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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现有的主要民俗学理论观点与方法都是源自十九世纪欧洲的。每个概念不仅是一个分析工具,而同时也体现出特有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特别是在涉及对“他者”文化的研究时。母题这个概念便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作为十八和十九世纪欧洲提出文明论的印证工具,母题概念以欧洲文学和文化为背景被界定出来,随后被作为一把尺子去衡量欧洲之外的文学和文化。这当然是与处于高峰期的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呼应的,尽管可能是隐形的。随着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在法律层面的废除,对那些相关的学术概念的反思与再定义不但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母题得到重新理解和界定。本-阿默思以欧洲、美国和非洲的实践比较,提出了“本族类型”(ethnic genre)概念,这是一次革命性的学科范式转换。同样,本-阿默思在经过半个世纪的思考后,又提出了“民俗中没有母题,而有象征”的命题。对此,本文以叶限等故事佐证了这个观点,即一个故事及其象征是基于特定地域文化而发展并延续的。在灰姑娘故事成为童话想象世界的象征时,它脱离了欧洲的社会现实。而叶限故事则仍是基于地域文化的象征,并展示出其内在的传承生命力。
基于相同的逻辑,对仪式的分析也同样存在如何对特定文化中的仪式进行分析的问题。本文基于对中国的仪式实践提出了“最小有意义行为单元”的概念,指出以此单元作为一个完整的象征符号来表达一个符合特定场合的完整的意义。仪式最突出表现了一个文化中的民俗认同,而不是种族认同或基于种族的民俗认同。这是对现有的仪式分析方法的批判发展,因为只以仪式中的单一行为或符号来分析,视其为“最小象征”,这样就陷入了形式主义的结构分析,脱离了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正如在分析故事或叙事时不能以“母题”为最小单位仅从结构形式上进行比较一样,对仪式的分析也不能从单一的最小符号为基础去分析其意义。可见,对概念的深究是必要的。
(本文刊载于《民族艺术》2020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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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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