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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文化”论抑或“食物系统”论?
——粤北乳源瑶族的食物禁忌及其疾病观
  作者:王琴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06-25 | 点击数:4984
 

  三、食物系统的现实与优先选择:食狗的禁忌和解禁

  清康熙《韶州府志》载,韶州所辖之地,瑶人居曲江、乐昌、乳源、英德四县,“腰刀弓弩搏虎狼,食多野兽”(35)。不过,德国传教士莱斯契纳尔(Leuschner Friedrich Wilhelm)在1910~1911年间调查乳源瑶山后指出,在山区瑶人与平原地区汉人的交易中,狩猎品的重要性降低了。(36)如此,瑶人已无更多剩余的野兽出售。1936年,德国民族学家斯图伯尔(Stübel Hans)在曲江瑶山调查时关注到瑶人供给市场的土特产品,可分两大类:其一是棕绳、原茶、茶油、桐油、蜂蜜、蜂蜡等栽培和养殖品,其二是木材、草药、蘑菇、樟科的香味植物(可作香皂的原料)等天然资源。(37)尽管瑶人以野兽为食,但这类食物猎获有限,以至于他们更愿意贩卖植物类特产。同年,王兴瑞考察北江荒洞,发现狩猎已完全降为附庸,农业生产可谓瑶人的主要经济。(38)此时,这一带的瑶人大多早已转向定居,不再维系“食尽一山则他徙”的粗放生计方式,而是在相对固定的范围内把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田地的耕作、管理和收获。

  (一)渴望肉食:以植物为主的简陋食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及成立初期,乳源瑶人的农业经济已具有一定的高度,但在食物结构中,粥米不足,杂粮占据较大比重,野味并不常见。乳源瑶山居广东北江上游,处亚热带地区,海拔为250~800米,气候较寒冷;春季雨量极多,秋冬季较干燥,山水近乎枯涸,田地特别是梯田难以贮水,因而瑶人在山区插禾种田仅收获一造。(39)据罗比宁1937年的北江瑶人农作报告,“山中平原稀少,高山居多,故瑶人有田者不过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无田耕者,艺山植杂粮或造林木,以作糊口”,“甘薯、芋、牛根粟、高粱、玉蜀黍(即玉米)”等旱地杂粮成为当时瑶人的主要食品,以补充谷物和肉食的不足,其中,玉蜀黍种植最多,晒干后捣碎加入米中作粥,或磨成细粉和些糯米制成米粑。(40)1930年,庞新民更为细致地描述了瑶人的主食:“早餐悉食粥,富有者为净米,贫者多和以黄粟及玉蜀黍。午餐及晚餐则食饭,穷者多以甜薯、芋、薯芋等作午膳。”(41)可以看出,瑶人的主食有贫富之别,杂粮在贫家餐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这种状况稍有变化,瑶人一天中最好的餐食“晚餐”一般都吃上了米饭,但早午餐杂粮仍占有极大比重。(42)如此,民国时期,农耕已成为瑶人生活的重要依附,随之他们被极大地限制在有限的田地上,遵循农作的自然节律,无法过多地投身于采集或狩猎。王启澍1943年的调查报告写道:“无论是采集或狩猎,今日在北山瑶人的经济生产中,都只能算是副业。采集在今日,是以助菜蔬种植之不足……猎事在今日,几乎成为闲时的娱乐。”(43)这意味着山中野物并非时常见于瑶人的锅碗,因为男人们将较多的时间付诸相对稳定、牢靠的农耕和林业。

  这一时期,瑶人佐以主食的大多是自种的蔬菜瓜果,家养的肉食极为稀有。黄朝中、吕燕华于1951年刊发的文章记录了粤北山区瑶人肉食匮乏的情形,对于肉食“他们非常喜欢,有时也有购吃,但不是常有。他们常于年节之际,购得猪肉数斤,即分为两个月食用。将肉悬于灶架之上,食时即用刀割一块……瑶民的饮食……因陋就简,得过且过,能得三餐,已是他们无上的幸福了”(44)。这些迹象表明,瑶人对肉食极为珍视,确切地说,在植物性食物比重偏大的情形下,瑶人对肉食怀有强烈的渴求。他们不单对肉食省吃俭用,对因病而死的家畜也不舍弃。庞新民曾评述“瑶人食料多不讲究,瘟猪死牛亦所不忌”(45),却并未留心瑶人当时“不讲究”的原因。笔者从调查访谈中得知,正因肉食极其不足,瑶人才不愿将病畜掩埋,他们甚至像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去挽救它们,为它们取药疗病,至于猪、牛这类体格较大的家畜,还会请师爷为它们解鬼驱邪。假若家畜终究无法逃脱病死的厄运,家人就会把它们吃掉。据受访人回忆,以前瑶人生活贫困,“瘟猪病牛都吃,饿死的或病死的鸡也吃,鸡死了,家里人反而自我安慰,哦,有鸡肉吃了哦,以前没吃的,渴肉啊”(46)。在极度渴望肉食的状态下,瑶人并不认为吃病死的家畜会导致生病,他们的解释是,以前的鸡吃草吃虫长大,就算病死,将它用姜炆熟后吃下也不会发病。(47)这里,瑶人对山地草、虫的洁净想象,并不能全然掩盖他们渴望肉食时对吃病肉、腐肉的自我宽解。

