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桑德拉·多尔比是美国民俗学个体叙事研究的拓荒者和奠基人,其研究拓展了美国民俗学的研究范围,确立了个人叙事研究的合法性。她的《文学民俗学与个人叙事》是美国民俗学、叙事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几乎所有研究个人叙事的学者都难以绕开这本著作。她建构的一系列概念和分析方法促进了美国民俗学学科的发展和研究范式转型。直到今天,她的个人叙事研究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桑德拉·多尔比;个人叙事;美国民俗;日常交流实践
讲故事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须具备的一种技巧和能力。并非每个人都会讲述神话、传说,但几乎所有人都会讲述与自己经历有关的故事,也就是个人叙事。因此,个人叙事自然就进入了民俗学者的研究视野,成为民俗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个人叙事逐渐引起国内民俗学界的重视,出现了一些理论探讨和个案研究成果。如:刘铁梁指出,个人叙事是一种重要的日常交流实践方式,是个人记忆历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刁统菊强调关注受访者的个人叙事,让受访者按照自己的表达习惯讲述个人故事是有温度的民俗学田野作业的重要表现。刘先福以新宾地区的努尔哈赤传说讲述活动为个案,探讨了传说讲述者的个人叙事与地方传统之间如何互相影响的问题,他认为讲述者的个人叙事始终是与地方传统相融合的。林晓平、雷天来关于赣南风水师的研究,张成福对田横祭海节的探讨,都强调个人叙事在地方社会文化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拙文《民俗学视野中的个人叙事与公共文化实践》分析了个人叙事的话语特征及其在村落公共生活建构中的作用。相比中国学界,美国的个人叙事研究开展得更早。20世纪70年代,就有一些美国民俗学者开始研究个人叙事。桑德拉·多尔比(Sandra K.Dolby)是美国民俗学个人叙事研究的拓荒者和最为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代表作《文学民俗学与个人叙事》是几乎所有研究个人叙事的学者都难以绕开的经典。多尔比的个人叙事理论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本文拟对多尔比个人叙事研究的学理主张、思想来源进行整体把握和梳理;对其影响和贡献进行总结和归纳;对其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阐述。笔者希望多尔比的个人叙事理论能够对中国的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有所启发。
一、民俗学研究范式转型中“个人叙事”视角的缺失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对本土社会生活的研究过程中,中国民俗学者不断进行理论反思与学术创新,促成了中国民俗学学科研究范式和方法论的转型。我们的民俗学研究已经从以民间文学“文本”、民俗事象为中心的“文化史”研究范式,转向了对民众日常生活的整体关照,实践民俗学成为中国民俗学新的发展方向,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流实践活动逐渐被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民众的交流实践方式是十分多元的,如面对面的口头交流、借助文字的书面交流、以礼物为媒介的行为交流等,其中面对面的口头交流是民众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常态的交流方式。以往我们的民间文学研究关注的口头交流现象主要是公共知识的交流,即有没有口头作品可以被听众接受,而更为普遍的口头交流现象则很少被关注,其中就包括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个人生活经历的讲述。
交流的本质是信息交换、互通有无。所谓口头交流,就是指有差异性的个体之间通过口头叙事的方式,把自己拥有的知识、经历、经验等信息传达给对方,并得到其回应的信息交换过程。因此,从学理上讲,民众在日常交流实践中的个人叙事比民间文学作品更符合交流的本质和规律。神话、传说、故事等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是一个区域社会中集体共享知识,为全体社会成员所熟知,民众在特定的仪式场合讲述和聆听这些民间文学作品可以重温共享的知识,分享集体情感,进而增强群体凝聚力、维系社会团结。因此,除了特定的场合之外,民众并不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就这些民间文学作品进行口头交流。而民众的个人经历叙事则具有较强的私人性,只要他不主动讲述,其他社会成员就难以了解,这也正是民众彼此之间经常性地进行口头交流的基础和前提。这种个人叙事是民众口头交流实践中最核心的一种交谈手段和讲述方式。民众一般不会只用一些抽象的概念或者民间文学作品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人们更多地是通过把个人生活经历变成一种可讲述的事件,在叙事中传达自己的信息。个人叙事中包含着人们的情感、意志、愿望、诉求等,因此,个人叙事不是简单的对生活琐事的描述,而是包含着一种文化和情感的创造内容。不仅如此,人们在讲述个人叙事时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分享个人叙事也是民众积极融入社会的一种努力,一种参与社会建构的重要手段。我们生活在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如果我们不与他者进行交流,彼此之间就会有隔膜,社会距离难以拉近,最终无法融入社会。民众讲述和分享个人叙事的过程就是一种互通有无、增进了解、拉近距离、融入社会的过程。因此,我们在研究民众的日常交流实践活动时,就不能只关心民众在交流过程中有没有民间文学作品,而是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个人叙事,关注他们在进入交流实践时的方式、方法、叙述策略等。
