全一致。

  美国著名学者瓦尔特·翁(Walter J.Ong)曾系统性地分析了口语文化和书面文化的异同,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原生口语文化”和“次生口语文化”的概念。前者指的是“不知文字为何物的文化,即尚未触及文字的文化,亦即尚未被文字或印刷术浸染的文化”;后者则是“文字和印刷术的产物,且依靠文字和印刷术,是在电子时代由电话、广播、电视产生的文化”。从表达方式上讲,二者用以传递信息的符号都是口头发出的语音流,但原生口语是转瞬即逝,未经媒介延伸其表达时间和空间的,其表达效果是高度依赖于语境的,而次生口语则是原生口语经历了媒介化的产物,其产生、传播与接收过程高度依赖于媒介,超越了时空限制,不仅能够将音声凝结在特定的时间中反复播放,而且能够将其播放给身处五湖四海的听众,其表达效果受语境的制约较小,甚至是去语境化的。可见,尽管二者同为口语,但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媒介所造成的影响。

  次生口语是书面语被电子技术媒介化的产物,本质上是书面语的音声表征。次生口语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媒介的应用,根据其被媒介化的程度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从原生状态被电子技术媒介化,如学者们用录音设备到民间直接采集到的口承叙事;另一类则是原生口语在被文字媒介化之后,再经由电子技术媒介化的结果,本文提及的有声读物大多属于这一类。在当今时代,有声读物是由生产者精心制作并投放于市场中,面向消费者的商业产品,因为受众普遍受书面文化的影响,直接采自于原生口语的叙事在剥离原生语境的媒介环境下很难被受众所接受,故而此类产品多为对书面文本的有声复制,而非以之为底本的即兴表演。此类型的次生口语在语体方面几乎与书面语完全一致,我们并不能将其与民间文学的口头性完全等同,有声读物中的口头语言只是文字语言的音声化。

  2.神话类有声读物的演播形式

  以次生口语为符号的神话文本,与音乐、音效等元素结合起来,构成了神话音频的基本单元。其中,次生口语占主导地位,音乐与音效并非必要组成部分。神话音频与文本类型相对应,具有不同的演播形式。在诸如喜马拉雅FM这样的在线音频平台上,直接复刻典籍神话或其白话版的文本主要以有声书的形式播讲,以传统为取向的文本则主要以有声小说(有声书的一种类型)和广播剧的形式来展演。

  有声书是书籍的有声版本,听有声书的过程是一种单一的诉诸听觉的阅读过程,信息传达所凭借的不是可视化的文字符号,而是语音流,信息接收者所收到的是音频录制者对文字内容的口头转化。在此意义上,有声读物用于信息分享的符号主要是口头语言,但它与面对面语境中叙事的口语风格差异较大,带有明显的书面色彩,属于次生口语的范畴。因此,听有声书的过程也是阅读书籍的过程,只是由用眼睛阅读转向了用耳朵阅读。主播通过口头语言来讲故事,配合背景音乐或其他辅助性的音效,构成了有声书的展现形式。

  相较之下,广播剧则以“代言体”的形式,依靠角色的划分来表现情节,主要由语言(以语音流为表征)、音乐和音响三种基本元素构成。因此,广播剧是用声音来表现的戏剧。从听众的欣赏方式来看,听广播剧相当于用听觉欣赏戏剧,而听有声书或有声小说则是在用耳朵阅读书籍。

  典籍神话的原文或译文的直接复刻最大限度地接近其原貌,或作白话翻译,或直接朗读典籍原文,改编和演绎较少;而传统神话篇幅短小,情节单一,适合作为知识来阅读,却不适合作为艺术来感受。以传统为取向的文本则因经过了创造性转化,内容更为饱满,能够用情节曲折的小说形式和戏剧形式展演。因此,不同的文本类型对应着不同的展示形式,也适应着听众的多样性期待。