  在普遍渴望肉食的社会中,乳源瑶山还流传过“男人吃肉,女人吃菜”的俗话,其反映的是,在食物紧缺的条件下,男人获得了更多的肉食份额,女人比男人更易闹“肉食饥荒”。这种食物分配在当时严格的性别等级观念下成了理所应当之事。

  既然有如此强烈的肉食渴望,那么,在狗的盘王隐喻趋于消解之时,瑶人仍拒绝食狗似乎是一条悖论。不过,若看清狗在家畜中的地位,便不难理解瑶人当时的食狗禁忌。

  (二)蓄养的经济原则:被慎养的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及成立初期,瑶人对动物的蓄养选择并非随心所欲。这是因为,瑶人在山区的生活普遍较为简陋,农耕所获的谷物、杂粮主要为人丁食用,没有过多的剩余粮食供养家畜。

  在有限的家畜、家禽供养能力下,饲养牛、猪以及鸡、鸭不会挤占瑶人过多的口粮,而要想获得同等的肉食,饲养狗则意味着消耗过多的饲料,甚至要牺牲瑶人口中难得的肉食。罗比宁记述了当时瑶人家畜的饲料情况:牛的饲料,除禾秆和草外,无须他食;猪的饲料,多用番薯藤、糠、芋叶而已;至于鸡鸭,以谷或糠早午喂一次,况且,鸡雏未能觅食时,瑶妇前往田中劳作时可将其携往田间啄食小虫、杂草,而鸭自幼已可在溪涧自行捕食水中的小动物。(48)即便如此,瑶人在蓄养规模上也相当慎重。除鸡种由自养母鸡孵卵而成外,牛、猪、鸭等种通常向汉人购买,又受经济条件所限,不得不在家畜数量上有所权衡。当时,乳源瑶山并非家家户户皆有买牛之力,如“圳头村八家人中,仅有牛三头;乌坑二十余户,仅有八九头。一家有牛两头者,堪称巨富”(49);猪每家常畜一两头;鸭比鸡所蓄数量少;至于鸡,考虑到饲料的消耗和瘟病传染的危险,瑶人最多仅养十余只。(50)相比之下,狗的数量远不如其他家畜,如调查报告所记,当时“狗甚少,乌坑仅见两条”(51),又“瑶人极少养狗……全荒洞不过三只,小狗自桂头圩买入……尾极粗长,高脚,身体不甚肥大,其形状与野狗无异”(52)。对此,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那时候,人都不够吃,怎么给狗吃,它就到粪坑边吃粪食,或者给它吃点番薯、剩菜”(53)。这样,在人不足食的情况下,依赖植物性饲料难以长肉的狗不易被瑶人喂养,与之不同是,草食的牛天然不会争夺主人的口粮,杂食的猪在植物转化为肉的效率方面具有最大的潜力。

  此外,与其他家畜相比,狗近乎无足轻重。对以定居农耕为生的瑶人而言,牛是耕田时重要的劳力,直接关系农业生产;牛粪与猪粪、鸡粪、人粪尿及牛栏草、草木灰等肥料不仅能增加田地肥力,还可发热以缓解瑶山耕种的寒冷状况,故而收获在当时不会很差,“八分之田可收谷百斤”(54)。猪或供待客、节日自用,或备婚丧飨用,或借予亲朋作拜王、度身之用,“因瑶人拜王或度身时,须肉千余斤……只靠亲朋互相帮助。故瑶人所豢之猪,鲜有出售者”(55)。鸡、鸭则供自用或作待客菜肴,也在年节祭仪时用来供神,其中,公鸡在诸多巫术仪式中被斩杀,用来占卜吉凶,或用来为生人、家先替罪挡鬼。假若有妇人生产,她父母家和夫家的近亲须送鸡或鸡蛋等助她补养身体。如此,这些家畜、家禽对农业生产都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特别是猪和鸡在当时不可不养,它们是供奉神灵的必需品,在人情往来上也不可或缺。与此不同的是,狗在家畜中并非必不可少。它或许能起到防盗的作用,但在当时严苛的社会惩戒下,瑶区盛行“无盗”(56)之风。