在对民众日常交流实践方式的理解上,多尔比的个人叙事研究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多尔比看到了民众在日常互动关系中讲述个人经历叙事的重要性,重点探讨了民众经历的生活事件是如何变成个体叙事的过程。她敏锐地发现了个体叙事因承载着个人的情感、意志、愿望、思想、诉求等而具备的文学性,并对其文学性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民众的日常交流实践时必须关注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充分了解多尔比的个人叙事研究思想。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反思中国民俗学、民间文学学科当前存在的问题,促进中国民俗学的合理转型和发展,进而更好地与其他国家的民俗学者展开交流和对话。
二、多尔比个人叙事理论的构成
多尔比是美国民俗学个人叙事研究的先驱,她曾先后发表了《一般语境中的个人口头叙事》《作为民俗的个人叙事》等,并于1989年出版了影响深远的《文学民俗学与个人叙事》,该书于2008年再版。关于《文学民俗学与个人叙事》一书,佛蒙特大学的沃尔夫冈·梅德(Wolfgang Mieder)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这本开创性的著作在出版之后,至少二十年内已经成了民俗学与叙事研究的经典著作;事实上,任何研究个人叙事的学者或者学生都难以绕开这本开拓性的著作。作为美国民俗学个人叙事研究的先行者,多尔比对个人叙事的研究是全方位的,其个人叙事理论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定义个人叙事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语言学家威廉·拉波夫(William Labov)和乔舒亚·瓦莱茨基(J.Waletzky)就对个人叙事进行了定义:个人叙事是一种总结和重述个人经历的技巧,是把自己经历的事件按照时间顺序编织成叙事单元的技巧。1977年,多尔比在拉波夫和瓦莱茨基的基础上对个人叙事进行了再定义:个人叙事是一种通常用第一人称讲述的,与个人经历有关的散文体叙事,其内容是非传统的。1989年,她在《文学民俗学与个人叙事》中对个人叙事的定义进行了修正和补充,指出个人叙事可以用三种特征综合定义:第一,个人叙事具有戏剧性的叙事结构;第二,人们在讲述个人叙事时一般会暗示或声明叙事内容的真实性;第三,故事讲述者与故事主人公具有身份上的一致性。另外,她还强调个人叙事是世俗的、单片段的叙事,不同于与超自然力相关的灵验叙事(memorate)和多片段的生活史。
多尔比强调了个人叙事的第一人称、戏剧性的叙事结构、叙事内容的真实性等特点,以及个人叙事与灵验叙事、个人生活史的区别,为民俗学者判定个人叙事提供了更加明晰的标准。需要指出的是,她回避了个人讲述的与超自然力有关的灵验叙事。但是,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的乡村社会,与超自然力有关的个人叙事都是大量存在的。在美国,基督徒在教堂聚会时经常主动分享自己的个人见证,也就是自己如何得到上帝恩典、怎样成为基督徒的个人叙事。笔者2017年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访学时就在哥伦布的基督教堂里多次听到过这样的个人叙事。在中国的乡村社会,有一些通神的灵媒,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讲述这样的灵验故事,灵验就是他们的生活经历。例如,汪林林曾对河北涉县乡村社会中的通神角色—马童的个体叙事进行过专门研究。笔者认为,在研究个人叙事时,这类灵验故事是我们不应回避的。
(二)个人叙事的特征
多尔比指出,个人叙事具有历时性与动态性特征。第一,个人叙事具有历时性特征,历时性主要体现在故事中“我”的形象变化上。听众在聆听个人叙事的过程中,会发现两个“我”的形象,一个是现在的讲述者形象,一个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形象,也就是讲述者过去的形象。现场讲述时,听众往往会把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历时性的人物形象,就像阅读一部成长小说一样。第二,个人叙事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个人叙事的动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像猜谜语一样,听众需要在聆听的过程中发现和理解故事所呈现的人物特征、隐含的价值观等信息。其二,个人叙事是把讲述者的个人经历转化为事件和故事的动态过程。讲述者要对自己的经历进行解读,进而创作出一个“事件”,最后再把这种创造性的行动延伸到文学表达领域,把“事件”变成“故事”,这一过程是动态的。
多尔比敏锐地发现了民众把个人生活经历编织成个人经历事件、转化为个人经历叙事的文学性动态呈现过程。然而,个人叙事的动态性特征有更多元的表现。从个人叙事声音文本的生成过程来看,讲述者关于个人经历的记忆会受到各种现实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大脑文本”(mental text)也会随之改变,“大脑文本”因此是一种“无形的动态存在”,其讲述出来的声音文本自然也具有动态性。从话语特征来看,“同样是讲个人经历,但讲述者在不同的场合,向访谈者、家人、邻居等不同听众讲出的却是不一样的。个人叙事总是随着日常交流实践现场的变化而变化。”