  (三)有声读物的媒介特点

  Krystina Madej认为,媒介作为分享信息的方式,是叙事外部存在形式的载体。媒介的使用大大延伸了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而且由于技术的进步,信息的呈现和传播方式愈趋多样化。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更迭,先后出现了电报、电话、广播、电影、传真、手机、网络等媒介形式,它们更新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对叙事的方式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有声读物的出现同样在某些方面改变了叙事的方式,这与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直接相关。因此,考察其媒介特点,有助于我们理解有声读物中的叙事为何以这样的方式呈现,人们通过有声读物来阅读神话的动机是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有声读物的媒介特征如何塑造神话叙事的特征。

  有声读物最早诞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和欧洲,主要服务于失明者,为其提供阅读材料。海伦·凯勒认为,有声读物是盲文发明以来,在盲人文学方面最重要的进步。因此在前期发展阶段,有声读物所面向的主要是在阅读文字方面有困难的群体,以至于后来曾被污名化,“被误认为是‘文盲和懒人的避难所’”。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汽车的广泛使用,人们的通勤时间越来越长,碎片化时间愈来愈多,加之“读屏时代”给人们带来了视觉焦虑,用耳朵来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方式逐渐被人们接受。在此背景下,有声读物的受众范围由阅读困难群体、儿童、不识字的人扩大为各阶层、各年龄段、各文化水平的社会群体,由此催生了庞大的有声读物市场。综合音频产品的类型、听众的需求和阅读体验来看,有声读物展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有声读物具有伴随性。相较于视觉阅读行为,诉诸听觉的阅读方式在信息摄入的环节是被动的,听众可以边听边处理其他事务。据调查,用户收听有声读物的生活场景多为睡觉前、午休时、行走途中、乘坐公交与地铁的途中、开私家车途中、做饭时、健身或带孩子时,而用户在当今时代所使用的终端多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mp3等便携式载体,蓝牙耳机、智能音箱等技术产品的配合,使用户能在各种场合、状态下便捷地收听音频内容。

  音频播讲者可以左右听众的阅读体验。同一个文本被不同的朗读者播讲所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听众一方面通过收听文本内容来接收信息,另一方面也要从接触到的音声中获得感官享受。喜马拉雅FM上有很多播讲《山海经》《楚辞》等含有神话叙事的古代典籍的音频,但评论区中,用户对朗读者的声音、朗读技巧、朗读效果等所作的评价,数量远多于对播讲内容的评价。可以说,用户阅读有声读物不只是以获取知识为目的,他们同样注重在阅读过程中音声的审美体验。

  有声读物的叙事时间是碎片化的。有声读物的每则叙事的播讲时间大多在10分钟左右,与电影、电视剧、动画相比,时间较为简短。据调查,多数用户认为有声读物最适合的时长是10~20分钟,这与人们习惯于利用碎片化的时间阅读有关。用户多在工作之余或零散的时间中阅读,在学习知识、享受听觉审美的同时消减视觉疲劳。这种阅读方式决定了有声读物的碎片化呈现。但是,“碎片化并非内容的任意删减,而是收听时间的碎片化分割。长篇叙事中丰富多元的信息、跌宕起伏的情节、造型丰满的人物、思想深邃的内涵,深深打动用户。即使收听中断也丝毫不影响兴趣,智能手机与车载终端、蓝牙播放器智能连接,在中断的地方自动打上标签,以便下次连续收听”。

  对于以神话为内容的有声读物而言,首先,直接朗读典籍神话的文本多为文言文,情节单一,但由于有声读物的伴随性,人们希望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来学习神话知识,因此,听众对知识的渴求是这类文本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其次,有声读物依靠朗读者绘声绘色的播讲来传播知识,朗读者的播讲能够增加神话叙事的魅力,吸引更多听众来收听。再次,以传统为取向的三类文本和直接朗读典籍神话的文本多为长篇叙事,分为不同的小片段,或是由小片段连缀而成的系列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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