  当然,狗并非无任何用处。在笔者调查期间,有瑶人提及,“以前家里养的狗死了,家里人没有吃它,埋了。它保护过家里的鸡,还抓偷吃鸡的野猫给我们吃。狗还守过菜园,免得鸡乱吃菜园里的菜”(57)。尽管狗可能发挥捍卫和猎取肉食的功用,但这种功用具有偶然性;况且在瑶人狩猎的过程中,狗并不似我们想象的那样充当了得力助手,反而是那些石块、绳套、竹弓、猎枪等工具重要得多。当蓄养能力不足时,蓄养“狗”或许可以获得一点儿好处,但瑶人不得不接受养狗在农业和家畜生产中得不偿失的现实。

  如此,狗难以普遍地在蓄养中获得位置,这使它成为另类的、不值得想的食物。这样,在乏狗可食的瑶山,遵从食狗禁忌轻而易举。一言以蔽之,食狗禁忌与其说是文化惯性作用下的习俗延续,毋宁说是瑶人自给农业与家畜生产的最优选择。

  (三)好吃:食物结构与家畜饲料的变化

  1950年获得解放后,乳源瑶人的生产逐步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是食物的改善与家畜饲料的变化。1957年,乳源瑶区有水稻3600亩,人均0.4亩,其中2600亩是土地改革时汉区送给瑶人耕种的,如此,瑶人口粮较解放前有所增加。(58)1977年,瑶山试种“杂优”水稻成功;1984年,乳源全县推广早、中、晚稻全面种植杂优稻;1989年,全县人均口粮达306公斤,基本上每天都能吃上两三餐干饭。(59)人类学者吴国富从乳源农村基层统计年报中知悉,2003年前后,必背镇必背村粮食已基本达到自给,各户都有部分剩余粮食。(60)如今,乳源瑶人已普遍以稻米为食,多为干饭,仅晨食粥或米粉,而杂粮如玉米、芋头、番薯等退出了主食行列,被用来喂养猪、鸡、鸭等家畜,少量拿来出售。不过,改革开放后,不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瑶区大多数人家因劳动力缺乏转而一年仅种中稻;受电站与水库大坝影响,1980年以后,山水陆续被截流,瑶山大量水田变成旱地,被改种杉木、杂粮、蔬菜、姜等,乳源必背今天仍有条件大规模插禾的仅见于桂坑尾、方洞和上塆等村,其他村民于20世纪90年代后在政府引导下或外迁至平原地区耕种、打工,或留居瑶山租种邻近的汉区水田。但总体来看,水田所产的粮食仍能满足瑶人自给,而且自从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瑶山农户有了自留山和责任山,主要靠种植和售卖杉木、棕、竹、油茶等获得经济收入,又引入旅游、运输、采砂等多种经营,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一些家中已无水田耕种或乏劳动力耕种者,可自行购买稻米食用,而旱地及林地间种植的杂粮足以供养家畜、家禽。

  与之相应的是,乳源瑶人的餐桌已不乏肉食。20世纪80年代以前,瑶人只有圩日赴桂头、大桥等乡镇的圩场才能买得生鲜猪肉。此后,没有圩场的必背、游溪、东坪等瑶区乡镇所在地日日都有猪肉、鱼和豆腐摆卖,猪肉成为瑶人极为日常的盘中肉食。如今,在瑶山,大多数人家畜养的猪、鸡、鸭仍仅供自给,瑶人并不期望将它们拿到市场上售卖,而宁愿自食,因为这时他们对肉食的关注不再是“有吃”,而是“好吃”。在他们看来,家畜在喂养成本和时长上远高于山外养殖场饲养的畜类,故而肉质更佳。同时,瑶人的蓄养能力已大为提高,蓄养安排也有所调整。牛,蓄养人家大减,缘于小型机械耕田者日益增多。猪,仍饲养一两头,喂煮熟的剩菜、杂粮、谷糠、猪草,或冬至时宰杀后腌制腊肉自食,或秋冬拜王、度身期间祭神,或清明时祭祖。鸡,一般一批喂养十只左右,但以鸡蛋孵化鸡雏者已不多见,瑶人通常赴圩场购买稍大的“饲料鸡”(此“饲料”,瑶人特指饲料加工厂生产的饲料),在鸡舍或山间续养数月即可除去“饲料”味,改善肉质,一年至少可喂养两批鸡食用。至于鸭,瑶人已有能力购买七八只在溪涧放养,尚未食完就可随时再买再养。如此,瑶人的肉食花销由以往的拮据转变为如今的宽裕,种山所得的杂粮则成为家畜饲料的重要补给。更进一步,不少瑶家甚至完全有余力养狗了,它们吃主人剩下的饭菜,甚至是骨头和肉。