除了历时性和动态性之外,个人叙事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重要特征。如美国学者艾米·舒曼(Amy Shuman)指出,个人叙事具有明显的“资格性”。刘铁梁认为,个人叙事具有明显的策略性。在笔者看来,个人叙事还呈现出私人性与公共性相结合的特点。一方面,个人叙事不同于神话、传说等集体叙事,主要是关于个人生活经历的叙事,具有明显的私人性;另一方面,个人叙事是个人被其所在的社会、群体接纳为正式成员的重要条件,因此个人叙事又具有公共性。
(三)作为民俗文类的个人叙事
20世纪80年代之前,因其内容的个人性、非传统性及传播范围有限,大多数学者并不认为个人叙事属于民俗的范畴,民俗学界也较少关注个人口头叙事。1977年,多尔比发表了题为《作为民俗的个人叙事》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她明确指出个人叙事是一种重要的民俗现象和文类,是口头交流现象中的一个基本类型。
多尔比认为,“传统”是判定某个事象是否属于民俗范畴的最为重要的标准之一,如果个人叙事是“传统”的,那么就可以说个人叙事是一种民俗文类。她从以下四个方面证明了个人叙事是“传统”的。第一,人们在进行个人叙事的讲述时,会再现和使用一些传统的故事情节。第二,个人叙事的内容虽然主要是个人的,但其中包含了集体性的因素。第三,个人叙事的讲述是故事讲述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叙事讲述活动与故事的形式、功能等一样,本身就是传统。第四,个人叙事是表达人们对传统的态度、评价等内容的最基本的一种叙事文类。多尔比证明了个人叙事是“传统的”,是一种重要的民俗现象和口头叙事文类,为此后美国民俗学的个人叙事研究确立了合法性。
在笔者看来,个人叙事与“传统”的关联还体现在它是民众参与传统的发明以及历史记忆建构的重要手段。第一,讲述和分享个人叙事是民众参与地方社会传统发明过程的重要手段。例如,张成福以“田横祭海节”中民众讲述的关于庙宇修建的个人叙事为例,指出“个人叙事在传统不断被建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建、发扬、新建并不断强化的作用。”第二,个人叙事是民众参与建构和传承地方社会历史记忆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在缺乏文字记录的一些乡村,村落的历史记忆主要是通过村民世代讲述个人经历叙事建构起来和传承下去的。需要指出的是,个人叙事虽然与“传统”联系紧密,但个人叙事绝不仅是“传统”的,个人叙事包含着人们最鲜活的身体感受,是流动的、当下的。
(四)个人叙事的类型
在多尔比看来,个人叙事主要是为了达成文学的目的。个人叙事中“事件”和故事的创作主要是为了阐明讲述者选择的“主题”。因此,个人叙事可以按照文学“主题”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为了塑造、刻画自我形象的个人叙事。这类个人叙事主要是为了凸显讲述者的某种性格特征,如诚实、勇敢、忠诚等。第二类是以说教或警示为目的的个人叙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听众能够从自己的个人经历中汲取一些经验或教训。第三类是以幽默、反讽为目的的个人叙事。
从文学目的来说,个人叙事的主题不只有以上三种类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经常讲述以塑造他者形象为目的的个人叙事。譬如当我们感恩别人对自己的帮助或评论他人的优缺点时,就常以他者为故事中心来表达自身感受。另外,个人叙事是一种最基本的日常交流实践方式,人们的个人叙事主要是为了达成信息交换、互通有无、情感交流等目的。在日常生活中,相比文学目的,人们通过个人叙事达成交流目的显然更加重要。如果从实际的交流目的和达成的交流效应来看,个人叙事可以划分为建构集体记忆的个人叙事、拉近关系的个人叙事、争夺话语权的个人叙事、造成道德舆论评价的个人叙事等多个类型。因此,我们在对个人叙事进行类型划分时,也应考虑个人叙事的交流目的和社会功能,仅从文学目的分类是不全面的。
(五)个人叙事的社会功能
多尔比指出,个人叙事具有拉近讲述者与听众之间关系的社会功能。当人们讲述个人叙事时,实际上已经向听众发出了建立亲密关系的邀请,他们期待听众的聆听。因为讲述者和听众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创造和享受亲密感的方式。讲述者和听众的动机都是要熟悉彼此,希望了解别人,同时也希望自己被他人了解。当讲述者和听众发现自己的个人知识呈现在对方的表演或反馈中,并因此而心生喜悦时,亲密感就建立起来了。多尔比说:“如果每个人每天都能花些时间来聆听别人的个人叙事,大多数人将不再孤独。”
分享个人叙事,特别是一些私密的个人经历确实能够拉近讲述者与听众之间的关系,多尔比的这一论述是至关重要的。然而,除此之外,个人叙事还是一个人进入社会的必要技能和手段,是民众参与社会建构和公共文化实践的重要话语形式。例如,林晓平、雷天来曾对赣南地区风水师讲述的三类个人叙事进行分析,指出这些个人叙事“是风水师彰显其职业身份的一种形式,也是对自身身份进行建构的重要方式。”在乡村社会中,“绝大多数局内人在日常交流实践中讲述的个人叙事大多与村落历史记忆、价值观念表达和生活秩序建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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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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