  这样,乳源瑶山喂养的家畜体格普遍较以往肥壮,养狗成为越来越常见的事情,而狗成为瑶人偏爱的肉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量瑶人迁居汉区,在汉人食狗之风的习染下,山里山外,瑶人食狗的现象不断增多。笔者从访谈中获悉,如今,瑶人认为狗肉好吃,以至于宁愿将自养的狗与亲属或朋友分享,或贱价卖给他们,而非摆到市场上卖给陌生人。当然,在日常生活中,瑶人喜爱狗这种忠实的动物,但还达不到宠爱的程度,或许它可以偶尔陪伴家人,但他们更倾向于把它看作未来餐桌上的美味食物。现在,乳源瑶人流行一句俗话,即“养狗是为了过年”,养数条狗者待年末卖出多余的狗,未养狗者也乐意出钱购买它们以充作年货。于是,在瑶人当下的观念中,狗的最大价值就是“肉食”。

  此时,乳源瑶人对“好吃”的追求,远不止狗肉,他们还需要其他的肉食来调剂日常饮食。除赶墟时偶尔购买牛肉外,瑶人还在空暇时赴水坑、山林猎捕野味,如野猪、山鼠、蜂蛹、螺、蛙、鱼、鸟等。对他们而言,野味肉质的紧实、鲜甜是家畜难以比拟的。尽管瑶人听闻过现代医学的寄生学说,但他们对于祖祖辈辈传袭下来的食野风习更为信赖,确切地说,“好吃”战胜了外来的病源之说。随着经济林木的生产和水电开发,瑶山的动物资源在近数十年锐减,但瑶人猎捕野味的工具已大为改进,这使得他们仍能猎获些许野味。

  纵观乳源瑶人食物结构与家畜饲料的变化可知,“狗”是否可吃并不在于其本身是否可吃,而取决于特定时期人们是否有条件蓄养它,亦即取决于它在特定社会的食物系统中存在的机会,该食物系统是人们在其所处的实际生态与生产中作出的最优选择。当相关要素变动时,人们会适时调整蓄养安排,不可吃的成为可吃的,甚至好吃的,那种认为食狗将引发疾病的观念也随之消弭。类似地,以往食用的野味仍然被认为好吃,在于人们还有能力获取它们,且闲时狩猎不会妨碍生产与生活。

  四、结论

  从文化角度考察,食物与神灵信仰之间的“隐喻”关系,对于特定时期的特定食物禁忌具有解释力,但这种关系并不能从象征主义者所谓的“分类”层面揭示禁忌食物的特定性,而有必要回到特定地方社会的历史语境,探求隐喻背后的特定现实与意图。其中,乳源瑶人对“蛇”的龙神隐喻以他们所在的山地生态及其潜在自然灾害为根据,对山之“龙”的维护与否关系到瑶人的安危存亡;对“狗”的狗头王隐喻则以先祖立功、后人耕山免除赋役的正当性为根据。此后,在汉人饮食文化的影响下,食狗、蛇禁忌普遍解除,唯有师爷和度身者以特殊禁忌重塑其特殊身份和价值,由此应对民主改革以来其社会地位与权威失落的现实,而他们缩减禁忌人群的意图是吸引更多瑶人复兴宗族文化。

  食狗禁忌与解禁并不能从“文化”角度获得充分的解释。明初以来,在王朝的征剿与招抚之下,广东地区无籍的“化外之民”或逋逃,或渐入版籍、贡赋税;面对地方士绅、胥吏的肆意科敛,转向定居的乳源瑶人只得靠应承赋役来保全人身与田产,以免除赋役为主旨的“盘瓠神话”随之衰落,狗与盘王之间的隐喻普遍消解,但食狗禁忌仍然存续。从食物系统的现实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及成立初期,在生产和蓄养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乳源瑶人不得不慎养“狗”这种不经济的动物。此后,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后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尤其是林业等多种经济的发展,瑶人的生活水平逐步提升,食物结构与家畜饲料大为改善,养狗不再是蓄养负担,而狗渐渐成为“好吃”的食物。

  特定食物“禁忌—解禁”的历史过程,反映出“文化”与“食物系统”各自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也呈现出两者共同作用的情境。食狗禁忌的解除,既关涉食物生产与营养获取的变化,又受到汉人饮食风习的熏染。特定的食物禁忌及其疾病观,实质上表征了人与自然、人与超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特定关系。在历史情境中把握动态的“关系”,有助于厘清“文化”与“食物系统”的作用机制。

  (本文原载于《民俗研究》2019年03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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